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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故事系列~7:彩繪生命的腦麻博士--黃美廉
2010/07/23 00:25:15瀏覽2376|回應0|推薦5

        畫家黃美廉,一個六歲以前毫無智力與行動跡象的腦性痲痺兒,竟然取得美國加州大學藝術博士的資格,並獲頒十大傑出青年獎章。這種超越一般人能耐的表現,使她成為街頭巷尾人們津津樂道的一則傳奇。

  「你怎麼會有今天的?」她所到之處,這幾乎成了問題的焦點所在。黃美廉表示,除了基督教信仰之外,父母居功厥偉。母親,比較是生理上的照顧,心理上的呵護;至於父親,黃美廉吃力的提筆寫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朋友是----

永不言放棄

  父女天性,父親對兒女的愛,根本是理所當然的吧?當然不是!許多殘障兒的父親,往往承受不了壓力,選擇了離婚或離家出走,乾脆把兒女丟給母親。

  三十年前的台灣南部,醫療資源十分缺乏,生出一個重度殘障兒,尤其還是女孩,多半鎖在房間裡任由自由自滅。所幸黃美廉的父親是牧師,相信:「凡神所賜,都是好的。」他絕不放棄,每每在繁忙的工作之餘,抱著全身軟綿綿的她到處尋醫,完全不顧他人的眼光。

  由於父親工作的緣故,黃美廉從小就有很多機會公開亮相,她的父親總把她放在最中間、最顯著的地方,不曾因為她的殘障,而把她藏在家裡,反而跟他的朋友及教會的教友說:「這是我的女兒,上帝愛她,我也愛她。」

相信你能夠

  到底殘障兒該如何教育呢?美廉這位大朋友父親的作法,或許可以參考。由於肢體扭曲、運經神經不協調,黃美廉看起來總像在裝鬼臉,小朋友看到紛紛嚇得大哭,更遑論和她玩在一起,父母親對這樣的孩子總多一份縱容吧?其實每當黃美廉頑皮時,父親便會在後面追,逮到後就跟別人爸爸一樣,罰她跪和打她屁股,這件事在黃美廉以後的人生很重要,令她覺得做錯事就要受處罰,不是因為殘障就能放縱自己,她和別人沒什麼兩樣。

  早在7-Eleven未開張之前,教會裡的牧師們早已開始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的服務工作。特別是十四歲到美國之後,美廉的父母親,就經常要開幾個鐘頭的車去探望會友,「需不需要叫May去鄰居家?」剛開始母親憂心忡忡的問。父親卻放心的把她留在家裡,相信無論如何,她會想辦法餵飽自己。果然經過頻繁而長期的訓練,現在美廉的廚藝不但可以「辦桌」,而且還能夠點菜。

殘酷之必要

  美廉一直很容易受驚嚇,剛回台灣時,最受不了台北交通的亂象,往往過十字路口,馬路才過一半,冷不防一輛機車衝過來,她立刻跳回去,嚇得---

  同樣的情形也曾發生在她初抵洛杉磯時,她每天除了早上搭校車,下午原車回家以外,就待在家裡看書,一直不敢自己一個坐巴士到處逛, 想不到高中二年級時,有一天她爸爸竟然丟了一些巴士的資料、地圖以及車錢,就準備打發黃美廉坐巴士去逛市立美術館。當時她和母親紛紛大叫:「你怎麼這樣殘酷,不送一下美廉?」然而任憑他們千呼萬喚,美廉還是被父親硬逼著上路。

  現在我們所看到的黃美廉,是在台北街頭眼觀四面、耳聽八方,必要時看見一輛車子衝過來,會冷靜的伸手一擋,好一付都會女俠的模樣。同時,她更經常往返美國,單槍匹馬前往新加坡、馬來西亞舉行座談會。在紛亂嘈雜的國際機場上,只見她背著簡便的行囊,處變不驚得很-這必然和高二時,父親「殘酷」的堅持有直接的關係吧?
朋友就是-必要時對你殘酷。

(錄自「汐止文化網」:殘酷之必要,楊淑清主筆

熱愛生命小語:看到殘疾之人的奮鬥故事,我們永遠只是旁觀者;唯一能做的,就是更振作自己、善用生命!並以此影響他人。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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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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