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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1 08:23:15瀏覽2431|回應8|推薦58 | |
日前報載中央大學教授洪蘭收到一名國中生的信,訴說被罰寫數學題目十遍,憤而寫下「永遠不念書了」。
筆者任職的學校升學與管理並重,仍常見肢體杖打、鴨子走路、搭拱橋與半蹲等體罰,有的老師礙於法令,改以罰站與罰寫替代。 於是每次下課時間,導師室前的走廊,都有拿著課本或蹲寫的學生,大多數原因是行為偏差或考試不理想。 適度的罰站有助行為導正,適量的罰寫也可提升成績,但如果過量,極可能適得其反。有些老師不論學生資質,只要成績欠佳就罰寫課文,甚至專挑筆畫多又難寫的國字,並規定每一畫都須不同顏色,而且一罰就是六百字稿紙好幾張。 孩子回家寫完罰寫已是三更半夜,可說身心俱疲,根本無法複習功課,若未寫完,得利用上課偷寫,嚴重影響學習,形成惡性循環,成績愈來愈低落。 「零體罰」實施後,沒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如何懲治成為教師頭痛的問題,我覺得,「罰勞役」取代罰站,「訂正」取代罰寫,應是較可行的辦法,否則,罰站面壁思過,總思別人的過,罰寫過量可能扼殺學習興趣,既無法達到警惕目的,也失去教育的真諦。 當所有人把焦點放在學生霸凌時,也反思霸凌的「地位不對等」、「行為長期反覆」、「故意傷害的意圖」、「呈現生理或心理侵犯」構成要件,試想,教師對學生的過當懲罰,算不算是「另類」校園霸凌呢? (登載於人間福報2010年12月17日投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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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