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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扯富邦併台北市銀--990825法庭紀實
2010/08/25 23:40:51瀏覽2424|回應7|推薦45

今天這個才是我的主要行動:旁聽扁案,之前的官司,大家就當笑話看過就好,不要太在意,混淆真正重要的行動。(被張曦光提告到的朋友可能很難當笑話,真是對不起)

今天出席的兩位證人:廖正井、蔡明忠,都是陳水扁要求傳喚的。主詰問是鄭文龍律師,又再度發揮他試圖引導證人掉入陷阱的專長,想要廖正井幫他做背書,但是廖正井的防備心也很重,結果石宜琳律師就抗議證人有迴避問題之嫌,可是我聽起來,是律師要證人為自己沒參加的會議、沒參與的銀行併購做評論,廖正井回答「我不在會議出席名單內,我沒參與,不了解事實不便評論」,這種說詞很正常也應該呀,如何叫迴避答覆?

今天明明是陳水扁金改洗錢弊案,為什麼要傳喚富邦併北市銀的相關證人出庭?大家一定會有這種懷疑,甚至覺得合議庭嚴重偏袒被告,周占春審判長在最後有解釋,還可以接受,他說因為起訴書及相關證人都供述:在國泰金併購世華銀的時候,當時富邦金跟國泰金都對世華有興趣,但是鄭深池曾經出面找蔡明忠說話,之後富邦金併購台北市銀行,國泰金併購世華銀行,所以從這些說詞中,富邦併購台北市銀也跟國泰併購世華有相關連性,才答應被告傳喚相關證人出庭的。

把時間拉到開始的時候。今天是廖正井先做證人,廖正井在陳水扁任內擔任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後來到台北市銀行擔任董事長,在馬英九擔任市長任內,改派其他人過來接任而離開董座職位改當常務董事。台北市銀行的最大股東是台北市政府,董事長由市政府官派。而蔡明忠是富邦金控的董事長,當時富邦合併台北市銀是由他跟弟弟蔡明興共同負責。

富邦銀行併購台北市銀行是在91年8月8日宣布,當時廖正井早已離開台北市銀很久了,只是因為當初在宣布併購時,TVBS曾報導,廖正井站出來反對,認為台北市銀行總資產大於富邦,富邦併北市銀有以小併大、圖利財團之嫌。所以今天律師要廖正井針對當初新聞報導,再做評論背書。而廖正井則以時間久遠不記得了,那時工作忙,很少看新聞,不知道有這報導,應該沒有這回事來回應。廖正井也說當初不是反對合併,而是認為該送交議會審議,因為當時市有財產規則,股票屬財產,應送議會審議,程序比較完備。

而蔡明忠則是很清楚的說,台北市銀行的併購案是有公開甄選的方式,經過競標,絕無不法,也經過調查確定。雖然扁律師說台北市銀總資產大於富邦金控,但是公司大小是依淨值而不是總資產,資產大負債也多,總資產必須減去總負債來定公司大小。併購算的是市值,股票在市場的總價值,富邦金大於北市銀。而上市公司的價值反映在市值,資產價值不見得反應市場價值之上,三商銀之前資產大於富邦金,但市價也比富邦金控小。

富邦併購價格是市值溢價30%,遠遠超過淨值一倍以上,而且是拿北市銀直接換富邦金控股票,北市銀的股東都賺飽了,包括台北市政府。

陳水扁的訴訟策略就是要拉馬英九下水,所以當初國務機要費就扯首長特別費,現在國泰金控併世華弊案,就要扯富邦金控併北市銀,由於檢方起訴陳水扁貪污部分,以國泰蔡家每年「捐款」一億元給陳水扁,連續四年,有對價關係,況且在合併時還有陳水扁及馬永成、鄭深池的居中電話協調,所以提出告訴。鄭文龍就要把富邦金控跟馬英九也劃上等號,證明馬英九也有拿政治獻金,也有跟富邦蔡家連絡,但是問出來的結果卻讓人有點爆笑。

來說兩者的差異性好了。

1.政治獻金:

國泰蔡家給陳水扁,90年拿一億後,91、92、93年都再拿一億元。沒有開收據,直接馬永成去領取。

富邦蔡家2000年大選捐陳水扁1500萬元,2004年大選捐陳水扁2000萬元,沒有拿收據。

富邦蔡家2008年大選前捐國民黨1500萬元,有拿收據,捐款是對政黨,直接交給王金平,沒捐給馬英九,錢如何使用不是捐款人決定,2002年台北市長選舉沒有捐款,與馬英九沒有交情。

2.併購的流程:

國泰與世華併購是由世華銀行董事長汪國華直接跟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一通電話敲定的,換股比率也是兩人討價還價完成,合併當中還有財政部長李庸三居間聯絡,陳水扁也打電話關切,馬永成、鄭深池都曾出來協調。

富邦併購北市銀,富邦派出財務長龔天行及幕僚,台北市銀行則委託美商高盛證券為財務顧問,雙方進行併購事宜的討論,馬英九市長與市府官員在併購確定前沒有接觸過。等確定後,台北市政府成為富邦金控股東時,才有碰面。

台北市銀採公開甄選、競標,而蔡明忠說世華銀行則是混沌不明,沒有一公開的程序,因此最後決定放棄爭取世華銀行。

從上述兩項就看出來,同款菜不同師傅,同樣的併購案,完全不同的操作手法,一個是黑箱作業,一個是公開競標,當鄭文龍律師不斷追問富邦對馬英九的捐款、開會的時間,然後抓著一點91年8月7日晚上10點的會議記錄,跟8月8日的簽核日期,在蔡明忠不知道8月7日會議下大做文章,蔡明忠說那次會議沒有參加,就算有這次會議,都是龔天行跟高盛財務顧問針對董事會或記者招待會開的討論,董事長層級不需要參加,但是陳水扁陣營就要求傳喚台北市銀林基源董事長及富邦龔天行財務長來做證,以證明8月7日的會議有問題。

最後審判長說傳喚蔡明忠跟廖正井是因為跟國泰併世華有相關性,但即便富邦併北市銀有問題,都不是這個審理庭要去查的,也不會因為富邦併北市銀有問題就代表國泰併世華沒問題,是否要傳喚林基源及龔天行,請律師再多加考慮。

庭訊在下午五點五分結束,沒有確定下次庭訊時間。

感觸:聽完李庸三、汪國華談到國泰併世華的過程,再聽蔡明忠講富邦併北市銀的做法,要說國泰併世華一切正當合法,還真是很難令人相信。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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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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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政治迫害
2010/09/14 07:12


民進黨政治和尚陪扁子向記者控訴政治迫害說因立委管地檢署,地檢署聽立委的。扁子台大法律系畢業留美這等邏輯,依其邏輯,民進黨執政,地檢署是其下屬單位,故民進黨一直在政治迫害。扁子沒上一天班卻有十幾億藏在瑞士,還在美國買豪宅,竟不知是貪污贓款。2004年扁呂總統選票短少的都說在公投票袋內,民進黨選舉作票,扁謝集團什麼壞事都做得出只要對其有利,現在台北市街頭叫計程車,民進黨松美等都是跟扁一樣說詞,從來沒認錯。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拿立院計時器暴力砸破吳育昇眼角致破裂流血,還沒事一樣不斷開記者會,這種民進黨一點反省能力都沒有。國泰每年給扁一億抱得世華歸,吃世華時給扁最少五億,國泰的財富資產增加是五億的倍數,蔡宏圖推薦李庸三當財政部長搞金改,限時給大財團保險公司吃銀行,大財團給扁家在日本帳戶的應比美國瑞士多,日本不司法互助,保障金融犯罪。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9-14 21:31 回覆:

今天更扯了,吳淑珍說第二次國泰的「政治獻金」比平常晚給,還叫馬永成去要,有這樣子的政治獻金?怎麼不說後謝給太晚,所以去催討了。

今天吳淑珍還說2000年總統大選,根本錢不夠用,後來還討論先預借款項,等到選完結算,至少有選舉補助款可以補回,證人葉菊蘭之前也說,第一次總統大選,根本沒人要捐款,後來她才去跟國泰要一億,這一筆錢算是政治獻金給最多的,怎麼到最後卻是說可以結餘好幾億匯到國外去。一堆睜眼說瞎話的政客跟貪汙犯。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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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嗎?剛才看到你給我的回應..
2010/08/28 00:06
也才看到阿扁繼續關三個月的新聞..還有總統府要扁辦退租,這下阿扁不又要哭天搶地拉??自作孽不可活..同情與關懷可不需要用在這個不認罪的人身上,不是!?都是為了他你才這麼辛苦,你我都可以好好的輕鬆的度個快樂的週末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28 00:19 回覆:

呵呵,只能跟您說,屬靈的戰爭戰得很激烈,今天雙方互有損傷,我的那份起訴書也算是重傷了吧,現在正在找聖經的條文,給自己加油打氣,剛剛發表的文章先隱藏起來,還沒寫好,明天早上應該就可以看到了。

現在有人不希望我拿聖經出來,認為我自比天使,還暗示我有精神問題,要大家不要相信我,不過目前我身邊的同伴已經一個個離開,我只能靠聖經來恢復能量,原諒我要不斷拿聖經的條文出來引用,愈到最後關頭,善惡的爭戰愈密集,現在只能咬牙撐住,不能這時候放棄,也謝謝您們繼續給予的精神力量,大家一起監督貪腐集團,幫助司法人員對抗貪腐力量。

晚安了,假日愉快!


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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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蒨大姐辛苦了
2010/08/27 14:31

謝謝筱蒨大姐的清楚紀錄,真的是辛苦了。向您致敬。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27 16:23 回覆:

謝謝您幫我加油打氣。

我只希望能讓更多的人了解陳水扁貪污的事實,及法庭內發生的情形,做為歷史上的見證。也不要讓貪腐集團用一堆似是而非的說詞,來避免司法的審判,轉移焦點,混水摸魚,企圖逃過法律制裁。

希望我能堅持到最後一刻,看到陳水扁三審定讞,得到應有的懲罰。


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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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動畫圖...
2010/08/27 09:07
確實生動許多, 也要版主會挑選, 用的恰如其份, 常令人莞爾噴飯...哈哈~~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27 11:00 回覆:

生活已經很辛苦了,總要學會苦中作樂一下,讓心情放輕鬆一些。

另外網路上看不到肢體語言,很容易文字解讀不同,產生誤解,加點表情圖案,可以讓人多一點正確的解讀,避免誤會(不過上次我用這個圖案,竟然有人說我在嘲笑他是狗...真是氣場不合)


paula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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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兩隻猴真是好傳神:0)
2010/08/27 00:11
正可以描繪你的[景況]..辛苦了..上帝沒有選錯人,記得,上帝既然揀選了你就必賜給你智慧與力量!累了就別撐,不如早點睡早點起來頭腦會更清晰,晚安..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27 00:36 回覆:

我喜歡用圖案加強意思,如果沒有配合圖案,表示我講正經、嚴肅的事情,不適合用圖案來表達,或是情緒不好,沒心情找圖案來配合。

本來被告第一件時,覺得很煩,要找一堆資料證明,跟老天爺禱告,賜我心靈的平靜及智慧,結果睡眠一覺到天亮,沒有影響。昨天算一算,原告加上被告,總共剛好十件,果然債多不愁,官司多了,神經也麻痺了,這幾天還真是睡眠安穩

那個誣告罪,要好好思考怎樣寫內容,才能讓檢察官覺得張曦光是「以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而虛構事實」,否則誣告罪不好起訴,所以不能隨便遞件,昨天旁聽,今天好好休息,明天有空再來執筆,已經想到要如何著手了。

晚安了,我也要睡覺了。


paula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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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
2010/08/26 23:33

真佩服你詳盡又專業的[紀實]!沒有長期的跟隨庭訊哪能做出這[一連貫]的分析報導??要說你這幾年[出入]法院是作假擺姿態,那批評的人真是瞎了眼!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26 23:50 回覆:

寫這庭訊比寫我的官司還累人的。

我的官司反正就是進去講了甚麼大致描述一下,寫扁案庭訊可不能瞎掰,除了當天的紀實內容外,可能還要去翻閱以前相關的庭訊記錄,回憶當時內容,為了讓大家可以知道我在說啥,還要再去翻起訴書的說明,補充在文章內,才能知道前因後果,有個整體性的概念,所以每次都寫到頭昏眼花,有時九點多寫到一兩點才真的完成,先發表部分文章把日期鎖定,然後放回草稿匣把文章完成才真的發表。

很多資訊在旁聽時才能聽到真相,甚至有時現場的討論不見得書記官會打進電腦筆錄內(例如檢察官故意暗示說出李界木跟律師的討論內容,因為檢察官偵訊時間外的錄音不能當做證據,所以無法當扣住陳水扁犯罪的事證)。所以某人說我去旁聽沒有用,還比他在家上網查到的資料少,這種說詞就洩底,讓人看清他的真面目了。


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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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
2010/08/26 17:55
阿扁的黑金事件還真多, 真複雜!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26 19:26 回覆:

或許這是陳水扁貪污案的第三梯起訴,所以社會都麻痺了,連記者都是寫二次金改,但是這梯次的起訴,沒一件是二次金改的呢,您就知道記者多混了吧。

這梯次是金改、洗錢弊案,金改是第一次的,在陳水扁的第一任期內,通常所謂的二次金改,應該是第二任期內的金融改革才是。

第一梯次國務機要費等案共四件(國務費、龍潭案、南港案、洗錢案),再追加兩件(辜仲諒、陳敏薰),合計六案。

第二梯次機密外交案一件。

第三梯次金改洗錢案也有四件(國泰併世華、元大併復華、國泰保管室洗錢、國務費龍潭案洗錢)

外加"撒秘速"(台語)一件教唆偽證案,合計起訴12案件(但是觸犯刑責不只這些。)

而週三的證人還是國泰併世華案,被告硬扯進富邦併北市銀的脫罪之詞,跟犯罪毫不相干的事件,從這一件就知道,被告是如何狡辯跟扯東拉西,讓扁案辦得如此慢的原因。

很多人怪馬政府跟特偵組及司法辦扁案太慢,但是扁案審理是重新建構司法嚴謹辦案的最佳契機,若跟隨社會輿論去做,將會淪為民粹跛腳的司法,所以再如何心急,也只能按部就班,讓挺扁的民進黨毫無理由挑剔,也讓社會沒有藉口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