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5/05/22 12:35:16瀏覽1968|回應8|推薦2 | |
劉蒨英啊,「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馬總統公開說他不知道他的支持者做了啥事,也從未指使支持者去做任何事情。如果馬總統、國民黨覺得我的文章有以性器官侮辱他們、有以文字性騷擾他們,自然會有相關單位處理。劉蒨英如果還有質疑,要不要投書給總統府,請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公開我所有的投書與回覆信件? 劉蒨英,您敢這樣做嗎? 劉蒨英啊,您在別人的部落格留言,自己在104年3月19日18時51分許曾發言「為了反貪腐,我還官司纏身多件(剛又收到一件被綠網龜告要續審的通知)、負債累累」(網址:http://blog.udn.com/ganghu999/21563749 第47樓迴響參照),明明就已經知道先前的不起訴處分已經撤銷,怎還會公開向網友說「繼續聲請再議中」?這不是公然說謊欺騙,什麼才是說謊欺騙?連續查也會講成「續審」,把「聲請再議」當成「申請再議」,劉蒨英啊,您的法律水準實在很厲害唷! 劉蒨英啊,先不管您利用中國信託敦南分行的個人帳號,是在假借款、真募款,還是完全就是真募款搞政治活動,請問一下,把帳戶收入與支出完全公開,難道不是負責任的義務?劉蒨英啊,您可有完全公開帳目?湊個18000元左右的支出,就拿來答辯?您真是把網友的智商嚴重低估了。 劉蒨英啊,您當初面對北檢檢察官訊問,是不是隱瞞蜘蛛蝴蝶刀二次匯款轉帳的金錢往來事實?帳號是否完全,要由檢察官函查判斷,您不向檢察官陳報,只強調蜘蛛蝴蝶刀住在國外,這要如何查證?這位蜘蛛蝴蝶刀利用假帳號轉帳給劉蒨英,如果蜘蛛蝴蝶刀真有委託親友轉帳匯款,需要使用假帳號?劉蒨英不知道帳號真假沒關係,總可以陳報二次匯款事實提供檢察官辦案參考,哪有人來台中結證,事後還向被告稟報作證狀況?劉蒨英啊,您到底把法律當成什麼?奇怪耶! 劉蒨英說我利用網路霸凌她,可是離開UDN的人是我,怎會霸凌者甘願放棄繼續「霸凌」的機會?劉蒨英她說我發表文章誹謗她,難道不起訴處分書她收了以後,都直接送碎紙機存查?法律上已經證明我沒有誹謗她,劉蒨英卻是一直提個不停,到底是誰在誹謗誰? 劉蒨英說我利用官司霸凌她,我倒要問問劉蒨英,北檢檢察事務官是不是在詢問過程中,對劉蒨英「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有這樣的違法狀況嗎?應該不會吧!如果沒有這樣的違法狀況,「官司霸凌」之說,從何而來?劉蒨英與一干人等提告我,我都未曾以「官司霸凌」反控劉蒨英等人,怎麼相同一套司法制度,我不覺得被劉蒨英提告是官司霸凌,劉蒨英被我告了,反而就是「官司霸凌」? 再來談談「綠營陷害提告」這項指控。我不清楚劉蒨英如何定義「綠營」?是政治立場與劉蒨英不相同者,就是綠營?還是要有中國國民黨黨證者,才不是綠營?司法還有分藍營、綠營?請問一下,北檢檢察官對劉蒨英2次不起訴處分,難道是國民黨或馬總統涉入關說或關心所造成?還是劉蒨英遇到的檢察官,都是「藍營」的檢察官,所以對綠營提告一律不起訴處分?這一質疑,我很想問問馬總統、國民黨,北檢檢察官有哪些人是「藍營檢察官」而且專門處理「綠營提告」? 劉蒨英啊,您自稱「堅持公義是非 堅決拒絕挺貪腐」,如果我對您的提告都是「綠營陷害提告」,「自己的公義是非要靠自己拯救」,如果自己的官司都放棄公義是非,社會大眾還有國家的公義是非,您要怎麼救?林青弘如果「陷害提告」劉蒨英,告死他,網友鐵定百分百支持您。劉蒨英啊,您敢提告誣告罪嗎?公開對網友說這些案件都是「綠營陷害提告」,為何不敢提告誣告罪?我如果被人陷害提告,哪還管他綠營、藍營、紅營、什麼營,一定堅持提告! 劉蒨英啊,要自辯或維護合法權益都可以,前提是基於善意發表言論。辱罵別人「小人」、「無恥」、「不要臉」、「下三濫」、「下駟」等等,這叫做「基於善意」?如果我這樣辱罵劉蒨英,早就被告到死了,「藍營檢察官」鐵定把劉蒨英口中的「綠營部落客」從重求刑,而且「藍營法官」鐵定把「綠營部落客」重懲重罰,哪會判個罰金幾千元而已,搞不好還把公然侮辱當成加重誹謗,直接有期徒刑判下來! 劉蒨英啊,我從來不知道告訴狀、告發狀,還要公開提供給被告看,從不知道告訴狀、告發狀的內容,必須交由網友公審。檢察官從未跟我交待要公開書狀內容,現行法律規定也沒這樣的條文,請問一下,什麼才不是「背後告人」?難道我要提出刑事告訴、告發,還得先寄出存證信函通知被告?還是必須先徵詢劉蒨英您的同意? 我這個人貪生怕死,但是從來不曾陷害別人,也不是「小人」;我這個人默默無名,從來沒想到「堅持公義是非 堅決拒絕挺貪腐」,能夠成為公開募款或借款的藉口;我這個人知識不多,好歹台大唸了八年,拿了三個學位,應該不是「下三濫」或「下駟」。遇到網路上的言論爭執,請問劉蒨英,您有沒有幫助別人去告發我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有沒有告發的案件,行政簽結後,您沒有對外公開說明?有沒有幫助網友訴訟,結果四個人都被起訴,二個人判決有罪確定? 銀先生和江小姐當初在訪客簿的留言,我都已經陳報檢察官,最後讓檢察官認定有沒有「利用官司恐嚇和解取財」的事實。 劉蒨英啊,我一直在想個問題,如果今天是我拿您用過的話語來罵人,尤其是辱罵劉蒨英,不知道會有多慘?搞不好,台大畢業還會罪加一等。可是啊,台灣司法真的不公平,被扣上「綠營」帽子後,法官、檢察官不會因為「綠營」被誹謗或被侮辱,而加重求刑或從重處罰耶!怎麼會這麼奇怪呢?請問劉蒨英,到底哪些人是「藍營檢察官」、「藍營法官」? 上網發表政論文章,被人辱罵,去提告後,檢察官起訴或法院判決有罪,還被指控成濫權訴訟,我真的不知道劉蒨英的公義是非長成啥樣。北檢檢察官對於偵續的案件要如何認定,我不清楚,我只能呼籲檢察官不要為政治服務,不要自甘墮落成為「藍營檢察官」。 對了,劉蒨英一直要我站出來面對,只要檢察官提起公訴,我們在法院上就會見面了。到時候,只要我還活著,我很樂意在法庭上攻防,直接面對劉蒨英,跟您辯論劉蒨英有沒有犯罪。 劉蒨英與王O龍共同詛咒林青弘遭受死亡之報應之證明: 劉蒨英自稱為國民黨黨員之證明: |
|
( 時事評論|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