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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教父之過?!十八就該自負其責
2024/05/27 07:50:47瀏覽277|回應0|推薦9

最近中捷持刀砍人事件,加害者雙親出面頻頻致歉,不禁讓人感覺心痛,儘管自古「子不教父之過」然而不免想道,究竟得「教」到何等程度才算「教」?我始終覺得,孩子年滿十八就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父母的責任與義務到此也該告一段落,否則為人兒女憑什麼疾呼「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而是獨立的個體」?! 

世間所有的一切都是一體兩面(更可能多面),孩子想要自由、想要捍衛所謂的權利,那麼就該有本事承擔自己可能面臨的形形色色人生變數;屬於我的年代,還有著所謂「光宗耀祖」的思維,現下是否也是如此?也許更多時候是關注自身的一種完成,無論是自媒體的流量或是賺得更多的金錢等等,為的都是自己,是否讓父母臉上有光則是其次,只是一種附屬品。 

現今社會很多人「異常」的行為,多數應該都是生病了;精神方面的疾病,父母、親友該做的不是「教」而是關注,與其制式化的轉發早安圖或是LINE貼圖,不如相約喝一杯茶、散步或看看展覽、電影、運動等等,甚至一起吃碗麵;我很喜歡傳統麵攤,愛坐在熱騰的鍋爐前,在氤氳的熱氣,吃上一碗簡單麵食,點上幾盤小菜,就這樣和朋友閒聊、吃飯……日常就是如此簡單而滿足。 

別再苛責父母不教,而是學會自我檢視,懂得求救,相信很多人都樂於出手相助,所謂「預防重於治療」,生病沒有錯,但放任自己病入膏肓才是罪大惡極。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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