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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鬥兵亂台系列二-2】洪仲丘意外死?故意凌虐死?要真相也得公平判斷
2013/08/24 14:01:51瀏覽5636|回應57|推薦68

本文放棄著作權,歡迎引用、轉載、散播。真正的正義該要明辨是非、適度且合理。

討論洪仲丘的死亡案,已經很多格主發了不少的格文,精闢見解不用我再多說。不過看到整個社會還是理盲爛情,要找更多人陪葬,甚至桃檢三位法官很明顯已經屈服於恐龍民粹的巨大精神壓力下,再度將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三人羈押。洪家人神通廣大,說誰死誰就該死,完全沒洪媽媽自己說的讓洪仲丘好走、要放下,展現佛教徒的饒恕原諒精神,反而表明不接受「意外」死亡的「真相」,難道要用「共謀殺人」去構陷相關官兵,毀掉他們的下半輩子及數個家庭破碎才甘願罷休?看到如此蠻橫不講理的「正義」,只好再把細節用時間點排序。

上一篇文章已經提出UDN的新聞做佐證,這次再拿中天新聞畫面來播放,同樣地,別聽記者鬼扯瞎掰的內容,自己反覆去看那些畫面,看看洪仲丘有沒有跟不上其他禁閉生,只有他一人被操到快死的畫面?不管是7月1日或7月3日,洪仲丘都沒比其他人虛弱,影片1:25秒處,洪在7月1日下午17:02還是第一個站到集合點,17:10離開時還有人仍未做滿規定動作,繼續被操。戳破媒體鬼扯下午14點消失80分鐘洪被惡整的傳言。7月3日戒護士還幫洪壓腳減輕壓力,影片1:53秒洪的速度還比另一個快,57秒還是率先撐起上半身,媽的,這些記者竟然黑白顛倒,如果洪是求救訊息,其他禁閉生不更該早死了?還是別操練,禁閉室改成養身坐禪室好了?

所有操練都是針對7人(7月3日早上再減三人剩4人),沒有一項操練只針對洪仲丘特別嚴格,也沒抽走洪的墊子不准他使用,該喝水時,也有讓洪喝水(其他媒體畫面有播),除非戒護士是神仙,算得出其他人比洪仲丘更沒力卻不會死,就剛好死洪仲丘,否則,這些畫面證明洪所受的是「平等」的待遇,體能也沒出現比其他人更虛弱的情況,戒護士如何「神仙」般掐指算出剛好只「集體謀殺」到洪仲丘一人?而如果真要「集體謀殺」洪仲丘一人,不想被人發現,只好4人/7人都一起加強訓練,萬一操死更多人,不是更毀掉這些戒護士、其他官兵的前程?真有如此不共戴天之仇,想要謀殺一人、把其他人一起搞死?還是蠢人們說的有天大機密,非要所有官兵犧牲下半輩子來害死洪仲丘?真想讓洪死,再蠢也不會選在自己會被懲處的職務範圍內這樣亂搞吧?

既然媒體企圖詐騙社會一面倒同情洪仲丘,所擷取的畫面顯示,洪不是單獨被惡操、惡整,集體企圖虐殺一人的「行為」就不存在。旅部連非各軍種總部,更不可能有天大利潤的國防採購機密讓一個下士知道,鬼扯軍方高層集體貪污共謀的「殺人動機」就難以成立。沒動機、沒行為就代表沒有「故意殺人」的意圖,這個「操練意外」就不該用「集體謀殺」來看待。但要整洪仲丘,讓他去被操是有的,為何所有旅部以下長官非要把洪送去「悔過」?從起訴書的內容來看,用日期來清楚說明:

5月06日:洪仲丘下士竄改個人體測成績以爭取提早假而遭旅部連查獲。洪仲丘表示日後想考公職,不希望留下污點,於是改罰勤7日,事後洪仲丘卻以退伍在即提出免除值星班長勤務,耍賴掉罰勤處罰

6月23日:19時洪仲丘及宋姓一等兵於返營收假,被查獲洪士攜帶照相功能手機及MP3播放器各乙具,宋兵攜帶智慧型手機乙具,違反規定。

6月24日:7時連長徐信正少校、副連長劉延俊上尉、代理士官督導長范佐憲上士討論,決定利用徐員身為連長,對士官有悔過懲罰之職權,將洪仲丘送至陸軍第269旅之禁閉(悔過)室予以悔過懲罰。命范佐憲儘速召開「士官獎懲作業評議委員會」。

6月25日:17時許,范佐憲湊足陳以人士官長等在營士官幹部7人,召開士評會。引資訊官回覆內容,宣達:「義務役士官應比照士兵受禁閉1至7日處分」,其他委員建議罰勤,但是洪仲丘有耍賴不幹的紀錄在,所以最後通過洪仲丘悔過7日之決議。

6月25日:20時劉延俊未依規定召開人事評議會,直接將士評會懲罰決議案會議紀錄呈連長徐信正批核。

6月26日:洪仲丘知道要被處罰悔過7日,回連長徐信正說體檢流程要一週,他(7/6)就退伍了,罰不到

6月26日:19時陳以人與徐信正找副旅長何江忠討論,提到洪仲丘嗆說已退伍罰不到,決定由何江忠與269旅聯繫是否禁閉室有空床位可執行。並盡速完成懲罰案上呈之事。

6月27日:排長尤中尉,帶領洪、宋二人至國軍桃園總醫院新竹分院(下稱新竹分院)實施體檢。13時16分許,體檢完畢後,尤中尉駕車帶返連上途中於「50嵐」飲料店下車購買飲料,洪仲丘自認不會受悔過懲罰,把要領取體檢表的「藍單」搓揉投入該店「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發票箱內。

6月27日:11時10分陳以人及范佐憲抵新竹分院找認識的林姓護士,要求幫忙提早取得檢驗報告。16時30分陳以人接獲電話通知已完成體檢表,即連繫黃上士前往領取,並於18時30分許交付予該連安全士官。

6月27日:何江忠16時40分許,利用與269旅副旅長黃上校同赴聯演中心執行任務返程同車之際,向黃員探詢得知尚有空床位,43分傳簡訊給徐信正,17時18分再打電話指示28日將洪仲丘送至269旅執行悔過懲罰。

6月27日:何江忠17時21分致電參謀主任張上校,請張員轉達人事科代理科長石少校儘速管制呈轉洪員悔過移送執行案。

6月27日:20時許何江忠未見該案上呈,在開會時斥責徐信正:「旅部連!你們連上竟然有這麼囂張跋扈的人,說要退伍了關不到他,我已經協調好269旅的副旅長,禁閉室有位子,趕快把程序完備,會議資料上呈旅部,明天早上把他送去禁閉室,你不關他換我關你!」並對石少校稱「人事科!速辦!」徐信正於會議結束後,攜帶已完成之洪仲丘懲罰案呈文送至該旅人事科。

6月27日:石少校受副旅長何江忠上校催辦之壓力,21時40分許完成呈轉簽呈後,親持簽呈會辦資訊官趙中尉、心輔官廖少校及監察官蘇少校,告知案奉何江忠指示速辦,三人未做評估是否合宜執行悔過處分即蓋職官章,石少校再上呈參謀主任張上校(22時20分)及副旅長何江忠上校(23時)

6月27日:22時34分及35分洪仲丘傳簡訊給沈威志旅長說自己有幽室恐懼症,不知道能否撐過七天,並且質疑體檢程序正當性,還指控看到連上士官長拿著飲料過去813請體檢部門的人。

6月28日:7時石少校面呈旅長沈威志少將核定洪仲丘移送執行。沈7時1分許轉傳洪員前開求援簡訊予政戰主任戴家有上校並實施約談,執行悔過前之心緒安撫。

6月28日:10時許,洪仲丘由范佐憲以該單位公務車送抵陸軍269旅禁閉室。開始悔過懲處7天(預計到7/4)。

6月28日:10時6分269旅憲兵官郭毓龍中尉先予收容,16時40分才簽奉旅長批准。違反須先經旅長簽准才准收容的規定。

禁閉室規定:對體型肥胖(BMI值大於27者)等高危險群人員應特別注意;於危險係數(即室外溫度+相對濕度乘0.1)達40以上之「危險」狀況,應注意補充水分並嚴禁室外日照操課,避免中暑情事發生。(洪仲丘身高172.5公分,體重98公斤,BMI值達33)

7月03日:6時34分至7時44分許長達70分鐘之晨間活動,由戒護士陳毅勳負責,實際運動時間27分21秒,當時氣溫26~27度。洪仲丘身體不堪負荷,陳毅勳還是強迫所有4名禁閉(悔過)生完成超出基本體能暨游泳訓練參考手冊所列基本體能及輔助訓練動作以外之訓練項目。

7月03日:16時23分許,輪由李念祖對洪仲丘等4名禁閉(悔過)生實施體能活動課程,李念祖疏忽未注意當時危險係數已達41,沒有調整操課場地。17時28分許訓練結束。

7月03日:17時33分許洪仲丘舉手向當時在安全士官桌之李念祖說「報告班長,我氣喘不過來」,李念祖回答他:「你還可以嗎?」,洪員說:「我剩三天就要退伍了,我不是開玩笑」

7月03日:戒護士陳嘉祥從室外持氧氣鋼瓶進來供氧給洪仲丘,問其是否有好一點,並詢問洪員有無氣喘,其答稱有,陳嘉祥又去找氣喘噴劑,經其同意在氧氣鋼瓶與氣喘噴劑交互使用下,洪員情況稍有改善,即坐在長板凳上休息,陳嘉祥將氧氣鋼瓶放回待命班。其他戒護士回去處理其他事務。戒護士黃冠鈞拿餐盤進入禁閉(悔過)室時,見洪仲丘倒地不起(17:44),即前去處理,陳嘉祥見此情形,即至待命班安官桌使用軍線聯絡衛生連、並請人聯繫救護車。

7月03日:18時1分醫官呂孟穎少尉趕抵現場,因見洪仲丘手腳不停地揮舞且口中咒罵三字經等語,已呈意識混亂狀態,隨即聯繫衛生連連長夏上尉,獲指示就近送天成醫院急救。18時07分送上救護車離開。(註:每個監視器時間沒統一,所以不同鏡頭顯示與媒體播放的時間,有10餘分鐘差異。)

7月03日:18時19分抵天成醫院急救時,該院診斷洪員意識不清且體溫達44度、心跳過速,急救無效建議轉診。19時20分軍方告知家屬不會到院,由軍方同意插管急救,轉送三總。到院GCS:E2V1M1、BP:89/47 mmHg、BT:44℃、P:160次/分、RR:25次/分離院前數據:P:155 次/分、BP:95/42 mmHg、GCS:E2V1M1

7月03日:20時10分轉送三軍總醫院治療,進行葉克膜急救。家屬前往三總。

7月04日:5時45分家屬放棄急救,以救護車送返臺中家中,7時12分不治死亡。

7月15日:在媒體渲染報導下,進行解剖複驗,經鑑定後認洪員係因過度體能操練引發運動型中暑及低血鈉腦症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柯文哲醫生說體溫44度,活不過2小時)。 (中暑最嚴重是體溫過高症,是個急症,發生時如果不立刻盡快降低溫度並送醫,很快就會昏迷、甚至死亡,資料來源:最新病理學,華杏出版。)

很清楚是中暑死亡,而幾乎同期間7月13日,英國也因為受訓兩名士兵中暑死亡,人家不會無限上綱要英國女王負責,就只有台灣會要總統負責。再看洪家及媒體栽贓的內容,搞到民粹憤怒騙出一堆白T上街頭,喊著「馬英九,我是主人」,就知道台灣人理盲爛情、愚蠢無知搞民粹暴力的「獵巫正義」。

1.洪慈庸看完錄影帶說被惡整致死--所有禁閉生都一起接受相同的懲處,並沒有對洪仲丘一人特別操練,甚至7月1日17:10結束操練時,洪仲丘還是率先集合,仍有人沒完成要求,繼續操練。顯見並非針對洪仲丘一人故意企圖凌虐死。
2.洪慈庸說禁閉室才165公分,洪仲丘172公分。--實際禁閉室為175公分。
3.洪家指控體檢程序超過正常速度,當天完成,有造假之嫌。--做過健檢機構(例如美兆)全身健檢的人都知道,體檢4小時完成後,醫生就能拿到健檢報告進行諮詢,顯見體檢資料是可以快速完成的。而體檢內容經查證,已確定電腦化作業,並未被特別修改偽造。洪仲丘早上10點體檢、下午16:30完成檢驗報告並非做不到。
4.C先生說憲兵看到洪仲丘昏倒,還在旁邊說「叫你們不要玩這麼過火,你們看玩出人命了吧」還在竊笑。--還沒死就知道玩出人命?真出人命一調查誰都除不了責任,會笑得出來?
5.C先生說洪仲丘倒地不起沒人替他做急救動作,氧氣瓶放在旁邊不用。其他禁閉生身分不同不能救,還有人在操課。--在C先生看到前已經進行過氧氣及氣喘藥物使用急救,昏倒後通知醫官到場,現場士官協助洪仲丘躺平並拿枕頭放至頭下。
6.林維安醫官說看過洪仲丘倒下罵髒話的錄影帶,指控軍方掩蓋該錄影帶。--經查證此醫官非269旅醫官,其說法為杜撰不實,企圖製造社會民粹憤怒。
7.陳亭妃立委指控269旅政戰主任陳毅銘要求刪除錄影帶。--查證根本沒有故意刪除隱匿錄影帶的情形。當時監視器有故障時,其他監視器都還正常運作,照到洪仲丘的身影。
8.媒體爆范佐憲跟陳以人帶飲料進入醫院賄賂護士。--依據監視器播出,范、陳兩人都穿軍服未帶飲料進醫院。


9.媒體指控操練都在35度以上氣溫大太陽下進行,故意凌虐。--調查晨間操課約在6點30分起一小時時間(實際操練約30分鐘),之後等到下午16點30分左右再進行操練,已經避開最毒辣的時候,除非都別操練,讓禁閉悔過生去度假處分算了。(就算改夜間操練避太陽,媒體看來也會罵晚間還操練虐待禁閉生吧。)
10.蕭美琴等立委指控監視器遭人故意轉移開畫面。--調查攝影鏡頭畫面從6月28日到7月3日都未曾移動過,且監視器上面也沒有戒護士的指紋。
11.洪家指控7月1日14:00至15:42八號機(禁閉室外走廊照操課場地)錄影帶畫面呈現黑色無影像,懷疑被刪除。媒體不斷鬼扯消失的80分鐘畫面。--經查證機器非人為故意關機或刪除檔案、查問當天其他禁閉生也無單獨針對洪仲丘進行操練或不當管教。之後16:30之集體操練課程及畫面,洪仲丘也並沒比其他人更無法負荷操練的情形。
12.媒體指控救護車未鳴笛緩慢行駛延誤就醫。--依據5個路口監視器顯示,救護車有閃警示燈,於12分鐘內到達醫院。惟駕駛僅使用紅色閃燈而未使用警鳴器,醫官亦未提醒駕駛,駕駛及醫官對此顯有疏失。又衛生連獲悉迄醫官抵達禁閉室,耗時約8分許,未能把握時效,亦應檢討改進。(看來綠營強力維護稱唯一要救人的醫官,也有疏失。)
13.媒體人肉搜索范佐憲,扣上嫖妓、玩名車重機、搞地下組頭、放高利貸、賣軍品…鬼扯瞎掰一堆「事蹟」,被洪仲丘發覺,導致欲置洪仲丘於死地。--依據監視器畫面,洪仲丘沒比其他禁閉生遭受更嚴苛之操練,也未單獨進行強化操練,沒有「集體惡意虐殺」的故意行為,那些名嘴蛔蟲式的栽贓抹黑,只顯示社會民粹的愚蠢精神暴力,才是真的「惡意」虐殺其他官兵。
14.媒體爆洪仲丘的大兵日記,半年資料空白,懷疑被人銷毀。--經查證大兵日記是「膠裝」筆記本,無法從日記中抽出部分頁數,顯示洪仲丘半年完全未寫日記(101.12.15.後完全沒寫),而不是有人故意銷毀證據。
15.媒體說洪在7月26日離營座談會爆料,扯長官後腿,被長官盯上要他死。--經查證洪仲丘根本沒在離營座談會上有任何爆料羞辱長官的言行。
16.洪慈庸指控沒人在乎這條生命,控訴醫院沒有進行急救。--天成醫院召開記者會將洪仲丘急救過程清楚說明,也說出洪家人被告知洪仲丘送醫時,並沒人要到醫院簽署急救家屬同意書,最後由軍方代為決定插管及轉送三總。看來洪家也不在乎這條命。
17.洪慈庸等家人表示,不接受「意外」致死的「真相」。--依據監視器拍攝,所有操練都是7名及4名禁閉悔過生一起訓練,並未針對洪仲丘一人,操練中洪仲丘還不是體能最差的一人。戒護士也不是神,算得準只會操死洪仲丘一人,其他人不會有事。共同的體能訓練,卻只有洪一人因中暑急速致死,不是「意外」,那戒護士就是神仙了,還能要誰死就誰死。

如果說旅部長官決定對洪仲丘進行懲處就是集體要致洪仲丘於死,那我們也可以解讀洪仲丘是選擇自殺行為,一個人不好好照顧自己身體,搞到胖到98公斤過肥,還白目傲慢耍賴、嗆聲,不寫大兵日記、不接罰勤值星、還帶照相手機,甚至說謊誣陷士官長帶飲料進醫院賄賂、還把體檢領表單丟入公益箱內、嗆長官辦不了他,逼長官得落實管理懲處的統御能力,這不是自殺行為嗎?自己不關心自己身體健康還要別人去關心他?

參考資料:洪仲丘死亡案軍方結案報告起訴書節本天成醫院記者會內容禁閉室監視器桃檢說明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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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822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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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1 23:20 【udn】 這有其他產品!班長 迷彩 件式 報告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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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
2013/08/29 01:58

照媒體所報..法醫的判斷,受原告影響,採取了有利原告的判斷...

就算是常識吧...證人或鑑定人做證時,若受一方影響,偏於有利一方的判斷...這是明顯公然的串證了

不是被告才會串證..原告也會串證...為了打贏官司,原告或被告都有可能做出串證的行為

法醫這角色,是公證人,中立性...就和開立巴氏量表的醫生,或開立證明申請保險的醫生一樣

失去中立性等於圖利某一方或侵害某一方的權益,是犯法地呀

法醫被檢方以證人傳喚...so...我們的司法是在作戲一起串案情??還是真的不枉不縱的辦案子呢??

司法曾經是多費心,多公正,多大費周章,找了多少證人,才串出一套好不容易的案情把陳義雄定罪結了尾..

so...現在是作戲,還是真的在辦案??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8-29 14:56 回覆:

現在的洪案就是洪家與民粹公然「串證」,還集體「恐嚇」司法,不按照他們說的辦,就要讓司法好看。

遇到孬種無用的法醫,就只剩下諂媚阿諛民粹的「他為」,鬼扯瞎掰莫名其妙的「結論」,倒果為因變成是「法官」在判斷「他殺」,這種無恥的越權下結論,石法醫構陷官兵更該下地獄受割舌之刑。

至於法官,看高院駁回三被告的抗告,我想台灣司法裡面書讀得多的人,膽子不見得比較大,鄉愿無能、民粹是從的孬官也不少。孬就算了,還要展現自己「無上」的權力,才更顯得沐猴而冠的可笑。


jojo
2013/08/29 00:50

覺著不樂觀...約莫陳義雄的冤案要重演了..

這案件的指控,一再被搓破,但指控者不但不在乎搓破,而且加碼誤導下去

重點是,司法也如陳義雄案一樣的無視謬誤,隨著加碼戲演下去

連司法也配合著...怪事了...

還有那些連貪污犯,死刑犯的人權都鬼叫沒完的高貴人權團體,司改團體...是一點聲音也沒有呀..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8-29 14:47 回覆:

老祖宗說過的名言:千夫所指、無疾而終。

當整個社會像瘋子一樣不辨是非、胡亂指控時,大多數的人都只會人云亦云,跟著別人丟石頭亂罵,真有膽量跟智慧去分辨與對抗的人,寥寥無幾,即便有智慧分辨,選擇沉默不語的人占多數,最後就是社會上還是以盲目民粹的聲音最大。

司法也是人在辦的,人若無知,司法就會「不公」,人若懦弱,司法就會跟著民粹的操作而進行。


革命烈士韓起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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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幫三名被告、說不必請律師、緊咬無凌虐死故意否則拿證據來
2013/08/28 15:01
犀利審判長 緊咬三被告「違法關人」
「程序不符規定,為何送禁閉?」
桃園地院審判長鄭吉雄昨天開庭
劈頭就質問三名被告違法關人,兩位女法官也出招犀利,讓何江忠
等三人漸感難以招架,被告律師感覺不妙,評議一小時後,
果然等到羈押的裁定。真抱歉‘鄭吉雄、碰到我這被告、你恐难討好!
你問「程序不符規定?請問你這是行政法庭、還是刑事法庭?我犯了什么罪?
「違法關人?」違法羈押是你大法官!你是法官可羈押我!
鄭吉雄:回答我问題、否則判你歧視法庭、關你10天!
被告:"好、洪仲丘要是用100個理由、或籍口、「程序不符規定乛、
我回答只有一個"關"字!帶手機進軍營犯軍法、手機證據都在、
不送禁閉要斡什么、軍法不是我立的.不能因洪家是民進黨、
就網開一面請洪吃魚翅宴? 我只是一個純軍人服從命令執行軍法、
程序符不符規定也是關了再說、除非洪仲丘在我面前吐白沬、昏倒、
生命危險、按SPO馬上送醫、我们也做了。至於你要滥權關我、
關就關吧!我長這麼大歲數、美國聨邦法庭也上過證人台、不是嚇大地.
犯刑亊罪、軍法、該怎樣辦就怎樣辦、沒有人可以玩法。至于我犯了何罪?
有證據拿來你就關吧!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8-28 23:36 回覆:

唉,您不了解司法。現在法官就是在扣那三被告帽子,以「違反程序」、「違法關人」來代表他們有「意圖」讓洪仲丘被操致死的「行為」。如果三被告用不合作態度只說沒凌虐的故意,然後要別人舉證,那就等著法官判死不認罪加重處罰了。

您建議的辯詞會害慘三被告的,法院法官最大,跟他們頂嘴是自討苦吃,會被認定不合作、不認罪。所以必須用和緩的態度、誠懇的說法,把重點講給法官聽:

1.洪的行為已經達到可以懲處的標準,加速程序是為了行使長官應有的職權,而不因違法者要退伍就可以不守軍紀、無法管理。在部隊裡隨時要面對敵人攻擊迅速反應,哪有一切照SOP時間緩慢進行的。軍人守則就是要迅速確實,而不是官僚擺爛。

2.洪是到269旅進行悔過,非542旅直接動用私刑,合乎軍方規定。任何悔過處份、操練課程都與其他禁閉生一視同仁,沒有任何加強操練或單獨操練的行動,顯示非對其個人有任何意圖致死的行為。

3.洪仲丘在身體出現狀況時,一切正常,誰能知道他會中暑?其他禁閉生也都沒事,所以與操練內容無關。操練完畢後,洪才主動舉手表明身體不舒服,戒護士也施予氧氣、氣管噴劑處理,在未昏倒前,誰能知道他已經嚴重中暑,且昏倒後立刻通知救護車,並未拖延處理。因此不能以洪死亡而認定三被告有「故意」致洪仲丘於死的罪名。


零度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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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8 12:49

筱蒨引用的資料條理分明, 如果法官也能這麼認真就好了, 妳好厲害喔 ^^

可惜炒作這議題的人只是藉題發揮而已, 再多的證據與真相也可以假裝視而不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8-28 23:11 回覆:

那些資料是從起訴書跟軍檢的調查報告為主題,再去找新聞放的謠言,仔細檢查新聞畫面傳達的「真相」,還去查一下醫學病理學、運動生理學的醫學知識,綜合研判。

看到今天媒體還在說法院調查為何呂孟穎救護車上不給氧氣,聽了就搖頭,原來許多人的急救常識就是給氧氣,難怪會害死洪仲丘。洪的體溫會快速拉高到44度,我看很大的兇手就是那個氧氣,傳入身體太多純氧,運動後身體吸入氧產生更多的熱能因中暑身體停止出汗,熱能無法散發出去,才讓體內快速過熱產生器官衰竭,加速死亡。

如果連醫生都只會驚嘆怎麼體溫高達44度卻不去檢討用氧的影響,那不懂醫學的法官更無法釐清真相,意外變成集體謀殺的機會就會提高。


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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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8 09:50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8125409.shtm 

這個不知道是擋了誰的財路,沒有真相我一樣不原諒大笑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8-28 10:27 回覆:

您那網址跑掉了,放新的上來:烈日下做工 32歲男熱衰竭亡

32歲葉姓男子12日在高溫33.5度下工作時突然癱軟倒地,前天因熱衰竭合併多種器官衰竭死亡。葉父因車禍開腦無法工作,他挑起家中經濟重擔,中暑當天也是上工第一天,讓母親哭斷腸。

當天氣溫高,還特地準備帽子、手套、冰茶給兒子,提醒他「不要中暑了!」沒想到當天下午兒子工作到一半突然手不斷發抖、口齒不清,接著癱軟倒地,送醫時身體溫度高達40幾度,被送進加護病房觀察,最後仍不幸過世。


我看是那工作場所的老闆大熱天要人工作,明顯企圖虐待致死的,該把老闆趕緊關起來。白T們該上街去抗議啦,要真相,又是馬總統的錯,去喊我是主人吧。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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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監視畫面? PO文網友抱歉:聽說的
2013/08/27 14:54

再讓我們回頭看看媒體當時是如何瞎掰的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8-28 00:19 回覆:

如果我查的醫學資料來判斷沒錯的話,當初第一時間給洪仲丘氧氣鋼瓶加上氣喘藥劑應該是造成洪仲丘體溫升到44度的原因。

人體進行物質代謝釋放能量時須消耗一定量的氧;測定人體一定時間內的氧耗量即可計算熱能消耗量。

因為氣喘藥劑把氣管更加擴張吸入更多的純氧,造成體內大量熱能釋放出來,卻因為中暑無法排汗將熱能散出,導致體內溫度節節攀高,造成有史以來醫生都沒看過的44度高溫。而醫官沒有以中暑方式進行急救,只等著送醫,導致沒脫衣服沒用冷(冰)水浸泡、沒用濕毛巾裹身用風扇來吹以迅速降低體溫,所以最後遺憾發生。我看部隊應該宣導「中暑」的正確急救方式才是亡羊補牢的做法。(PS.不能用酒精擦拭身體,否則體內會更加製造熱能出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8-28 00:07 回覆:

看到一群蠢蛋記者一直強調沒有氧氣鋼瓶就很想罵人,這些記者難道連做點功課都不會嗎?學校難道沒有教,挖掘新聞時,相關的醫學常識、心理學概念不懂就要去找資料,做深入一點的探討?

怎麼一群驢蛋沒一隻去查中暑的急救方法有沒有要「氧氣鋼瓶」的?都已經呼吸急促了還要大量給氧幹嘛?讓氧進入身體,釋放更多熱量出來?體溫44度還不夠高嗎?中暑的急救重點是在散熱,要快速降溫,解開衣物、冷卻身體有沒有做?沒做就是醫官判斷疏失,錯失第一搶救時機,那整個綠營鬼扯瞎掰,強調要嚴懲嚴辦的人,就是他們百般呵護、企圖脫罪的呂孟穎醫官。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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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母連自己兒子身高都搞不清楚
2013/08/27 14:21

身高180壯漢 關168公分小室

她並說,因弟弟屬士官階級,不必接受禁閉,所以居住於悔過室中,但操練與禁閉室人員一併執行。悔過室長一六八公分,寬一四七公分,較禁閉室狹小許多,但擠了兩個人,且四周皆是水泥牆,僅一扇對內窗戶,悶熱而密不透風,一進去滿屋子撲鼻汗臭味,相當難受。

洪母觀看監視畫面時,情緒幾番激動,數度淚崩。她說,兒子身高一八○公分,體型壯碩,被關在狹窄的悔過室,每晚輾轉難眠,四肢無法伸直,僅能蜷曲身體睡在馬桶旁。看見兒子完全喪失尊嚴的模樣,既生氣又難過,檢視錄影帶過程中,她多次到外頭喘息,久久不能自已。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3813/112013071200069.html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8-27 23:53 回覆:

我看到報紙寫洪母說兒子有180時,也是覺得這洪母實在是太過離譜,當中渲染不實的說法太多了。

看到這女人一邊要大家放下、一邊卻不斷在媒體面前哭訴指控那些官兵,企圖用悲情牌引起社會更大的憤怒,逼出蠢白T上街,我對這女人的同情就愈來愈少。

還有蠢蛋說洪仲丘是菩薩,還是地藏王菩薩,媽的,地藏王菩薩是要地獄清空的,可不是號召一堆蠢白T搞栽贓抹黑說謊污衊官兵施壓司法重辦,這種造謠害人,只會讓更多人下地獄而已。虧洪仲丘都被閻羅王特許回凡間趕緊入夢叫她媽適可而止了,這洪家還不懂得知所分寸,繼續幫洪仲丘累積造孽本,還菩薩咧,鬼魔還差不多。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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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7 14:10

爆料指控:
7月3日當天,陳毅勳正在對洪仲丘操課,中途卻突然出現一名身穿迷彩服的神祕男子走到陳的旁邊,2人交頭接耳好一陣子,似乎正在交代一些事。
當時洪仲丘早已體力不支,沒想到神秘迷彩男離開後,陳毅勳不但沒讓洪仲丘休息,還改變操課內容、變本加厲,顯然剛才的對話內情「不單純」。

事實真相:
一、 媒體名嘴口中的陳毅勳是另一名代操練的禁閉生,迷彩神秘男子才是陳毅勳本人。
二、 迷彩神秘男子既是陳毅勳本人,何來媒體指控的「神秘迷彩男離開後,陳毅勳不但沒讓洪仲丘休息....」?
三、 7月3日早上操練時間是6時34分開始到7時44分結束(注意:此時是清晨比較涼爽不炎熱),而所謂的迷彩神秘男出現的時間顯示是6時32分,也就是說,6時32分根本還沒開始操練,何來「當時洪仲丘早已體力不支」之說?當然更不可能如媒體所指控的「陳毅勳不但沒讓洪仲丘休息,還改變操課內容、變本加厲」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vuySHMa_lw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8-27 23:41 回覆:

小浪大哥提供的那影片媒體記者還真會鬼扯,軍方都出來解釋是操練前的暖身運動,由禁閉生帶著大家一起暖身,之後就入列一起受操練。

而7月3日早上的操練是陳毅勳負責的,暖身後當然開始操練會比暖身更強,這叫變本加厲更重?洪仲丘才暖身就體力不支?那之後為何每次告一段落,洪仲丘都是第一個到集合點集合的悔過生?那些媒體明明都有看到操練的所有畫面,還故意這樣扭曲事實,實在不可原諒。我是NCC,一定重懲,這些新聞畫面都是記者睜眼說瞎話的明確證據。


Timo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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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7 11:55
補充一下應該說20歲年輕人172CM體重86KG算很胖,上了年紀新陳代謝變差自然就容易發胖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8-27 23:30 回覆:

打籃球校隊當隊長才172公分還能胖到86公斤,這實在是太爆笑了,成大的籃球隊應該是很肉腳吧?這「校隊」大概不參加校際比賽的。

如果不是籃球隊隊長,那媒體瞎掰故意製造百姓錯誤見解,認為連球隊隊長都受不了嚴重的凌虐而致死,可見那些官兵在操練上有多惡毒殘忍,強化拉高整個社會民粹憤怒,這樣的媒體才是惡毒無恥的造謠。


Timo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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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7 11:50

我記得小浪兄曾經用洪某入伍時的BMI值反推他當時體重為86KG,而非媒體所稱的60幾KG,以這點來說我很懷疑他真的是籃球隊隊長?首先案發以後完全沒看到媒體最愛的籃球隊隊員出來聲淚俱下、血淚控訴,多麼優秀的一個運動員就讓軍隊搞死了,其次172CM的人86KG已經算很胖了,我要入伍的時候177CM大約75KG還不到,就已經覺得自己的肚子根本是個罪惡,當時我還不是什麼籃球隊隊長,平常沒有運動習慣,要胖到80KG還很難,86KG是怎麼養的?還是個運動員?

我的結論是他根本沒入伍之前就是個不愛運動身體,多半在PTT練的只愛運動嘴巴,第一次接觸到大人社會還不改PTT鄉民的習慣,以為嘴砲可以革命,然後就悲劇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8-27 23:24 回覆:

如果真是籃球隊隊長,就算現在大學都可以在冷氣房的體育館內打籃球,但是有運動身體也會發熱。按照運動生理學所說的,人體有「熱適應」的生理機制,為了在熱環境下運動,每天運動一小時,身體在5~10天內就會適應炎熱的環境,在前3~5天就能讓心肺功能改變,所以洪仲丘真是打籃球校隊還當隊長的,不會出現其他禁閉生說的,全身出現疹子,無法排汗。

以其他禁閉生同時操練來比較,其他禁閉生體能比洪仲丘還差,很多媒體畫面,有人連仰臥起坐都做不到,只能做抬腿,一起被壓腳的另一位禁閉生還比洪仲丘更沒力做仰臥起坐,做完後也只能躺著動彈不得,不像洪仲丘立刻翻起上半身。

但是這些禁閉生都沒中暑,卻是洪仲丘一人中暑身故,可見這完全是洪仲丘當兵期間極少出操,應該天天坐辦公室吹冷氣搞文書,所以又把身體吃胖、又沒有在室外出操的機會,沒被太陽曬到有「熱適應」的生理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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