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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6 19:23:35瀏覽679|回應1|推薦21 | |
[西撕兄的信仰問題]
聖經上的答案 令人好難接受 我們是否一定要跟隨天主意志 還是我們可不可以有自由意志 天主是依信徒的信仰而改變 還是信徒應該跟隨天主的意志而改變信仰 巴 兄 會不會有不同的理解: 聖經中的天主 世人眼中的天主 及 信徒心中所希望的天主 形象 如果我們不認同 聖經 的說法 我們可有異議的自由嗎? [巴拿巴的簡要回覆] 西撕兄平安, 謝謝您的留言 針對您的疑問 小弟簡單回復如後: 一、「聖經上的答案令人好難接受」 擬答: 是的 有的時候聖經的答案跟耶穌的教導就是讓人很難接受 所以Lee Strobel牧師寫了一本我高度推薦的「上帝出難題」(God’s Outrageous Claims) 很多基督信仰的學者也因此寫了很多的護教手冊(像我手邊就有一本賈斯樂、布魯克著,楊長慧譯,校園出版的「當代護教手冊」,只是我沒時間看而已) 「上帝出難題」的第七章(難題七)就是「疑惑能強化信仰肌肉」 所以西撕兄現在雖然有疑惑 但這不見得是件壞事 說不定反而是件好事 等到您解惑之後 可以成為多人的幫助😊 二、我們是否一定要跟隨天主意志 還是我們可不可以有自由意志 擬答: 身為基督徒或是天主徒 我們當然要跟隨天主的意旨 但是神同時賜給我們自由意志 讓我們可以自由決定我們要不要做天主徒或基督徒 以及就算我們是基督徒或天主徒 我們要遵從天主的意旨到什麼程度 當然 將來到了末日審判最後階段的時候 神也會依照我們對神意旨遵從的程度來給予我們回報 三、天主是依信徒的信仰而改變 還是信徒應該跟隨天主的意志而改變信仰 擬答: 信徒應該跟隨天主的意志而改變心思意念 羅馬書12:2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四、聖經中的天主、世人眼中的天主、及信徒心中所希望的天主,形象可能有所不同 擬答: 是的 聖經中的天主、世人眼中的天主以及信徒心中所希望的天主,形象可能有所不同 我理解中的天主 應該是綜合一般啟示(自然啟示)中的天主(即天主從天地萬物所顯現的自己) 特別啟示中的天主(即天主透過聖經所啟示的自己) 以及個別啟示的天主(即聖靈對個別信徒所啟示的自己) 此外 創世紀1:27告訴我們:「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所以我們也可以根據人類的形象來揣摩天主的形象 五、如果我們不認同 聖經 的說法 我們可有異議的自由嗎? 擬答: 我記得我之前已經回答過很類似的問題 請參考[簡要信仰問答錄]是否必須一切依從聖經、天使的婚姻與繁衍、人類能否作神的諫臣?該文的第一個部分 http://blog.udn.com/barnabas/136348745 我再簡單補充幾點 1. 以賽亞書1:18說:「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 如果我們能夠直接跟神辯論/說理 那對神透過先知使徒這些人手寫下的聖經 依照舉重以明輕的法則 我們當然更可以有異議的自由 2. 帖撒羅尼迦前書5:21說:「但要凡事察驗」 羅馬書12:2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既然凡事查驗 包括聖經也是查驗的對象 3. 聖經中新約已經廢棄舊約的很多規條 例如摩西五經中說妻子只要有些不合理的事或是丈夫不滿意就可以休妻(申命記24:1) 可是耶穌基督就說除非是妻子犯了姦淫 否則休妻另娶的丈夫就是犯了姦淫(馬太福音19:3-9) 使徒行傳中眾使徒(與聖靈)合議後針對外邦人的基督徒把舊約的律法廢棄的差不多了(使徒行傳15:19-20;15:28-29) 因此天主/耶穌基督/聖靈降下新啟示修改舊啟示完全是可能的 4. 事實上由於聖經內有些內容已經不合時宜 有的部分很多教會都不遵守了 例如聖經的使徒書信特別是保羅書信 對婦女在教會中的行為及地位還是諸多限制的 (因為相關經文頗多,我懶得羅列了)但是現在很多教會都按立女牧師 雖然我相信這合乎神的心意 但是這與聖經中數處明文是相左的 另外關於放債取利的規定也是如此 例如出埃及記22:25;利未記25:37;申命記23:20都規定放債不可取利 至少對以色列同胞放債不可取利 但現代的銀行等金融機構放款哪裡有不收利息的? 5. 可是請注意 依照傳統的基要主義教條 聖經是基督徒信仰至高指導原則 是絕對不會錯的 依照此說是不能對聖經異議的 最多就是對聖經允許有解釋的空間 依照此說 有所謂的「聖經無誤理論」 凡是不接受聖經無誤理論又自稱基督徒的人都是異端 以上淺見敬供參考! 敬祝平安健康 端午節連假愉快! 巴拿巴敬筆+_+ 20200626(五)端午節後一日7:23 PM(台北華碩電腦時間,下同);小修於同日7:3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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