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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4 14:01:51瀏覽5629|回應57|推薦68 | |
本文放棄著作權,歡迎引用、轉載、散播。真正的正義該要明辨是非、適度且合理。 討論洪仲丘的死亡案,已經很多格主發了不少的格文,精闢見解不用我再多說。不過看到整個社會還是理盲爛情,要找更多人陪葬,甚至桃檢三位法官很明顯已經屈服於恐龍民粹的巨大精神壓力下,再度將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三人羈押。洪家人神通廣大,說誰死誰就該死,完全沒洪媽媽自己說的讓洪仲丘好走、要放下,展現佛教徒的饒恕原諒精神,反而表明不接受「意外」死亡的「真相」,難道要用「共謀殺人」去構陷相關官兵,毀掉他們的下半輩子及數個家庭破碎才甘願罷休?看到如此蠻橫不講理的「正義」,只好再把細節用時間點排序。 上一篇文章已經提出UDN的新聞做佐證,這次再拿中天新聞畫面來播放,同樣地,別聽記者鬼扯瞎掰的內容,自己反覆去看那些畫面,看看洪仲丘有沒有跟不上其他禁閉生,只有他一人被操到快死的畫面?不管是7月1日或7月3日,洪仲丘都沒比其他人虛弱,影片1:25秒處,洪在7月1日下午17:02還是第一個站到集合點,17:10離開時還有人仍未做滿規定動作,繼續被操。戳破媒體鬼扯下午14點消失80分鐘洪被惡整的傳言。7月3日戒護士還幫洪壓腳減輕壓力,影片1:53秒洪的速度還比另一個快,57秒還是率先撐起上半身,媽的,這些記者竟然黑白顛倒,如果洪是求救訊息,其他禁閉生不更該早死了?還是別操練,禁閉室改成養身坐禪室好了? 所有操練都是針對7人(7月3日早上再減三人剩4人),沒有一項操練只針對洪仲丘特別嚴格,也沒抽走洪的墊子不准他使用,該喝水時,也有讓洪喝水(其他媒體畫面有播),除非戒護士是神仙,算得出其他人比洪仲丘更沒力卻不會死,就剛好死洪仲丘,否則,這些畫面證明洪所受的是「平等」的待遇,體能也沒出現比其他人更虛弱的情況,戒護士如何「神仙」般掐指算出剛好只「集體謀殺」到洪仲丘一人?而如果真要「集體謀殺」洪仲丘一人,不想被人發現,只好4人/7人都一起加強訓練,萬一操死更多人,不是更毀掉這些戒護士、其他官兵的前程?真有如此不共戴天之仇,想要謀殺一人、把其他人一起搞死?還是蠢人們說的有天大機密,非要所有官兵犧牲下半輩子來害死洪仲丘?真想讓洪死,再蠢也不會選在自己會被懲處的職務範圍內這樣亂搞吧? 既然媒體企圖詐騙社會一面倒同情洪仲丘,所擷取的畫面顯示,洪不是單獨被惡操、惡整,集體企圖虐殺一人的「行為」就不存在。旅部連非各軍種總部,更不可能有天大利潤的國防採購機密讓一個下士知道,鬼扯軍方高層集體貪污共謀的「殺人動機」就難以成立。沒動機、沒行為就代表沒有「故意殺人」的意圖,這個「操練意外」就不該用「集體謀殺」來看待。但要整洪仲丘,讓他去被操是有的,為何所有旅部以下長官非要把洪送去「悔過」?從起訴書的內容來看,用日期來清楚說明: 5月06日:洪仲丘下士竄改個人體測成績以爭取提早假而遭旅部連查獲。洪仲丘表示日後想考公職,不希望留下污點,於是改罰勤7日,事後洪仲丘卻以退伍在即提出免除值星班長勤務,耍賴掉罰勤處罰。 6月23日:19時洪仲丘及宋姓一等兵於返營收假,被查獲洪士攜帶照相功能手機及MP3播放器各乙具,宋兵攜帶智慧型手機乙具,違反規定。 6月24日:7時連長徐信正少校、副連長劉延俊上尉、代理士官督導長范佐憲上士討論,決定利用徐員身為連長,對士官有悔過懲罰之職權,將洪仲丘送至陸軍第269旅之禁閉(悔過)室予以悔過懲罰。命范佐憲儘速召開「士官獎懲作業評議委員會」。 6月25日:17時許,范佐憲湊足陳以人士官長等在營士官幹部7人,召開士評會。引資訊官回覆內容,宣達:「義務役士官應比照士兵受禁閉1至7日處分」,其他委員建議罰勤,但是洪仲丘有耍賴不幹的紀錄在,所以最後通過洪仲丘悔過7日之決議。 6月25日:20時劉延俊未依規定召開人事評議會,直接將士評會懲罰決議案會議紀錄呈連長徐信正批核。 6月26日:洪仲丘知道要被處罰悔過7日,回連長徐信正說體檢流程要一週,他(7/6)就退伍了,罰不到。 6月26日:19時陳以人與徐信正找副旅長何江忠討論,提到洪仲丘嗆說已退伍罰不到,決定由何江忠與269旅聯繫是否禁閉室有空床位可執行。並盡速完成懲罰案上呈之事。 6月27日:排長尤中尉,帶領洪、宋二人至國軍桃園總醫院新竹分院(下稱新竹分院)實施體檢。13時16分許,體檢完畢後,尤中尉駕車帶返連上途中於「50嵐」飲料店下車購買飲料,洪仲丘自認不會受悔過懲罰,把要領取體檢表的「藍單」搓揉投入該店「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發票箱內。 6月27日:11時10分陳以人及范佐憲抵新竹分院找認識的林姓護士,要求幫忙提早取得檢驗報告。16時30分陳以人接獲電話通知已完成體檢表,即連繫黃上士前往領取,並於18時30分許交付予該連安全士官。 6月27日:何江忠16時40分許,利用與269旅副旅長黃上校同赴聯演中心執行任務返程同車之際,向黃員探詢得知尚有空床位,43分傳簡訊給徐信正,17時18分再打電話指示28日將洪仲丘送至269旅執行悔過懲罰。 6月27日:何江忠17時21分致電參謀主任張上校,請張員轉達人事科代理科長石少校儘速管制呈轉洪員悔過移送執行案。 6月27日:20時許何江忠未見該案上呈,在開會時斥責徐信正:「旅部連!你們連上竟然有這麼囂張跋扈的人,說要退伍了關不到他,我已經協調好269旅的副旅長,禁閉室有位子,趕快把程序完備,會議資料上呈旅部,明天早上把他送去禁閉室,你不關他換我關你!」並對石少校稱「人事科!速辦!」徐信正於會議結束後,攜帶已完成之洪仲丘懲罰案呈文送至該旅人事科。 6月27日:石少校受副旅長何江忠上校催辦之壓力,21時40分許完成呈轉簽呈後,親持簽呈會辦資訊官趙中尉、心輔官廖少校及監察官蘇少校,告知案奉何江忠指示速辦,三人未做評估是否合宜執行悔過處分即蓋職官章,石少校再上呈參謀主任張上校(22時20分)及副旅長何江忠上校(23時) 6月27日:22時34分及35分洪仲丘傳簡訊給沈威志旅長說自己有幽室恐懼症,不知道能否撐過七天,並且質疑體檢程序正當性,還指控看到連上士官長拿著飲料過去813請體檢部門的人。 6月28日:7時石少校面呈旅長沈威志少將核定洪仲丘移送執行。沈7時1分許轉傳洪員前開求援簡訊予政戰主任戴家有上校並實施約談,執行悔過前之心緒安撫。 6月28日:10時許,洪仲丘由范佐憲以該單位公務車送抵陸軍269旅禁閉室。開始悔過懲處7天(預計到7/4)。 6月28日:10時6分269旅憲兵官郭毓龍中尉先予收容,16時40分才簽奉旅長批准。違反須先經旅長簽准才准收容的規定。 禁閉室規定:對體型肥胖(BMI值大於27者)等高危險群人員應特別注意;於危險係數(即室外溫度+相對濕度乘0.1)達40以上之「危險」狀況,應注意補充水分並嚴禁室外日照操課,避免中暑情事發生。(洪仲丘身高172.5公分,體重98公斤,BMI值達33) 7月03日:6時34分至7時44分許長達70分鐘之晨間活動,由戒護士陳毅勳負責,實際運動時間27分21秒,當時氣溫26~27度。洪仲丘身體不堪負荷,陳毅勳還是強迫所有4名禁閉(悔過)生完成超出基本體能暨游泳訓練參考手冊所列基本體能及輔助訓練動作以外之訓練項目。 7月03日:16時23分許,輪由李念祖對洪仲丘等4名禁閉(悔過)生實施體能活動課程,李念祖疏忽未注意當時危險係數已達41,沒有調整操課場地。17時28分許訓練結束。 7月03日:17時33分許洪仲丘舉手向當時在安全士官桌之李念祖說「報告班長,我氣喘不過來」,李念祖回答他:「你還可以嗎?」,洪員說:「我剩三天就要退伍了,我不是開玩笑」 7月03日:戒護士陳嘉祥從室外持氧氣鋼瓶進來供氧給洪仲丘,問其是否有好一點,並詢問洪員有無氣喘,其答稱有,陳嘉祥又去找氣喘噴劑,經其同意在氧氣鋼瓶與氣喘噴劑交互使用下,洪員情況稍有改善,即坐在長板凳上休息,陳嘉祥將氧氣鋼瓶放回待命班。其他戒護士回去處理其他事務。戒護士黃冠鈞拿餐盤進入禁閉(悔過)室時,見洪仲丘倒地不起(17:44),即前去處理,陳嘉祥見此情形,即至待命班安官桌使用軍線聯絡衛生連、並請人聯繫救護車。 7月03日:18時1分醫官呂孟穎少尉趕抵現場,因見洪仲丘手腳不停地揮舞且口中咒罵三字經等語,已呈意識混亂狀態,隨即聯繫衛生連連長夏上尉,獲指示就近送天成醫院急救。18時07分送上救護車離開。(註:每個監視器時間沒統一,所以不同鏡頭顯示與媒體播放的時間,有10餘分鐘差異。) 7月03日:18時19分抵天成醫院急救時,該院診斷洪員意識不清且體溫達44度、心跳過速,急救無效建議轉診。19時20分軍方告知家屬不會到院,由軍方同意插管急救,轉送三總。到院GCS:E2V1M1、BP:89/47 mmHg、BT:44℃、P:160次/分、RR:25次/分離院前數據:P:155 次/分、BP:95/42 mmHg、GCS:E2V1M1 7月03日:20時10分轉送三軍總醫院治療,進行葉克膜急救。家屬前往三總。 7月04日:5時45分家屬放棄急救,以救護車送返臺中家中,7時12分不治死亡。 7月15日:在媒體渲染報導下,進行解剖複驗,經鑑定後認洪員係因過度體能操練引發運動型中暑及低血鈉腦症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柯文哲醫生說體溫44度,活不過2小時)。 (中暑最嚴重是體溫過高症,是個急症,發生時如果不立刻盡快降低溫度並送醫,很快就會昏迷、甚至死亡,資料來源:最新病理學,華杏出版。) 很清楚是中暑死亡,而幾乎同期間7月13日,英國也因為受訓兩名士兵中暑死亡,人家不會無限上綱要英國女王負責,就只有台灣會要總統負責。再看洪家及媒體栽贓的內容,搞到民粹憤怒騙出一堆白T上街頭,喊著「馬英九,我是主人」,就知道台灣人理盲爛情、愚蠢無知搞民粹暴力的「獵巫正義」。 1.洪慈庸看完錄影帶說被惡整致死--所有禁閉生都一起接受相同的懲處,並沒有對洪仲丘一人特別操練,甚至7月1日17:10結束操練時,洪仲丘還是率先集合,仍有人沒完成要求,繼續操練。顯見並非針對洪仲丘一人故意企圖凌虐死。
如果說旅部長官決定對洪仲丘進行懲處就是集體要致洪仲丘於死,那我們也可以解讀洪仲丘是選擇自殺行為,一個人不好好照顧自己身體,搞到胖到98公斤過肥,還白目傲慢耍賴、嗆聲,不寫大兵日記、不接罰勤值星、還帶照相手機,甚至說謊誣陷士官長帶飲料進醫院賄賂、還把體檢領表單丟入公益箱內、嗆長官辦不了他,逼長官得落實管理懲處的統御能力,這不是自殺行為嗎?自己不關心自己身體健康還要別人去關心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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