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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句賞析】 孟嘗君 特 雞鳴狗盜之雄耳
2019/08/09 09:08:48瀏覽323|回應0|推薦1

宋  王安石《讀〈孟嘗君傳〉》:

        「世 皆稱 孟嘗君 能得士,士以故 歸之,而 卒 賴其力以脫於虎豹之秦。

嗟乎!孟嘗君 特 雞鳴狗盜之雄耳,豈 足以言得士?

不然,擅齊之強,得一士焉,宜 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 雞鳴狗盜之力哉?

夫雞鳴狗盜之出其門,此 士之所以不至也。」


        王安石(西元1021年~西元1086年),字 介甫,江西 臨川(今 江西撫州)人。慶曆二年 進士,因 主張變法,嘗 上萬言書。神宗時 為相,遭受 保守派的反對,釀成 宋代 有名的黨爭,終於失敗,諡 文,封 荊國公。世人 又稱 王荊公。

        王安石 工書畫,尤善 詩文,而 文詞精練,是 唐宋 八大家之一。著有《王臨川集》、《臨川集 拾遺》等。

(唐宋八大家:韓愈、柳宗元、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王安石、曾鞏)。


注釋:

1. 稱:稱頌,贊揚。
2. 孟嘗君:姓 田 名 文,戰國時 齊國公子(貴族),封於 薛地(今山東省 滕縣東南)。曾任 齊國的宰相, 慷慨好客,門下的食客 多達三千多人。

3. 士:士人,指 品德好、有學識或有技藝的人。
4. 歸:投奔,投靠。
5. 卒:終於,最終。
6. 賴:依仗,依靠。
7. 其:指 門下士。
8. 特:只,僅,不過。
9. 雞鳴狗盜:孟嘗君 出使秦國 秦昭王 所囚,有被殺的危險。他的食客中 有個 能為狗盜的人,就 在夜裏 裝成狗 混入秦宮,偷得 狐白裘,用來 賄賂 昭王寵妃,孟嘗君 得以被放走。可是 逃至函谷關時,正值半夜,關門緊閉,按規定 要雞鳴以後 才能開關 放人出去,而追兵將到。於是他的食客中 會學雞叫的人 就裝雞叫,結果 群雞相應,騙開城門,終於 逃回齊國。後 成為孟嘗君 能得士的美談。
10. 雄:長、首領。
11. 耳:罷了。
12. 擅:擁有。
13. 宜:應該
14. 南面:指 居於君主之位。古時 君王坐位 面向南。
15. 制:抵制。
16. 夫:發語詞。


意譯:

      世人 都稱 孟嘗君 能夠 招賢納士,賢士 因為這個緣故 歸附他,而 孟嘗君 終於依靠他們的力量,從像虎豹一樣兇殘的秦國 逃脫出來。唉!孟嘗君 只不過是 一群雞鳴狗盜的首領 罷了,怎能說是 得到了賢士!

如果 不是這樣,(孟嘗君)擁有 齊國強大的國力,只要 得到一個賢士,(齊國)就應當可以依靠國力 在南面稱王而抵制秦國,還用得著 雞鳴狗盜之徒的力量嗎?雞鳴狗盜之徒 出現 成為 他的門下賓客,這就是 賢士 不歸附他的原因。  

賞析:

王安石《讀〈孟嘗君傳〉》不愧為 名家名作。其 立論的精當,論據的典型,論證的精闢,值得 後人 學習借鑒 。這篇文章 也引出了一個著名成語 :「雞鳴狗盜」。雞鳴狗盜 有兩種解釋,第一種 就是 用來 形容 有微不足道的小本領或是雕蟲小技 ,而 另外 一種解釋 則是 指 不務正業之市井小人。現 多用於 貶義。

   孟嘗君 自秦國 逃歸齊國 ,《史記 孟嘗君列傳》有 較詳細生動的描述,是歷史上 一個情節曲折 令人愛讀的故事。但是,王安石 在《讀〈孟嘗君傳〉》這篇文章中,沒有引用 孟嘗君 秦逃歸齊國故事中的任何情節 ,而是 抓住最本質的內容,從「雞鳴狗盜」成語 著筆,這樣,就省去了 許多筆墨。「雞鳴狗盜」這一成語,在文中 共用了三次。第一次「特雞鳴狗盜之雄耳」,是 為破「孟嘗君能得士」而用;第二次「尚取 雞鳴狗盜之力哉」,是 為破「卒賴其力,以脫於虎豹之秦」而用;第三次「雞鳴狗盜之出其門」,是 為破「士以故歸之」而用。三次所用,各在其位,各有 其非用不可的重要作用 ,所以,讀來 並不 使人感到重復累贅,反覺抑揚頓挫,瑯瑯上口,津津有味。可見 王安石 用詞的精妙 真是 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了。

王安石的《讀〈孟嘗君傳〉》全文 不滿百字,被歷代文論家 評為「千秋絕調」,譽為「文短氣長」的典範。


另類評價:

        王安石是 唐宋八大家之一,留下 不少詩文名作,這是 人所共知的。但是名人的名作 未必篇篇 都是 白璧無瑕,所以 對名文 不要迷信。他的這篇《讀〈孟嘗君傳〉》就 不是好作品。不管 怎麼吹捧它「結構嚴謹,用詞簡練,氣勢軒昂 」,也不管 怎麼贊揚它「一波三折,嚴謹自然,完整統一,強勁峭拔,極有氣勢 」,這些看法 全是表面的、形式的。問題的實質是 這篇翻案文章 論證不穩,站不住腳。主要缺點 在兩方面:「翻案 沒有事實根據,推論 又不合邏輯」。
     孟嘗君 門下食客數千,什麼樣的人都有,既有 雞鳴狗盜之徒,又有 如馮驩之類的名「士」,這在《戰國策》和《史記》上 都 有詳細記載。如果 要翻案 就必須 拿出新的材料 來駁倒 以上兩部書的記載,否則 這個案是 翻不成的。

綜合評價:

根據《戰國策》和《史記》的記載,馮驩 (又作 馮諼、 馮煖)確實 是個 很有才能的人物:他 「矯詔以債賜諸民」,爲 孟嘗君 「市義」,使孟嘗君 罷相 回薛時 受到 老百姓的熱烈歡迎;問題是 「馮驩之類的人物」算不算 「士」。

在王安石 心目中,能 為國立功、為民謀利的人 才算「士」而 為自己或為某一個人 謀利的人 並不算「士」。

在王安石 看來,單純 為主子的 個人安危榮譽 出謀獻策 奔波效勞的人,如 馮驩之流 是 不能 列入「士」林的。因此,他 不必拿出 新的材料來駁倒《戰國策》和《史記》記載的史實,便 合乎邏輯地 否定了 孟嘗君 善養「士」的說法。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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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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