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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音(該隱)的悲劇還上演嗎?
2009/10/26 17:47:09瀏覽594|回應1|推薦0

       

3.有一天,加音把田地的出產作祭品獻給天主;

4同時亞伯爾獻上自己羊群中最肥美而又是首生的羊;上主惠顧了亞伯爾和他的祭品,

5卻沒有惠顧加音和他的祭品;因此加音大怒,垂頭喪氣。

6上主對加音說:「你為什麼發怒?為什麼垂頭喪氣?

7你若做得好,豈不也可仰起頭來?你若做得不好,罪惡就伏在你門前,企圖對付你,但你應制服它。」

         聽到創世紀的這章節,心情還是很不容易讓它過去呀!魯鈍的我從經文上看不出來為什麼天主悅納了亞伯爾的祭獻,而沒接受加音的。

悲哀的是:加音受怒氣推使,置亞伯爾於死地!他並沒有制服那伏在門前的罪惡。創世紀“寫成”的時代,這類的悲劇大概也發生得很頻繁吧!嫉妒的情緒強度,足以讓理智失去控制。它出現在人心深處很早很久遠。而從許多為人父母者口中知道:最難為的是擺不平孩子之間那無法分享父母之愛的失落或沮喪。

在課室、職場或團體,誰都嗅得出來誰最被看重,得到賞識。被看重賞識者,可能被怨怒、受排擠:不容立足於群體。那些失意眼光中含有怒氣,或怨氣,空氣中醞釀著一股“敵意”,即使形式上看來是消極、沮喪的。

一天看到瑪竇福音第二十章,一~十六節,僱工的比喻,特別這段:
10.那些最先僱的前來,心想自己必會多領,但他們也只領了一個「德納」。 11.他們一領了,就抱怨家主, 
12.說:這些最後僱的人,不過工作了一個時辰,而你竟把他們與我們這整天受苦受熱的,同等看待。 
13.他答覆其中的一個說:朋友! 我並沒有虧負你,你不是和我議定了一個「德納」嗎?
14.拿你的走吧! 我願意給這最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 
15.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行我所願意的嗎? 或是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 
16.這樣,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成為最後的。」

    「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行我所願意的嗎? 或是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
這,讓我停頓了內在的喋喋不休。不容許家主拿所有財物,行他所願意的?這不就是以自我為中心,不讓別人有作主的自由嗎?作主,當然包括表示友誼與愛,和接受友誼與愛。不給我,或不接受我的友誼與愛就是不正義?這麼說來,天主必須照我所的意願,只可以愛我所愛的囉?甚至,要按我認為是愛的方式來愛我?

讓天主是天主!不是理智上的概念,在生活中,樂見他人受賞識、樂見他人表現出他們努力的成果、樂見他人展現才華、樂見他人幸福……。天主要人幸福,當然也包括我,但我要縮小自己的胃口,當有人輕聲對我說:妳的歌聲很好聽,我可以心存感謝!知道天主欣賞我的歌聲。當我默默做件好事,有人受益:是聖神這樣默默在吹拂推動著,使我意識到可以做。當有人臨時找不到可受託的人完成一項任務,而想到我,這不也是一種看重賞識嗎?

心情感受是一個記號,看看究竟怎麼回事?嗯!是邀請離開自我為中心的狀態,走向他人,走向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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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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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歐寄居蟹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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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
2009/10/28 03:13
我還是不太能理解,也不太能接受舊約裡的這些故事ㄟ!
不過你覺得解決了你內心的疑惑,還是替你高興。

小河(ymusique) 於 2009-10-28 05:08 回覆:

大體說來,聖經裡的是表達人的通性,至少是希伯來人對生命、對人、對天主的深刻經驗。
但實在碰觸得很深,要在信仰的光照下,才會逐漸懂,和接受。

這是很長的一段路。嫉妒不好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