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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5 15:05:14瀏覽1455|回應2|推薦27 | |
【「耶!Ingrid 好棒!會自己溜滑梯囉!」「哇勒!皮妹!怎麼變倒著溜呢?」】 今天我和 Thor 去拜訪我以前老同事的先生。離開他家後,我心有所感地和 Thor 說「我擔心有天我們會變成像他們夫妻一樣長期分離兩地…」 我這同事當年全家移民加拿大。由於不想放棄既有高收入的工作,就讓先生帶著孩子先搬到加拿大,自己留在台灣繼續賺錢。時間過得飛快,想不到一晃也過了十年。現在孩子長大離家,自己和先生仍維繫著分隔兩地的婚姻關係。 之所以我會有所感慨,實在是因為要帶 Ingrid 回美國的路,比我們預期的還要漫長。 由於當初 Ingrid 的身份並非「孤兒」,受限於美國收養法的規定,我們必須帶著她在美國境外生活兩年後,才可以幫她辦理美國收養手續 (請看【我的綠卡問題 (2008/3/26)】)。這也就是我和她暫居溫哥華的原因,至少 Thor 週末時可過來與我們團聚。 有朋友建議我們可試著幫 Ingrid 申請「人道入境許可 (Humanitarian Parole)」,我們也已寄出申請書。只是原本三至四個月的作業時間,由於移民局審件速度太慢,許多不屬於「人道入境許可」資格的案件,申請人抱著「姑且一試」的態度,全都跑來申請此許可,造成作業大塞車。經查詢後,我們被告知案件審理需花八到九個月的時間。而且依我們的情況,成功機率並不高。 我們面臨的問題不僅止於此。Thor 和美國移民局官員通過電話。官員認為我不是美國公民,Ingrid 和我在境外生活的時間不算數,也就是說我們的「兩年監」尚未起算。這讓 Thor 好生氣,說要到華府抗議。條文中又沒有明載收養孩子一定得與「具有美國公民身份」的父母生活才算數。更何況 Ingrid 又不是罪犯,為何把她當做犯人般不允許她入境,還要處處刁難?明知孩子與父母生活在一起最好,將來成長問題也小,卻不讓她入境,人道在那裡? 還好我們所面對不全是壞消息。比起美國政府,加拿大政府就人道多了。Thor 與加國移民局官員談過,官員認為我們的案例符合人道精神,申請延簽沒問題,甚至願意發給我們更長時間的延簽,讓我們在等待美國收養手續完成期間,能在加拿大生活。我開玩笑要 Thor 請那位官員將他所講的話寫成正式記錄,將來申請延簽的審件官員要是退我們的件,至少可拿這記錄去申訴呢! 目前的計劃就是 Thor 會儘快幫我送出美國公民申請表。只是我住美時間不夠,加上在美國境外的時間又太長,成為美國公民恐有變數。我們考慮請專業律師協助,Thor 則會繼續與美國移民局交涉。 另外有朋友建議我們考慮申請加拿大的居留權。說是成功的話,從此也不用再為申請延簽而煩惱,也能順利進出加國,要回台探親也不用擔心回不來。我們正在評估此方案的可行性。我嘆說說不定我們還會先拿到加國公民身份呢!搞不好,我和 Ingrid 從此就長住加拿大,她還在此受教育哩!只是我們一家就正式分隔兩地,我的網誌也要改名了。 這是目前的狀況。雖說情況變得複雜,甚至超出我們的預期,但我們仍不後悔收養 Ingrid。因為有了她,我們的人生再度有了希望。眼前的難題,不過是上天要測試我們的決心。我們有信心,只要是對的事,最後一定會找到出路。 希望我們的情況不會讓原本考慮收養的海外夫妻對收養產生退卻。之所以將我們的經驗分享,就是讓正考慮收養並身居美國的夫妻知道「私下收養」可能面對的問題。若從一開始就了解可能面臨的問題並走對方向,則可避免許多後續衍生失控的情況。 命運的線將我們與 Ingrid 的命運連在一起,我們相信上天有祂的美意。我們會繼續用正面的態度來面對問題,有好消息會與各位分享。祝我們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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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