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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3 14:45:21瀏覽994|回應7|推薦38 | |
在講提告的過程前,先來聊聊警察好了,老實說,以我這種小老百姓而言,警察是最怕打交道的了,能避開儘量避開,畢竟小 打從95年出來倒扁後,就開始遇到警察,不過之前「天」有「總部」頂著,我們這些小義工是不需要跟警察打交道的,等到了紅衫軍之家,變成義工在撐著,那時就必須跟警察聯絡了,當時只知道找「小麥」,中正一分局保防組成員,後來因為不斷辦活動,到處跑,之後認識萬華分局巡佐(去西門町發傳單)、文山分局警官(去動物園發傳單)、中山分局警官(跑去國民黨中央黨部前靜坐),雖然也常看到派出所的員警,但是都不知道姓名,更別說那些高高在上的所長、分局長囉,最熟的還是中正一分局的保防組,當然董組長就熟了,以前他當黑臉、小麥當白臉,兩人常跟我在那為活動談判,相互找尋彼此退讓的空間。(小麥後來調回南部,現在是阿吉在負責。) 我這個乖寶寶,辦活動前一定把企劃案跟時間流程都詳細寫得很清楚,事前送一份到中正一報備,夥伴覺得我太單純,這麼信任警察,完全照表操課,偶而應該騙騙警察,不要這麼聽話,我告訴夥伴,現在只剩我們小老百姓在行動,大部分都是爺爺奶奶,夥伴安全是最重要的,所以要把警察當成我們的夥伴來看,讓他們保護我們行動的安全跟確保過程順利結束,所以不能欺騙夥伴。就這樣,從民國95年12月(2007)到97年4月(2008),整整一年四個月期間,都跟警察維持好信任關係,也因此,很多行動都沒申請集會遊行,直接在警察兩次舉牌間,把活動完成,乖乖回家。 因為我們不會用暴力、也不會超出談好的行動範圍,所以警察也都很照顧我們,甚至有人私底下贊助我們金錢跟物資,聲援我們能繼續堅持公義的精神,完成「愚公移山」的行動,95至97年那一段歲月,算是我們小老百姓跟警察相互支持、維護公義燈火不熄的行動年,沒有警察們的私底下支持打氣,幫忙維護場地治安及安全,我們也無法安心、快樂的表達我們的訴求,堅持我們的理念。(還好現在政黨輪替,可以稍微說出一點事實,但是詳細細節還是不方便說。) 我們的行動看不到石頭,「木棒」是拿來撐起標語旗幟的,「寶特瓶」是拿來喝水用的,「汽油」是拿來倒發電機裡,提供燈光、麥克風音量的,警察是不穿防彈背心的,甚至盾牌也都省了,只帶隨身要帶的警棍而已,也沒用到過,什麼蛇籠、拒馬到後來全都免了,只要帶違反集會遊行的標語牌跟一個大聲公,時間到,通知我們該回家就夠了。對了,還要帶DV幫我們拍下歷史紀錄,夥伴們可是都很高興擺倒扁pose,給他們存檔留念的呢。 老天爺卻不給結束,讓我回到像95年出來倒扁之前的「休息狀態」八個月後,又再被差遣出來,重新展開旁聽的行動,這一階段的行動不用像以前一樣,號召夥伴走街頭路線,所以輕鬆多了,只要繼續去旁聽吹冷氣,把訊息傳達給外界知道就好。 沒想到這次卻要實際接觸「敵人」,冒出一堆挺扁支持者,開始近距離的攻擊,當然,警察也因此又再度走入生活裡。挺扁的人不像我們那樣溫和、禮貌,相反地,沒有道德規範,口德敗壞、言行粗暴、行為乖張,隨時還有暴力舉動出現,他們就像國外那些街頭暴力者一樣,人一多,智力就退化到5歲,看到攝影機、警察就失去理智,人來瘋的亂罵亂叫,活像精神病患一樣。(少數例外,還會被其他人罵對我們示好,甚至被逼離開。) 警察為了維持好秩序,只能以柔克剛,安撫討好挺扁民眾,盡量不要讓挺扁支持者的毛豎起來,但是我全身穿紅衣,站在他們旁聽的隊伍前面,就好像拿著一塊紅布在鬥牛前一樣,那些鬥牛不鼻孔大張,兩腳磨地才怪,所以對息事寧人的警察來說,我就成為讓他們傷腦筋的人物了。(社會的反智現象,不怪施暴的人,卻怪守法的人,只因為他會讓暴力者有理由施暴。) 警察也曾經私底下勸我回家,不要讓自己處在這麼危險的環境,但是不能因為這些挺扁者的暴力因素,就必須任由他們擺佈,去精神施壓司法人員,所以我拒絕了;也有警察說那不要穿紅衣了,我說紅衣代表紅衫軍。我們代表公理正義的監督力量,不穿紅衣,怎麼區分公義跟邪惡的力量,讓司法人員知道我們每場都一定過去,將百萬紅潮的正義之氣帶過去精神護衛他們,堅守正義立場,對抗貪腐的黑暗力量。 警察無法勸阻我們旁聽,也只好儘量護衛我們的安全,雖然在明的上面他們不能很明顯地幫助,但是暗地裡也多少有幫忙,雖然偶而有少數警察想要一勞永逸,默許挺扁者來攻擊我們,卻不阻止他們,隔岸觀火,想讓我們嚇到不敢再過來,但是我們也都忍辱負重,咬牙撐過去,就這樣,又度過了一年多的旁聽歲月。 雖然警察感覺為了討好挺扁民眾,不斷忍耐、柔軟、退讓,但是真的需要他們伸張正義時,他們還都能幫助我們守住應有的權益,讓我們在98年(2009)7月10日及 挺扁者時好時壞,從剛開始要動用暴力被阻止,後來慢慢只會進行言語暴力,所以我們不要去理會,當瘋狗亂叫就好。不過可以感受到,當整個正邪對抗的力場有所變化,社會上邪惡力量轉強時,這些挺扁支持者的暴力舉動就會增加,反觀如果正義力量不斷強化時,他們就相對安分許多。而正邪力場,可以從民進黨政客發言挺扁言論,或是媒體名嘴輿論在攻擊司法人員聲音的強弱來分辨。 由於長時間的旁聽,我們跟挺扁者中間形成一個平衡點,警察在肢體暴力行為漸漸和緩下,也減少警力來排隊現場,而將警力集中到地檢署門口,那裡挺扁支持者最多,所以拒馬、蛇籠、警力都非常密集。而因為排隊現場警力少,當邪惡力場轉強時,挺扁者就有肢體暴力出現,造成瘀青破皮,言語暴力我可以容忍,但是一旦動手打人就不能原諒,因為只要姑息隱忍,會讓自己更身陷危險之中,這些挺扁者只會得寸進尺,不可能檢討改過的。 但是對警察來說,我這種皮毛之傷提告,真的是小題大作,所以他們當然不願意得罪那些挺扁支持者,也因此,98年(2009) 到高院後,跟挺扁者更是近距離接觸,高院不像地院空間大,可以玩捉迷藏,大家被迫一定要一起排隊,到二樓也得坐在同一個空間裡面,但是挺扁者人氣勢也弱了很多,所以大部分都是在辱罵、詛咒我們,人身安全還算不用擔心。而警察也似乎特別注意我們的安全,結束後,都會將我跟許大姐與挺扁民眾分開,從不同方向離開,避免衝突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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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