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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4 00:00:05瀏覽2437|回應5|推薦12 | |
還記得1998年馬英九險勝陳水扁的台北市嗎?十二個行政區中,萬華、大同、北投、士林是綠色,中正、中山、南港是藍稍微多於綠,只有大安、松山、信義、內湖、文山才能說是泛藍的鐵票區,那時後可沒有什麼台北市是「中國城」,台北市是「泛藍大本營」這種說法,但是在馬英九八年努力之後,到了2008年總統大選台北市只有大同是綠大於藍,而且也只是險勝,其他地盤全是藍大於綠。為什麼這樣一個局面不過四年就被郝龍斌的團隊敗到如此窘境,實在有必要仔細檢討背後的因素,而非簡單的推給「四人幫」即可。 據說當年郝龍斌確定贏得國民黨台北市長的黨內初選後,馬英九曾經邀請郝龍斌以及他的競選班底(莊文思以及任孝琦夫婦)到市府參與市政會議,一方面將他們介紹給市府團隊尋求支持,二方面也藉此傳承馬自己的治理經驗,希望能讓郝團隊順利打贏選戰及市政接軌。那時後馬告訴郝,他之所以能在北市施政順利,兩個機制缺一不可:基層座談以及部門橫向聯繫。 什麼是基層座談?就是馬英九從第一任市長起,每週會要求安排走訪數個里,三到五個里不等,但原則是四個里。他不僅親自到里辦公室或里民活動中心與里長里民面對面,還會要求幾個重要局處派人出席,當場針對里長提出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並由研考會記錄列管執行進度。除了馬英九會隨時詢問後續執行狀況,再下一輪又訪問到該里時,還會當面跟里長核對執行狀況以及是否滿意,所以當時與會人員莫不視此為苦差事。 馬不僅要求自己,也要求當時的兩位副市長,歐晉德與白秀雄,也要跟他一樣與基層座談。各位讀者或許無法想像那種工作的辛苦,但筆者記得有次隨歐晉德走訪完士林陽明山的三個里後回到家已是清晨三點,早上八點又需到辦公室準備會議記錄給副市長室並發文給局處辦理,這樣各位或許能稍微理解參與人員的辛苦。 這種基層座談的「政策效果」或許不大,因為很多基層建設問題不是卡在錢就是卡在土地,但「見面三分情」,原本挺綠反馬的里長們在馬幾次親訪聆聽之後,儘管未必由綠轉藍,但至少不再那麼「反馬」,甚至有些泛綠里長反過來向馬英九抱怨陳水扁跟泛綠市議員都沒有這麼關心基層。所以馬自豪台北市各里他至少都走了四遍以上,甚至記得每個里長的名字跟反映的問題,這是馬之所以能夠在台北市打下穩固基礎的主要原因之一。 此外,市府是一個擁有七萬員工的龐大組織,要運轉這樣的機器必須要有橫向聯繫的機制,以免各機關落於本位主義,或是因為沒有即時發現解決問題而導致執行進度嚴重落後甚至出現問題。因此,馬英九跟其團隊在市府內建立了一套三級協調的機制。當機關意見不同時,先由局處協調並由研考會協助釐清權責,如還無共識則由秘書長召集局處代表協調,再無共識則報請市長或副市長協調裁示。這個機制的目的有二,一是避免「單線決策」,局處一有爭議就動輒各自報請市長裁示但市長卻對問題全貌一無所知,容易陷入決策風險; 二是減輕高層決策的負擔,儘量在低層級的局處協調中就達成可以被接受的共識方案。 雖然這兩個機制都在實務上被證明有效,但是郝團隊一接掌市府後就立刻宣布他們無意延續馬市府時代的作法,並要求往後的所有決策都由市長與幾位親信幕僚決定,市府各局處只需配合執行。另外,基層座談也在郝市長要求要能每天十點前回家以及認為走訪基層是浪費市長時間之下取消,因此,郝團隊的困境實在並非始於「新生高花價風暴」而是在當初接掌市府初期便已種下敗因。 還記得「花風暴」前跟前市府同事聊及郝的選情,老同事出乎意料的表示悲觀。他說郝團隊不僅在市府內部搞到天怒人怨,更幾乎把里長們都得罪光了。因為決定連任後,又有人向郝建議要跟里長座談(在此之前郝已經兩年沒有見過里長們),郝接受並要民政局辦理。但他並不是像馬去里裡面走訪,而是要民政局把全市里長分批「召見」到市府大樓禮堂排排座聽講,想當然引起里長們一片罵聲。「光憑這點,郝還能連任?」老同事憂心忡忡。 果不其然,花風暴讓郝團隊的缺點一次暴露。新生高景觀工程要說弊案實在太誇張,充其量就是公務員在上級壓力下秉承「上意」,為了趕效率而不依法定程序辦理而已。如果要貪污就不會流標六次,而會在一開始就綁標,開出特殊需求來抬高標價跟投標資格讓特定廠商得標獲利,不會一再流標製造被檢舉跟被發現貪污的風險。再者,依據市府的採購作業流程,一個標案流標後就得寫報告說明流標原因以及解決方法,才能辦理保留預算跟再度招標,這些報告都要送主計跟政風單位再送交機關首長核示。郝團隊如果真想藉此貪污,會流標六次然後玩這種程序六次去引起審計跟政風單位的懷疑嗎?更別提流標六次對於預算跟計畫執行造成的進度嚴重落後問題,機關還要為此寫一大堆檢討報告分送研考跟審計單位(屬監察院)解釋。 但是為什麼一個科長就可以決策?為什麼沒有其他局處共同檢視招標有無問題?原因就出在郝團隊破壞了馬市府時建立的橫向聯繫機制,變成各機關自己單線對市長負責。在招標過程裡,政風單位跟主計單位的意見不見了,對花價最熟悉的公園處也沒被徵詢,一切在「趕快」的前提下變成科長跟總工兩個人就決定了13億的工程標案,並導致如此嚴重的結果。因此,這件案件並不是一個「貪污弊案」,但絕對是一個「枉法失職的弊案」。 走比至此,筆者可以理解郝團隊被誤解貪污的悲憤,也可以理解馬金等泛藍人士認為不宜選前走馬換將的憂慮,但卻必須呼應林火旺教授的觀點,郝的確該自我了斷退出選舉了。但這並非因為郝涉及弊案,也非為了朱立倫甚至馬英九的選情,而是花風暴已經證明郝的位子大於他的能力,就算勉強連任,第二任期也是問題重重,而一個人擔任市長的能力也決不是透過反省或是幾個月時間就可以學來的,所以為了台北市民也為了郝自己,換人選的確是比較正確的作法,但也必然會對泛藍選情造成嚴重衝擊。因此對市民還是對政黨利益負責,就看郝龍斌跟國民黨人的政治智慧跟道德良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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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