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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4 23:07:24瀏覽2842|回應13|推薦43 | |
因為上次有格主說從我的部落格可以學到打官司的基本常識,也很多人說被司法欺負過,對司法沒有信心,所以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爺又多給我一些任務,除了要監督旁聽大老虎貪污案的審理外,還要以身作則,打打官司,來檢驗台灣司法能否公正的審判,讓老百姓有信心(不過原諒我,我沒膽殺人放火,所以別要我當重罪犯罪者,來訴說被告的歷程。) 繼山寨關公及對挺扁人士一個個提出訴訟之後,當了數次的原告,今天總算有人認為要揭穿我的真面目,讓我的狐狸尾巴現形,所以對我提出告訴狀,讓我嚐嚐當被告的滋味,並且公開我「魔鬼」的面目,以昭天下。 好吧,為了讓讀者都可以了解當原告跟被告要經歷的過程,所以我就把所有的經過,都在部落格上發表,讓大家知道,法律訴訟並不恐怖,也沒什麼大學問,法院有人員可供諮詢,所以不用害怕,既來之則安之,面對它、處理它。至於有人說偵查不公開,放心,這是針對司法人員及辯護人,對我們老百姓沒有這種限制,會這樣說的人,代表法律常識還不夠,請記得去買JC鮮師 的法律叢書,補充知識。 先來複習一下,在去年的時候,自稱武聖關公 者,於UDN部落格連發十篇文章,將我的照片PO上,並散佈謠言毀謗、污辱我,除此外,還用達摩的名義,在Taiwan Yes台灣玉山之友網聚廳及Taiwan Army挺扁網路軍團兩個網站同步發文 (此兩網站在我提告山寨關公後,已經相繼將此網頁給移除了,可惜Taiwan Army晚了一步,頁面已經被我存檔)。 此山寨關公更發文要我「趕快提告,笑你不敢」,等到提告後,第一次偵查庭,戴著口罩出庭,還擠在別人旁邊,縮成一團,進入偵查庭內,還要求將法院移轉到他的戶籍地南投去,更說中國豬不是罵人的髒話,沒有毀謗的事實,最後被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引用文章提告關公妨害名譽罪進入一審審判 原本不用再開庭,但是法院為求慎重,還是召開準備程序庭,把雙方都找來, 審判長高坐在法庭上,問我這段時間,被告是否有跟我聯絡道歉,私下和解?我說都沒有任何聯繫,也沒道歉,更沒和解,所以我要求附帶民事賠償。審判長就說,要附帶民事賠償,必須到一樓去詢問相關文件填寫,等一下結束到樓下去問人就可以了,請我好好考慮是否提出民事訴訟,然後問我還有什麼話要補充的?我回答:被告在偵查庭時就不認錯,還故意把戶籍遷到南投,故意阻撓,現在還不出庭,藐視法庭,請求庭上從重量刑。審判長說就這樣嗎?我說是的。然後我問:被告沒來,還要再開庭嗎?審判長說會再評估,但是不會再傳喚我了,到時會將結果通知我。然後把庭訊紀錄給我簽名,短短五分鐘就結束準備程序庭了。 為了讓山寨關公有個教訓,所以決定到樓下申請附帶民事賠償,到達一樓,有個諮詢區域,按燈號排隊,輪到我時,說明來意,服務人員立刻回頭跟影印小弟說列印第XX頁的資料,然後告訴我,按照那個範例填寫就好了。我就過去影印區拿範例及購買空白表格,循著範例填寫,但是說真的,還真看得有點”霧煞煞”,邊猜邊寫,寫事實及理由時,還寫得零零落落的,寫完再拿去給小弟影印兩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要準備兩份交付,我自己再保存一份。 然後到另一邊的收狀處,按燈號排隊,等到我時,將資料交給小姐,小姐檢查一遍,把漏寫處拿給我補齊,然後裝訂蓋章,連同我自己存檔的那一份,都一併蓋章存證,就完成一切手續,時間才花20分鐘。 今天等待的時間花最久,還好許大姐過來陪伴,而另外一方面,大探長在 因為前面的庭訊太長,他們等得不耐煩,跟班不時過去看法庭門口的表單,還問被告山寨關公的大名,還喧賓奪主,故意在走道口大聲說,這個案子被告沒來,還有牽涉法院管轄權的問題,應該還會再開庭……(真是三條斜線,都已經確定在台北地院開準備程序庭了,還要談什麼法院管轄權,不懂裝懂也別丟人現眼),結果等不到開庭,兩個人就走了。真希望他們多點耐性,免得錯過好戲。 總之,今天原告跟被告都做了,接下來大探長的提告,請拭目以待,隨時報告進度(但是從關公的案件時間來推算,大概要等一陣子,沒關係,反正這一年我還是要在法院度過),今年「工作量」大概會很忙,至於提告大探長,不急,慢慢來,君子報仇三年不晚,手上案件太多,先消耗完山寨關公再說。扁案今年也是三個審判庭同時進行,幸好偽證罪案簡單,應該結束後,二次金改案才會開始,時間上調配應該不成問題,哇~~~,這種沒收入的工作,還真是比上班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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