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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復辟
2020/01/04 08:09:47瀏覽1940|回應1|推薦28

人二復辟
      日前,《反滲透法》通過後,有記者以《人二復活》為題,在媒體發表文章(註一),認為:國民黨在戒嚴時代的「人二」單位,功能一定會復活,名稱可能不一樣,但暗夜四出打探共匪同路人的「偵騎」,隨時會躲在角落。
      或許有人聽過「人二」乙詞,但何謂「人二」?功能何在?從事什麼工作?只能從過往的文件去了解。本人公務員一生,半數時間是在有「人二」的時期渡過,也嘗過「人二」的威力;至於目前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以及舉手表決通過《反滲透法》的民意代表,對「人二」可能還是一知半解。
      所謂「人二」,就是人事單位第二辦公室,原先主要工作在於「保密防諜」,在「匪諜就在你身邊」的年代,為了避免重蹈大陸赤化的覆轍,政府宣導「檢舉匪諜、人人有責」,於是每個機關設有「人二」,作為偵查及接受檢舉的單位。本人服公職時,匪諜早已肅清,於是「人二」兼辦機關安全、防貪肅貪、蒐集輿情…等工作。在訊息不很暢通的年代,長官為了明瞭輿情,除了報紙外,還得靠人到處打探,包括機關同仁的異議,因此佈置一些線民(我們稱為「細胞」),隨時反映意見。
      有一年,長官在員工月會講述「勤儉建國」,自述:某次住在招待所裡,臨走前意識到房內電燈未關,已經走了一段路,為了節電,他還是返回房內關燈,來印證自己的節儉。翌日,有同仁在餐廳用餐,提及長官敘述「返回關燈」乙事,並且批評說:「這沒什麼了不起,我也都這樣做呀!」事後,該批評的同仁即遭「人二」偵訊,理由是:誣衊長官。後來聽同仁描述,「人二」偵訊時語帶威脅,並要求寫「悔過書」,他堅持不寫,因此往後升遷機會幾乎沒他的份,直到該長官調離為止。令人納悶的事,類似鷄毛蒜皮之事,究意誰向「人二」反映?這種人人自危的氛圍,瀰漫在機關之間。
      約莫四十年前,本人由科員升任專員,調往某個單位協助主管核稿,適因該主管不當挪用公款,遭「人二」調查,並要求本人前去問話。行前,有資深同仁告誡,除非確知其事;否則,不能臆測,寧可說不知。問話時,除「人二」的同仁外,還有陌生人,只提及是上級派來的。在陌生人面前講話,既不自在,也感到毛骨悚然;好在,案件發生在本人就任之前,問不出所以然來,只好讓我回去。事隔多年,相關當事人大都已不在人世,但「人二」問話的印象,依然揮之不去。
      民國76年,政府宣布解嚴,復因「在野黨」的抗議,「人二」終於被下架了,相關的檔案(俗稱「AB檔案」)也都被銷燬,台灣真正走向自由民主,民眾也獲得「免於恐懼的自由」。當大家早已習慣自由自在的生活時,突然有台大教授、老嬷、農民…等,因有人檢舉,而相繼遭到警察以違反《社維法》為由,通知他們到警察機關接受問訊,頓時讓人驚覺到戒嚴時代的「人二復活」;特別是,《反滲透法》通過後,更是讓社會上人心惶惶。
      蔡總統說:只要不是接受中國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法律不許可的事,就不受反滲透法規範;而且有沒有違法不是政府說了算,必須經過法院判決(註二)。本人相信蔡總統的話,只是俗語說:「閻王易見、小鬼難纒」,有人可能會藉機整肅異己,雖最終法院判決無罪,但偵辦過程讓人產生恐懼而從此噤聲,這便是「寒蟬效應」。

註一:參見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191231004710-262104?chdtv
註二:參見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6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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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時代悲劇 (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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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5 09:02
上法院?費用誰來負擔呢?時間金錢的損失呢?要如何求贘?再上一次法院?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20-01-05 13:03 回覆:
謝謝你的回應。這個法律(包括《社維法》)若還有存在的必要,要請立法院增列一條,大意是:經檢察官不起訴,或法院判決無罪,被告得向移送機關申請賠償,……。如此一來,才可以避免機關胡亂移送又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