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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5 23:40:51瀏覽2424|回應7|推薦45 | |
今天這個才是我的主要行動:旁聽扁案,之前的官司,大家就當笑話看過就好,不要太在意,混淆真正重要的行動。(被張曦光提告到的朋友可能很難當笑話,真是對不起) 今天出席的兩位證人:廖正井、蔡明忠,都是陳水扁要求傳喚的。主詰問是鄭文龍律師,又再度發揮他試圖引導證人掉入陷阱的專長,想要廖正井幫他做背書,但是廖正井的防備心也很重,結果石宜琳律師就抗議證人有迴避問題之嫌,可是我聽起來,是律師要證人為自己沒參加的會議、沒參與的銀行併購做評論,廖正井回答「我不在會議出席名單內,我沒參與,不了解事實不便評論」,這種說詞很正常也應該呀,如何叫迴避答覆? 今天明明是陳水扁金改洗錢弊案,為什麼要傳喚富邦併北市銀的相關證人出庭?大家一定會有這種懷疑,甚至覺得合議庭嚴重偏袒被告,周占春審判長在最後有解釋,還可以接受,他說因為起訴書及相關證人都供述:在國泰金併購世華銀的時候,當時富邦金跟國泰金都對世華有興趣,但是鄭深池曾經出面找蔡明忠說話,之後富邦金併購台北市銀行,國泰金併購世華銀行,所以從這些說詞中,富邦併購台北市銀也跟國泰併購世華有相關連性,才答應被告傳喚相關證人出庭的。 把時間拉到開始的時候。今天是廖正井先做證人,廖正井在陳水扁任內擔任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後來到台北市銀行擔任董事長,在馬英九擔任市長任內,改派其他人過來接任而離開董座職位改當常務董事。台北市銀行的最大股東是台北市政府,董事長由市政府官派。而蔡明忠是富邦金控的董事長,當時富邦合併台北市銀是由他跟弟弟蔡明興共同負責。 富邦銀行併購台北市銀行是在91年8月8日宣布,當時廖正井早已離開台北市銀很久了,只是因為當初在宣布併購時,TVBS曾報導,廖正井站出來反對,認為台北市銀行總資產大於富邦,富邦併北市銀有以小併大、圖利財團之嫌。所以今天律師要廖正井針對當初新聞報導,再做評論背書。而廖正井則以時間久遠不記得了,那時工作忙,很少看新聞,不知道有這報導,應該沒有這回事來回應。廖正井也說當初不是反對合併,而是認為該送交議會審議,因為當時市有財產規則,股票屬財產,應送議會審議,程序比較完備。 而蔡明忠則是很清楚的說,台北市銀行的併購案是有公開甄選的方式,經過競標,絕無不法,也經過調查確定。雖然扁律師說台北市銀總資產大於富邦金控,但是公司大小是依淨值而不是總資產,資產大負債也多,總資產必須減去總負債來定公司大小。併購算的是市值,股票在市場的總價值,富邦金大於北市銀。而上市公司的價值反映在市值,資產價值不見得反應市場價值之上,三商銀之前資產大於富邦金,但市價也比富邦金控小。 富邦併購價格是市值溢價30%,遠遠超過淨值一倍以上,而且是拿北市銀直接換富邦金控股票,北市銀的股東都賺飽了,包括台北市政府。 陳水扁的訴訟策略就是要拉馬英九下水,所以當初國務機要費就扯首長特別費,現在國泰金控併世華弊案,就要扯富邦金控併北市銀,由於檢方起訴陳水扁貪污部分,以國泰蔡家每年「捐款」一億元給陳水扁,連續四年,有對價關係,況且在合併時還有陳水扁及馬永成、鄭深池的居中電話協調,所以提出告訴。鄭文龍就要把富邦金控跟馬英九也劃上等號,證明馬英九也有拿政治獻金,也有跟富邦蔡家連絡,但是問出來的結果卻讓人有點爆笑。 來說兩者的差異性好了。 1.政治獻金: 國泰蔡家給陳水扁,90年拿一億後,91、92、93年都再拿一億元。沒有開收據,直接馬永成去領取。 富邦蔡家2000年大選捐陳水扁1500萬元,2004年大選捐陳水扁2000萬元,沒有拿收據。 富邦蔡家2008年大選前捐國民黨1500萬元,有拿收據,捐款是對政黨,直接交給王金平,沒捐給馬英九,錢如何使用不是捐款人決定,2002年台北市長選舉沒有捐款,與馬英九沒有交情。 2.併購的流程: 國泰與世華併購是由世華銀行董事長汪國華直接跟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一通電話敲定的,換股比率也是兩人討價還價完成,合併當中還有財政部長李庸三居間聯絡,陳水扁也打電話關切,馬永成、鄭深池都曾出來協調。 富邦併購北市銀,富邦派出財務長龔天行及幕僚,台北市銀行則委託美商高盛證券為財務顧問,雙方進行併購事宜的討論,馬英九市長與市府官員在併購確定前沒有接觸過。等確定後,台北市政府成為富邦金控股東時,才有碰面。 台北市銀採公開甄選、競標,而蔡明忠說世華銀行則是混沌不明,沒有一公開的程序,因此最後決定放棄爭取世華銀行。 從上述兩項就看出來,同款菜不同師傅,同樣的併購案,完全不同的操作手法,一個是黑箱作業,一個是公開競標,當鄭文龍律師不斷追問富邦對馬英九的捐款、開會的時間,然後抓著一點91年8月7日晚上10點的會議記錄,跟8月8日的簽核日期,在蔡明忠不知道8月7日會議下大做文章,蔡明忠說那次會議沒有參加,就算有這次會議,都是龔天行跟高盛財務顧問針對董事會或記者招待會開的討論,董事長層級不需要參加,但是陳水扁陣營就要求傳喚台北市銀林基源董事長及富邦龔天行財務長來做證,以證明8月7日的會議有問題。 最後審判長說傳喚蔡明忠跟廖正井是因為跟國泰併世華有相關性,但即便富邦併北市銀有問題,都不是這個審理庭要去查的,也不會因為富邦併北市銀有問題就代表國泰併世華沒問題,是否要傳喚林基源及龔天行,請律師再多加考慮。 庭訊在下午五點五分結束,沒有確定下次庭訊時間。 感觸:聽完李庸三、汪國華談到國泰併世華的過程,再聽蔡明忠講富邦併北市銀的做法,要說國泰併世華一切正當合法,還真是很難令人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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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