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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2 12:57:10瀏覽2395|回應4|推薦13 | |
小兒沁然即將年滿三歲,好動成性,像一隻脫繮野馬,一刻不得安靜,每次闖了禍被發現,如果有不在場證明,就推說是哥哥幹的,要是當場人贓俱獲,就強調自己不是故意的,而妻總是嚴厲逼問前因後果,直到他完全承認錯誤。 「你要被打?還是罰站?」「被打」是脫掉褲子,用木梳背面打屁股,罰站是以稍息姿勢,在主臥房梳妝台前站半小時。 「罰站。」沁然此刻會毫不考慮跑到梳妝台前稍息站好,並且睜著一對無辜的眼睛看著妻,一付懇求「特赦」的神情,在這一點,妻比我有原則多了,她一定會讓沁然站足三十分鐘。 日前妻將電熱水瓶的蓋子打開,準備補充開水,沁然冷不防將喝到一半的牛奶倒入,妻火冒三丈,立刻把他拖到主臥房,找出木梳子,準備打他屁股。 「媽咪!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沁然大聲哭喊,死命抓住褲子,不讓妻脫下。 「還說不是故意的,你明明就是故意的。」妻幾乎抓不住沁然,試圖先抱他到床上壓住他。 「媽咪!我是不小心的,我去罰站好不好?」沁然依舊拼命掙扎。 「不行,這次一定要打你屁股。」好不容易,妻終於脫下沁然的褲子,把他翻轉過來,拾起床邊的木梳。 「媽咪!不要打我啊!」沁然把二隻手伸到背後摀住小屁股,又哭又喊。 「快把手手拿開,這次我一定要打你屁股。」妻試圖撥開沁然的手,可是他馬上又把手摀回去。 「媽咪,這樣好了,妳就用手手打屁屁好了,不要用梳梳。」沁然趴在床上回轉頭,忽然冷靜下來,用一種談判的口吻對妻說。 妻當即笑場,再也打不下手,奶奶對此事件下了一個結論:「從來沒看過一個小孩這麼會求饒。」 「一審判決有罪就下台!」這是陳水扁替他的國務機要費涉貪案劃下最新的停損點,看來我家的三歲小孩設停損點的功力,也不輸給總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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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