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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聖經祈禱吧--創世紀、啟示錄第18章--當律法不彰,報應交給主處理的下場
2013/04/02 00:56:05瀏覽1983|回應6|推薦73

創世紀第18:18~19:25之部份

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 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
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 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
羅得切切的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裡。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
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 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
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
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什麼。
眾人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只是那二人伸出手來,將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並且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他們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 
天明了,天使催逼羅得說:起來!帶著你的妻子和你在這裡的兩個女兒出去,免得你因這城裡的罪惡同被剿滅。
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

啟示錄 第18:01~19:13之部份

此後,我看見另有一位有大權柄的天使從天降下,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
他大聲喊著說:巴比倫大城傾倒了!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處和各樣污穢之靈的巢穴,並各樣污穢可憎之雀鳥的巢穴。 
我又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他一同有罪,受他所受的災殃;因他的罪惡滔天;他的不義神已經想起來了。他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他,按他所行的加倍的報應他;用他調酒的杯加倍的調給他喝。他怎樣榮耀自己,怎樣奢華,也當叫他照樣痛苦悲哀,因他心裡說:我坐了皇后的位,並不是寡婦,決不至於悲哀。
所以在一天之內,他的災殃要一齊來到,就是死亡、悲哀、饑荒。他又要被火燒盡了,因為審判他的主神大有能力。
哀哉!哀哉!巴比倫大城,堅固的城啊,一時之間你的刑罰就來到了。 地上的客商也都為他哭泣悲哀,因為沒有人再買他們的貨物了;
巴比倫哪,你所貪愛的果子離開了你;你一切的珍饈美味,和華美的物件也從你中間毀滅,決不能再見了。 
一時之間,這麼大的富厚就歸於無有了。凡船主和坐船往各處去的,並眾水手,連所有靠海為業的,都遠遠的站著,看見燒他的煙,就喊著說:有何城能比這大城呢?
他們又把塵土撒在頭上,哭泣悲哀,喊著說:哀哉!哀哉!這大城啊。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他的珍寶成了富足!他在一時之間就成了荒場!
天哪,眾聖徒、眾使徒、眾先知啊,你們都要因他歡喜,因為神已經在他身上伸了你們的冤。
有一位大力的天使舉起一塊石頭,好像大磨石,扔在海裡,說:巴比倫大城也必這樣猛力的被扔下去,決不能再見了。
先知和聖徒,並地上一切被殺之人的血,都在這城裡看見了。

此後,我聽見好像群眾在天上大聲說:哈利路亞(就是要讚美耶和華的意思)!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 他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因他判斷了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並且向淫婦討流僕人血的罪,給他們伸冤。 又說:哈利路亞!燒淫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 那二十四位長老與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寶座的神,說:阿們!哈利路亞!
有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神的眾僕人哪,凡敬畏他的,無論大小,都要讚美我們的神!
我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說: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 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 他的眼睛如火焰,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又有寫著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
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為神之道。


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 (彼得後2:19)我要把晨星賜給他。 (啟示錄2:28)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示錄2:29)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 (約翰3:19)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約翰3:20)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約翰3:21)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羅馬13:12)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 (帖撒前5:5)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謹守,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 (帖撒前5:8)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 (帖撒前5:14)常要追求良善;(帖撒前5:15)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羅馬14:16)

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羅馬10:5)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約翰5:46)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馬太5:17)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5:18) 
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馬2:12)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羅馬2:13)
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帖撒後1:6)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他必成就這事。(帖撒前5:2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翰一3:4)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翰一3:7)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約翰一3:8)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約翰一3:10)
假如有人來另傳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哥林後11:4)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 (哥林後11:13)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 (哥林後11:14)所以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希奇。他們的結局必然照著他們的行為。 (哥林後11:15)

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帖撒後2:3) 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帖撒後2:9)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帖撒後2:10)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帖撒後2:11) 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撒後2:12)

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摩後1:7)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 (提摩前6:12)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雅各1:25)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 (雅各1:26)

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提摩前5:20)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利未19:15)

 

審判要轉向公義;心裡正直的,必都隨從。 (詩篇94:15)誰肯為我起來攻擊作惡的﹖誰肯為我站起抵擋作孽的﹖(詩篇94:16)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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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7454560

 回應文章

joshua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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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00:57

筱 蒨 加油
主必鑒察
祂必知道祂自己在想什麼
無須人的情面與民粹壓力
和詭辯的迷惑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10-29 13:25 回覆:

沒看到這篇回應,真抱歉。

感謝您的鼓勵。行公義、信實走 主指示的路,我相信 主必援手拯救。


天路(今日當如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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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帝知名作惡?
2013/04/18 13:55

這是利用上帝,上帝是不可輕慢的!

不要為他們自以為是愚蠢的行徑忿忿不平。

中國大陸在政治壓力下堅持信仰的基督徒,

都依然遵照聖經,為執政掌權的人祈禱,

那群台獨狂人,讓他們自導自演吧!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4-20 01:26 回覆:

那些長老教會假藉上帝之名,行魔鬼之事的牧師們,絕對是下地獄受火湖浸泡之刑。

為了台灣獨立,連十誡都可以不用遵守,無所不用其極的扭曲聖經教義去誤導信徒,幫助貪污犯來掩飾犯罪真相,這種把上帝當工具使用的無恥基督徒,總有得到報應的一天。


mku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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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4/02 12:08

 

 

親 愛 的 弟 兄 、 不 要 自 己 伸 冤 、 寧 可 讓 步 、 聽 憑 主 怒 .

〔 或 作 讓 人 發 怒 〕 因 為 經 上 記 著 、

『 主 說 、 伸 冤 在 我 . 我 必 報 應 。 』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4-02 15:17 回覆:

是,一旦袖手旁觀所有的公義、放任惡人為惡、讓律法失去作用,只想由主來解決,索多瑪跟娥摩拉兩城的處理,就是最好的見證,就像聖經也說了:

凡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馬太10:14、15)


paula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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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應該加入評論,讓那些民進黨頭腦更清楚些
2013/04/02 11:22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804036.shtml

從阿扁到李朝卿,反貪雙重標準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4-02 15:11 回覆:

今天我女兒又出狀況,這幾天我得專心帶我女兒回復規矩。等下要到學校去接她,再回她家把衣物重新再搬過來。

天意吧,我的部份我已經盡力了,剩下的交給司法人員去決定,萬一放棄律法的公義,縱放貪污犯不受制裁,報應就交給上帝去處理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4-02 15:20 回覆:

在UDN的新聞下面回應沒有用,去:陳水扁收容處遇區回應讓司法人員看到才有用。

如果擔心自己的FB帳號被曝光,那就請您幫忙寫一段給司法人員的話在我這篇文章回應下,我好有空時,一篇篇貼到那裡去讓司法人員看到。

我自己一個人的力量已經用盡了,需要大家一起發出聲音。


湘野莫佬*~我跟親愛的去台北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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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
2013/04/02 10:05
阿門~~
湘野莫佬~(U莫~莫代誌)~~歡迎光臨~~敬請賜教!!!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4-02 15:07 回覆:

這是給基督徒看的,尤其是民國95年6月4日還在凱道上祈禱老天光照台灣的基督徒。

那些一手拿聖經、一手抓緊權勢不放的虛偽基督徒們,尤其是享受虛名的長老教會牧師們。

連十誡是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建國時頒布的都不知道,還敢說為了「台灣獨立建國」,作偽證都可以被上帝原諒。為了台獨可以貪婪、殺人、盜竊、作偽證,違反所有十誡,用魔鬼手段剷除異己,還要天佑台灣,真是他X的無恥。


六條御息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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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4/02 08:31

看到白馬就想起了天啟四騎士,

然後又想起人很容易忘了自己只是個人。


彼岸花,開一千年,落一千年,花葉永不相見。情不為因果,緣注定生死。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04-02 14:52 回覆:

人們很容易把自己當是  神的主人,甚麼事情都要丟給上帝去做,自己卻袖手旁觀。

太多的基督徒只在教堂的那個時間當個基督徒而已,出了教堂,好像已經唱了聖歌、做了禱告,就可以完成進入天國的功課一樣。其他時間繼續墮落爭權奪利。套句聖經的話: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馬太23:4)

我只想對這些基督徒說: 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約翰4:24)。你們這假冒偽善的文士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馬太23:23)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使徒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