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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yo的人言可畏
2012/02/11 00:35:29瀏覽4965|回應75|推薦76

現在Makiyo跳到黃河都無法洗刷自己清白了,檢察官已經被整個社會輿論影響,重重起訴Makiyo,踹幾腳判四年,別人殺人至死都只判一年而已,也沒38萬人出來踐踏。現在連唯一有機會公平為自己申訴的管道都被朱宅神們給斷了,只要Makiyo繼續堅持因被司機打到而發飆,就是說謊,她的公平審理權、工作權、請律師的權利都已經被剝奪了,就看這三天Makiyo精神上還能不能撐得下去,別連生命權都沒了。宅神才是台灣的救世主,生死全由他說了算,連別人的生存權都可以剝奪。

只希望Makiyo的朋友們沒有被社會輿論嚇到,全都拋棄掉她,這幾天看有沒有人能陪在她的身邊,度過這段日子。被整個社會鬥爭,連公權力都無法公平對待,這種被遺棄的感覺,不是常人可以捱得過。唉,我只想到阮玲玉的「人言可畏」。

如果當天林姓司機沒有碰觸到Makiyo,我相信Makiyo就算被趕下車頂多用力摔車門而已,這是人性,既然第二輛計程車司機說這四人沒有喝得很醉,那就不會完全沒有意識,胡亂打人。Makiyo錯在第一時間為了替自己脫罪,也避重就輕說謊、說話態度不是社會大眾所愛,所以現在要說甚麼都很難轉圜。
但是從邏輯合理化來研判,當天如果司機都很溫和隨性,就不會出現半途停車事件,而從司機及他律師的說詞研判,很確定湘瑩要付錢時被Makiyo從後方向前阻擋,而司機也有出手反擊,所以律師才會說可能Makiyo誤會了(起訴書證明司機打到Makiyo右肩)。因為有肢體行為才會造成Makiyo大為不滿,下車還要踹車門洩恨。由此可見,司機也絕對不是脾氣溫和、乖乖被人欺負的人。當天車上應該早已有言語衝突,彼此口氣很惡劣才會造成四人中途下車。
當四人下車,Makiyo還踹車門,司機也沒有立刻把車開走,才會有後面的打人事件。司機如果在車內責罵,車門關了,四人都在車水馬龍的車外,也不會聽到,還過去扯開車門拉司機出來揍人,就算司機在車內打電話,正常人誰會下車還去看車內司機在幹嘛,更何況四個已有點喝酒的人,都下車了還怕司機落人來嗎?

所以兩個可能:

1.司機跟Makiyo車內肢體衝突後,友寄立刻下車就衝到司機車門處開車門拉司機下車,那就會在馬路邊直接打人起來,很難乖乖帶到人行道上再打人。而且如果是付錢被阻司機只揮開Makiyo手,友寄應該也不會衝動到這樣就要打人。(真這樣脾氣粗暴,就不會阻止Makiyo打人了。),另外這種情形,司機也不可能有時間打電話了,所以這一點不成立。

2.司機車門被踹也很不爽,沒有把車開走,而是下車出來罵人,還要打電話,才會造成友寄氣到去打人,這就可能因為雙方繼續相罵,轉到人行道上,最後江姓司機拍到就在人行道上開始打人。打架兩人都不是在計程車旁,畫面後來被其他計程車擋住。(打人畫面4:26秒開始,李艷秋說有過肩摔,我就怎麼看不出來,明明就是一拳打下去。) (打人時間扣掉重複播放,從4:49~5:34秒,當中6秒阻擋makiyo,打了約39秒)。

如果司機有動口及動手,那就說得通為何司機的律師要找友寄「釐清案情」,而且司機還主動說願意和解原諒。

我不相信司機從頭到尾都只是溫和開車,否則湘瑩給錢被Makiyo阻擋,司機不會去撥開Makiyo的手造成雙方誤解碰觸身體。別為了把Makiyo塑造成魔女,所有不合常理的人性都可以接受,沒有人會無聊到去打一個溫和開車的司機。

打人不對、踹人不對,該接受司法的制裁,但是不能一面倒地惡魔化施暴者的行為,而不能受到公平的審判,司法的存在就是該給申訴、說明的機會。

若在車上有肢體衝突,那Makiyo在記者會上面就不能算完全說謊,更不能不接受他們的說詞,硬要她們承認全是自己無聊打人當遊戲玩才算說實話,否則都是說謊強辯。

朱學恆們譴責Makiyo說謊不實,再三道歉都認定虛假、逃避罪刑而不予接受,但是現在明顯司機先揮手打到Makiyo沒錯,即便不是正中胸部而打到右肩,以司機座位在左方及Makiyo伸手的角度,這右肩也很難是身側或身後(因Makiyo整隻手是伸向前的),打到右肩前方位置讓Makiyo以為司機故意要碰胸部,造成氣憤到踹車門的原因應可接受,所以Makiyo並不是為了卸責而完全說謊,但是整個社會卻不容許人家說出自己認知的事實,繼續追殺,而媒體跟朱學恆們的謊言也沒少過:

1.醫院從沒發出命危通知,卻散播司機命危,煽動對Makiyo更大的不滿。

2.司機到院時仍可清醒陳述自己身體不適之處,而非被重力施暴到頭部多處外傷致使嚴重昏迷,醫院的公開說明也證實:1.有腦出血現象(但未開刀及造成外部傷口);2.左側肋骨骨膜骨折(屬於骨頭龜裂,而不是整根骨頭斷掉);3.肺部挫傷(意思就是皮膚瘀青,沒有內臟出血情形),造成是二級中度傷害而非一級的重度傷害,屬於非立即危險性。從頭到尾醫院沒說骨頭斷裂或腦壓過大、血流不止去開刀房手術,但是所有媒體卻只說「肋骨骨折」,讓人誤以為整根骨頭被打斷危及生命。

3.從頭到尾醫院沒說腦部表層有外傷、挫傷,但是李艷秋卻拿高跟鞋暗示Makiyo以鞋跟用力踹司機,果真如此,細高跟鞋一定會讓表皮出現很多挫傷跟戳傷的傷口才對。(2/15新聞寫makiyo當天穿豹紋平底鞋,好強的武功跟內力,可以踹車門造成毀損,還把人踹到重傷命危,朱學恆們跟名嘴真會寫武俠小說)。

4.未查證清楚就到處散播司機被打到下排牙齒全斷,渲染擴大傷勢,製造對Makiyo更大的不滿跟仇視。

5.明明紀錄器畫面完全看不到過肩摔將司機凌空摔到地上的畫面,但政論節目卻可信誓旦旦用不清楚的畫面配上危言聳聽的旁白,睜眼說瞎話,讓畫面一閃而過看不清的觀眾誤以為司機被重摔在地。(節目4:48秒李艷秋說有過肩摔的時間,畫面司機還在友寄前方,也沒被摔到地上)。

這些政論節目、朱學恆們的謊言,清算鬥爭到國仇家恨、如今藝人賺錢變成是萬惡不赦的罪行,都成為Makiyo罪大惡極的理由,非得進行數十萬人的獵巫公審,剝奪其工作權、在公權力前為己辯護、請律師的權利,這就是台灣文革清算鬥爭的具體存在,只差沒公開在市場當眾吊起來,讓朱學恆們刮肉飲血而已。

朱學恆們別說得正義凜然,藝人是公眾人物,該受更大的譴責,政客也是公眾人物,去年不是一個政客酒醉後撞死人駕車逃逸,怎不見這些正義之人出來圍剿、要求公審、付出更大的譴責,擺明是女人好欺負、追殺一個弱女子比面對一個背後有政黨撐腰的人物容易些,一群只會打群架的俗拉群而已,還把自己擺在伸張正義之上,這種栽贓迫害別人、剝奪別人權利的人不配叫正義,霸凌就是霸凌。

踹幾腳被判四年,強迫被告不能為自己辯駁,這個司法真的被民粹給污染了,讓犯罪者失去被公正對待的機會,民粹贏了、司法輸了,這樣的律法就不要哪一天我們的家人變成是Makiyo的角色。

延伸文章:朱學恆們偽正義的獵巫行動 

刑事第三庭民股承辦,案號為101年度矚訴字第1號,承審法官:蔡羽玄

3/01 14:00pm準備程序庭

葬心(電影'阮玲玉'主題曲)


作詞:姚若龍/小蟲      作曲:小蟲

蝴蝶兒飛去 心亦不在   淒清長夜誰來 拭淚滿腮

是貪點兒依賴 貪一點兒愛 舊緣該了難了 換滿心哀

怎受的住 這頭猜 那邊怪 人言匯成愁海 辛酸難捱

天給的苦 給的災 都不怪 千不該 萬不該 芳華怕孤單

林花兒謝了 連心也埋 他日春燕歸來 身何在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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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6104502
 引用者清單(1)  
2012/02/13 13:32 【公義之聲】 我對於Ma幫打人案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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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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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2/13 00:33
另外~妳我都是"社會"一份子
包括媒體包括任何人
這社會如何造化都因我們個人行為影響有關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3 01:46 回覆:

妳這段說的好。

所以既然我們都有能力影響別人,就該把事實真相理性邏輯去分析出來,不要放任整個社會的獵巫行動擴散到司法層面,讓台灣社會變成愈來愈理盲濫情的社會。

如果覺得社會陷入瘋狂施暴的氛圍,就該勇敢的對抗這股民粹精神暴力,而不是人云亦云、不用大腦思考,將問題丟給別人,說反正交給司法處理。之前我是認為不該施行集體精神暴力,而該交給司法,但是看到起訴書後,發現檢察官已經被民粹洗腦,連冷靜處理,做個公平的天秤都沒有,避重就輕說「不慎觸及右肩」,可見完全依據原告及律師的角度在看事情,沒有公正,還以司法去施壓被告,吞下被人先行肢體暴力的說法,否則就將重重懲罰,這已經歪掉的天秤,才讓我寫這篇文章的。


牛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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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2/13 00:29
我看新聞轉播傷者家屬到院探視
的確有題到牙齒被打斷
但是,真相如何誰也不知
我們都沒到院探視過
我所謂的弱者就是需要被支持或是"合理同情"的一方
這類事件太多
不論站在那一方評論都是事後諸葛
和是不是"名女人"無關
但換個角度看
要不是那位小姐開記者會也不會把這事那這大
或說~要不是因為被嗜血的媒體追蹤
恐怕事實如何也無人追查
不論那種力量都是一刀雙刃
沒有絕對的好或不好,對或不對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3 01:39 回覆:

真相很清楚,醫院開記者會公開陳述了:沒有下排牙齒全被打斷。別說牙齒沒打斷,連說頭部挫傷、戳傷等外傷的狀況都沒說到,李艷秋還拿高跟鞋告訴大家,頭部被細高跟鞋踹到會有多痛了。現場沒見一滴血,沒有血流滿面、滿地的狀況。牙齒真打斷,起碼滿口鮮血,地上也會有血跡的。

被合理同情的就一定是被打傷的一方嗎?那您看過很多英雄電影,不是一堆俗拉去打英雄,結果全被打趴在地上,那我們要去同情那些被打趴鬧事的人嗎?還是就事論事,看是誰先出手、誰先挑釁,就算打傷人的不對,也要區分是惡意攻擊還是因為受到挑釁而出手,這兩種狀況造成的判刑依據就完全不同了。

評論沒有事後諸葛的問題,只有豬哥誤讀的問題,把事情鬧大也不是因為開記者會才鬧的,而是被鬧大後才開記者會說明的,而且絕對跟「名女人」有關,政客酒醉撞死人逃逸怎麼沒人成立粉絲團譴責?父母家暴打死小孩怎麼沒有成立粉絲團譴責?三天兩頭街頭都有打架事件,怎麼沒人成立粉絲團譴責?這個粉絲團怎麼不是「反對毆打司機」粉絲團,而是「反makiyo粉絲團」?就是針對一個女人在搞集體霸凌,不用替這些人戴上正義的帽子了。

還有,當妳被超過10人罵髒話時,妳就知道是不是絕對好或不好,如果讓妳連被欺負都不能說,硬要妳吞下被推打的事實,承認全都是自己發酒瘋指使別人打人,妳看整個事件會好或不好?對或不對?再把10人放大到38萬人,加上所有新聞媒體24小時污衊妳,然後逼司法也來迫害妳,看整件事是好或不好?對或不對?


無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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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佩服妳!
2012/02/12 23:25

既有投入群眾運動的毅力和熱情,又能保有理性分析,尤其言人不敢言的道德勇氣!

此事件中,不管屬於makio和友寄部份的真相如何,另兩位Y子和湘瑩畢竟情節比較輕微,可是看看湘瑩的微博裡,充斥著一堆不合比例原則、言詞毒辣的辱罵叫囂,簡直跟禿鷹沒兩樣。

更可怕的是,妳知道我是怎麼來到妳這裡的?因為有人不滿妳的這篇文章,把妳也罵摻下去了…

唉!政治事件有分藍綠,社會事件的民粹,則是藍綠一氣!


***掌聲,來不及響起…***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3 01:19 回覆:

所以我很討厭社會分藍綠在那對罵,因為其實都一樣理盲濫情,深藍深綠的人罵起髒話都沒好聽到哪裡去,最重要的一點,大家都是台灣人,都有那種「愛國」情操,管你是叫「台灣」還是叫「中華民國」,更有一股民粹到愚蠢的「正義感」,可以被人用情緒、八卦去撥弄是非、挑起憤怒,但是沒人有興趣用點腦子去思考邏輯性跟合理性,結果變成集體社會霸凌還當正義感十足。

我就看這些正義人士,有幾個人會去旁聽這個案件,願意靜下心來思考真實狀況,而在強迫makiyo不斷道歉的霸凌下,有誰願意認錯道歉,如果連這種勇氣都沒有,還好意思說別人,還好意思展現「正義」,那就別笑死我了。

把我的這篇文章連結出去好阿,最好更多的人來看,測試測試每個人的腦殘程度到哪裡去,還有沒有思考的功能存在,如果願意思考,就會知道,我寫的這些內容,沒有灑狗血去胡亂評論,只是就事論事,既然起訴書確認司機有「不慎觸及」右肩部,就請大家去車上測試,在司機座椅上,要如何才能「不慎觸及」得到右肩部。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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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還有人再說友寄、MAKIYO說謊,請問他們說了什麼謊
2012/02/12 22:54

請問永然律師事務所帶友寄發的新聞稿,哪一句話說謊?

是指「進而出手揮打到MAKIYO的胸部」這句話說謊嗎?還是友寄否認打人?若是指這兩句話說謊,我不認為友寄說謊。

依據林姓司機律師的說辭以及起訴書內容,已明白顯示林姓司機確實先出手碰觸到MAKIYO身體,至於是碰觸到makiyo的右肩還是胸部,我模擬後,林姓司機只碰觸到makiyo的右肩機率不大,林姓司機說只碰觸到右肩,應該是避重就輕的說辭。即使雙方各說各話,頂多只能說是雙方認知感受不同罷了,不能因此就指控makiyo說謊。

另在新聞稿中「對於此次事件,TOMOYORI先生也覺得很抱歉,當時確實並無傷害他人意思」已表示,友寄承認有打人,否則不必表示道歉,並表達當時確實無傷害他人意思。

至於makiyo在記者會上,妳頂多只能說她沒有主動承認自己有踢人罷了,不能因此指控她說謊。



TOMOYORI先生是MAKIYO來台觀光的日本友人,2012年2月2日晚間,TOMOYORI先生與MAKIYO一行人於用餐後搭計程車,在司機先生告知後座應繫安全帶後,即將安全帶繫上,而非如蘋果日報報導所言,雙方是因為拒絕繫安全帶而發生爭執。因為一行人在車上說話,司機對他們產生不悅進而對他們大聲吼叫,他們才決定換車。因為與司機先生已經在車上發生口角,所以他們決定換車時,司機先生更加不高興,進而出手揮打到MAKIYO的胸部,司機先生這樣的舉動讓TOMOYORI先生認為應該為女生主持公道,才要求司機先生下車說明。由於二人語言不通,溝通不良,TOMOYORI先生用日文爭執,司機先生用中文回應,雙方言語誤會,才引發肢體衝突。

對於此次事件,TOMOYORI先生也覺得很抱歉,當時確實並無傷害他人意思,報導中引述司機先生妻子所言,指TOMOYORI先生離去前還以前腳強壓司機先生頭部扭動幾下,並非事實。TOMOYORI先生在雙方爭執中,自己也被司機踢到左腿,這也有驗傷證明,但TOMOYORI先生認為本事純然誤會,如果此事能圓滿和解,並不會對司機提出刑事傷害罪告訴,並期昐能有圓滿的結果。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彭郁欣律師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3 01:09 回覆:

其實司機不管碰觸右肩或胸部,都不是坐在前座用手揮開makiyo突然伸過來的手可以辦得到,只有將身體側轉出手去推才能辦到,而這一動作就證明司機是先出手肢體攻擊的人,也才可以合理化解釋為何後來沒有收湘瑩的錢,而makiyo會氣到下車還踹車門出氣。

當時的情形都只是一瞬間,別說makiyo喝了酒記不清楚,我在法院被挺扁的人攻擊時,要我再去回想當時狀況,因為發生太突然,有時也會不曉得短短一分鐘的真實狀況,只記得被人攻擊打到身體,但是詳細部位很難講清楚。

連我跟我女兒在車上做模擬時,我回到家也都忘記是用左手還是右手推她,還要問一下女兒。今天晚上送她們回家再測試,用右手要推一個位置在後座中間偏左的人很難,只有左手才辦得到,推到右肩或偏下觸及胸部外緣。

但是打到哪不是重點,重點是司機先出手攻擊。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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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到了,是全民計程車行
2012/02/12 21:57

李濤公審友寄那天,在節目中表示,他們製作單位跟車行查證時,車行回答沒有安裝行車紀錄器。我合理懷疑這種說法的真實性。

請問網上有沒有朋友知道全民計程車行的其他計程車有沒有安裝行車紀錄器?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686413

林姓司機所屬的全民計程車司機協會理事長朱進新今天表示,原本要包圍永然律師事務所抗議,現在李永然律師解除委任,因此抗議行動暫緩。但是只要林姓司機被打一案未獲圓滿解決,未來絕對會發動抗議行動。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3 00:56 回覆:

看來司機不是弱勢是超級強勢才對。現在還有公權力撐腰,更不得了了。

您不要想那麼多了,就算當時計程車上有行車紀錄器,也一定會藏起來,用點邏輯思考就知道,makiyo一行人是先吃過晚餐要跑第二攤的,每個人心情愉快,誰會在計程車上鬧事、發酒瘋、沒事找司機麻煩去騷擾司機、辱罵司機?這是基本邏輯概念。況且是四個人去坐車,不是一個人,makiyo真發酒瘋,另外三人又怎會配合她去欺負司機,果真大家都醉昏了,那湘瑩、丫子也都該去踹幾腳才對,又怎會大家又上另一部車再繼續聚會。

而如果司機不予理會、沒有言詞衝突,四人也不會中途下車,即便中途下車我想湘瑩也會把車錢給司機,司機也會拿錢,而不是最後沒拿錢就讓四人下車。就算makiyo不願意給,其他沒醉昏的三人總會哄makiyo下車別鬧,湘瑩還是會給吧。

就算大家都不在現場,總會邏輯分析一下大致狀況,哪有名嘴編故事到一個殘暴兇惡的女巫去欺負一個小小司機的情節,沒事還自己踹車門。沒想到智商在三歲小孩程度的人還真不少。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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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司機租的車子真的沒有行車紀錄器嗎
2012/02/12 21:36

筱蒨妳曉不曉得林姓司機那部計程車是跟那個車行租的?那個車行的其他計程車有無安裝安裝行車記錄器?

可不可以幫忙查一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3 00:41 回覆:

唉,我只是老百姓哪查得出來。認識的警察都是在法院外防我們鬧事的,當我們是「偏激份子」可不是朋友,真有認識的現在誰幫忙誰倒楣,那個三張犁派出所的所長都被依洩密罪懲處了,別再害警察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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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者可能是法律上的被害者 也可能是加害者.共犯
2012/02/12 15:20

我們可以說林姓司機在經濟上是弱勢,但不能因為躺在醫院的人是林姓司機,就認定林姓司機在整件事上沒有過錯。

如果,林姓司機與友寄兩人體格互換,現在躺在醫院的人有可能就是友寄。

簡單的說,大小兩車互撞,只因小車被撞得稀巴爛,就表示小車完全沒有責任嗎?

名嘴沒有比makiyo高尚,如果makiyo下賤,那名嘴比makiyo更下賤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3 00:36 回覆:

司機是經濟弱勢,但是現在可是集全社會最強勢在欺凌弱勢,連公權力都參一咖搞霸凌,而且毫不留情,makiyo敢繼續說司機有動手,就是毫無悔意,罪加一等。

台灣社會以後女人被人欺負請自己回家痛哭,以免變成全社會一起精神凌虐,更加生不如死,萬一朋友幫忙出氣,還會落得教唆殺人的罪名。這種「不慎觸及」身體的羞辱就自己吞下去,找法院也不會理你的。

我突然想到,過年前有一案例,一個女人被人性侵,告訴男友,結果這個男友夥同友人殺死性侵犯,看來這個被性侵的女子,法律也要起訴她教唆殺人罪才行,被性侵還得背上教唆殺人的罪名,台灣司法還真是有公義。


安歐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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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甚麼社會?
2012/02/12 03:26
人民公審嗎?名嘴私審嗎?司法何在?


沙塵人間滌心垢.虛擬世界洗真情.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3 00:13 回覆:

司法死在名嘴、愚民的民粹暴力之下,看不到挺住正義、維護司法獨立的公權力,只看到屈服於集體精神暴力下的檢察官起訴書。

台灣的法律可以配合名嘴臉色,名嘴用八卦來辦案,加油添醋增加臉書按讚人數,就好像表演分數不斷攀升一樣增加娛樂效果,讓大家看到中古時代獵巫行動的現代版,整個社會沉迷在獵巫的快感之中,只有一個女巫makiyo十惡不赦、用最病態的舉止去對待一個溫和善良、養家活口的司機,沒事要在車上發酒瘋、中途下車還不准給錢、下車後還要踹車門,遇到這種瘋女人,司機也不敢開走車,讓這瘋女人還能叫友人再去叫司機出來好毆打,友人沒事也乖乖聽話去打人,女巫最後再踹上幾腳,這幾腳就造成司機身體多處嚴重挫傷,該給4年刑期懲處。

誰敢說司機有說話態度不佳、先動手推人造成肢體衝突,誰就是在說謊,外人說了就是女巫的同路人,makiyo們,在幫女巫逃脫罪名,減輕罪刑,所以誰還敢跟38萬朱學恆們及更多的台灣社會輿論對抗?


六條御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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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
2012/02/12 03:05
1.一堆警察躺著中槍,這才是招誰惹誰。

2.陳進興都有律師協助辯護了,友寄卻沒有!

友寄比陳還惡劣?

3.當不利於司機的證據一一浮現時,誰會還茉樹代一個清白?

4.中華民國的正義很廉價。

5.不到臺灣,不知道文革還在搞。


彼岸花,開一千年,落一千年,花葉永不相見。情不為因果,緣注定生死。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2 23:56 回覆:

何止警察中槍,連檢察官都無法力抗媒體挾持整個社會的精神壓力,用重刑起訴makiyo,整個司法全都陪葬下去,如果makiyo再堅持司機先動手,整個社會只會更加譴責,逼司法用重刑對待而已。

友寄有用槍械石塊任何武器攻擊嗎?沒有!司機有內臟出血嗎?沒有!司機有血流滿地、骨折穿出嗎?沒有!司機有頭部遭重擊外傷、戳傷、挫傷、裂傷、血流滿面嗎?沒有!司機有重度長期昏迷不醒、無法言語嗎?沒有!

醫院記者會上宣布的傷勢:1.腦出血;2.肺部挫傷;3.左肋骨骨膜骨折之二級中度傷害,司機到院清醒可以陳述身體狀況。很明顯就是打架引起的傷勢,有要致人於死地嗎?沒有!是不是因司機流血嚴重昏迷,棄司機不顧離開?不是!如果這是重傷害罪,以後所有以槍械石塊汽油彈造成的傷害,還有只要見血的傷害全都要以「超級嚴重傷害罪」來起訴,求刑10年以上、萬一手斷腳斷內臟出血陷入昏迷要以「宇宙超級無敵嚴重傷害罪」至少要求刑20年重刑才能符合比例標準。

這個女巫沒人要她清白,更不准還她清白,否則證明整個社會才是陷害一個女人的兇手,要誰來道歉?要道歉幾次才能得到原諒?那些名嘴、朱學恆們是不可能認錯的了,寧可錯殺別人,也不能讓自己的信譽掃地,這就是台灣社會的冷血。


牛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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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2/12 01:39
民眾一向是同情"弱者"
就看個人認為"弱者"是誰
弱者可能是法律上的被害者
也可能是加害者.共犯@$%^....
這件事就像之前的藝人在大陸的燒燙傷事件一樣
如果換成平凡如我們的普通人
誰在意?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2 23:28 回覆:

這整件事完全不是同情弱者,司機也不是弱者,他是傷者而已。

打從一開始的「反makiyo粉絲團」就很明白表示,這是獵巫行動,找一個名女人出來公幹,為何不是「反打傷司機粉絲團」、「反友寄粉絲團」?因為這樣參加的人不會超過1千人,大家對司機沒興趣,對打傷司機的友寄沒興趣,只對makiyo有興趣,因為她是「名人」,還是「女人」,所以好欺負,好吸引更多獵巫的愚民加入霸凌行列,有題材可以加油添醋把火燒大,從頭到尾,這都只是一個假藉正義進行整個社會的集體暴力行為,所以沒人需要真相,不允許真相,只能接受朱學恆們營造的悲慘劇情,將makiyo妖魔化,成為一個沒事欺負溫和友善司機的瘋子神經病。

這群暴民可以造謠司機病危、可以說謊下排牙齒全都被打斷、可以不准makiyo把司機先動手的真相說出來,強迫makiyo要吞下所有的指控,自己就是瘋子沒事亂打人,以此不斷跟社會道歉,而社會不接受,繼續凌遲,甚至以精神壓力強迫司法討好整個社會,用重刑起訴,這是一個集體社會的重大霸凌獵巫醜劇,令人作嘔的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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