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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6 01:42:55瀏覽3601|回應14|推薦79 | |
3月5日,王金平確認國民黨黨籍案做民事訴訟終結辯論,結束後張瑜鳳審判長說了一段話,證實社會上非常多人寄了沒有留寄信地址的剪報給她(這等同於「黑函」一樣),希望對案子「有幫助」。不過張審判長說的很清楚:「法院不應被影響,這是法院應做到的。其他毋庸介入。」也說:「法官無法宣示道德標準,...,回歸法律,用法律解決。」。蘋果日報記者比較認真,寫的較多:「本案是法律問題,社員權存在的法律問題,會在判決書中述明;而法官不是道德家,只認定事實、適用法律,讓法庭維持在一個理性的司法對話空間,一個不被外界干擾的法律空間,其他毋庸介入;她並呼籲外界勿過多揣測,請大家自制,讓案件回歸法律解決,她會捍衛、司法最後一塊淨土。」 張瑜鳳對著全民當裁判的「黑函指導棋」,看來好像有點感冒,還好沒有號召網友寄信去騷擾,免得適得其反,如果法官早已經決定討好權貴,我們寫信去企圖影響,也無濟於事吧。再把話題拉回今天的法庭審理,經過三小時的言詞辯論,合議庭訂在兩週後3月19日下午5點宣判,比黃世銘總長的洩密案21日還提早兩天。老天爺真幫忙,早上要陪朋友去醫院回診,下午3點得跑地檢署偵訊,還來得及5點去聽宣判。3月下旬就宣判,看來王金平想用官司拖過三年平安卸任的夢想很難實現,除非法官真的是沒有法治概念跟道德觀,甘願當無恥政客的鷹犬,被人拿權勢壓著做事。 回到今天法庭上的攻防,原告律師還是搞那一套鬼扯把戲,扯國民黨沒經過全體黨員大會開會決定(百萬黨員為一個干預司法的混蛋得出席開會討論?);扯TVBS民調在關說案爆發後,王金平民調還是國民黨政客最高的(民調能相信,死豬都能復活,空心蔡十八早就當總統了。);馬總統民調只剩9.2%,怎麼國民黨考紀會不開會處分有辱黨的名譽(先叫媒體公布民調的問卷內容跟樣本數吧。);扯馬總統的特別費案還用三個月調查,王金平只用兩小時討論(廢話,王金平的關說電話錄音特偵組都證據確鑿了,還要調查甚麼?);扯馬總統特別費也有派人司法關說不要上訴(王金平親戚侯寬仁造假筆錄,惡意構陷栽贓的起訴,還好意思拿出來說嘴。王金平不是說不介入嗎?怎麼就幫敵對政黨民代關說起A錢的背信案了);扯王金平沒有刑事犯罪,不該受黨紀處分(國民黨的律師舉例說連李登輝都沒犯罪就被撤銷黨籍,黨紀不是要犯罪才能處分。);扯馬總統基於政爭動機,施壓考紀會,用損害黨譽等抽象理由撤銷王金平黨籍(馬總統也是黨主席,王金平關說司法,黨主席不能吭聲嗎?);扯沒給王金平十日的答辯時間(王金平都能在回國時開記者會長篇大論,早就溜到海外想好答辯內容了,哪會沒時間。);扯民進黨的黨章控訴國民黨不民主(那就叫王金平去民進黨啊,還死賴在國民黨幹嘛?民進黨連投票不合黨要求的都開除黨籍了,會比較好?不過看民進黨全黨挺A錢又搞關說的柯建銘,還真是腐爛政客適合去的地方。) 國民黨羅明通、陳明、施汎泉三位律師相較王金平那三個律師,講話實際多了,針對爭點,直接把法條內容講清楚,不像原告含糊說第幾條,然後就扯一堆邏輯不通的內容(要替關說司法明確的人辯護,除了硬坳強辯,還真是沒路可走)。感謝羅明通律師,特別製作成投影片,還列印出來裝訂成冊,提供給現場的記者跟民眾,我特別要求能否放在部落格供大家查閱,羅律師應允,所以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直接點選下面的圖片,會跳出新視窗,按圖片右邊就能換下一頁。翻拍技術不好,有點模糊多多見諒。羅律師說歡迎傳閱,所以大家可以分享出去。 因為原告王金平方面強調人民團體法14條、15條、27條第2款、民法49、50條第4款、52條第1項,所以被告中國國民黨方面,直接針對法律面相關法條拿出來說明,人團法第49條:政治團體應依據民主原則組織與運作,其選任職員之職稱、名額、任期、選任、解任、會議及經費等事項,於其章程中另定之。開宗明義,黨章章程優先於人團法。 而國民黨黨章第38條第3款談到黨員違反紀律時,撤銷黨籍處分由中央考核紀律委員會議決後執行。以有百萬黨員(律師說的)的國民黨,要開全國黨員大會來決定一個人去留,還得過半數出席,三分之二同意,我看國民黨連阿貓阿狗都管不了。律師也舉例德國基督民主黨、日本自民黨、法國人民運動聯盟、英國工黨、愛爾蘭工黨、加拿大保守黨、加拿大自由黨、澳洲自由黨,都是設有專責機構負責,沒人開「黨員大會」來搞牛刀殺雞的懲處。(美國是軟性政黨,沒有加入政黨當黨員的問題。) 再來說王金平當副主席,89.6.28~94.8.18.五年任內開除黨籍78人、撤銷黨籍524人、停止黨權處分283人、申誡40人,共925人,也沒開黨員大會來通過(真要如此,我看加入政黨專門浪費時間搞處分別人,啥事都不用做了)。而撤銷黨籍過的人,連前總統李登輝都因幫敵對政黨站台,列名在內,王金平可從沒說程序不對反對過。 法律面上,國民黨要撤銷王金平黨籍,那是國民黨的家規--黨章清楚規定,而上次考紀會主任委員黃昭元也清楚說了,11人出席,2人建議減輕處分外,其餘9人對撤銷黨籍沒意見,採多數共識決通過。至於處分王金平是不是不應該,陳明律師也特別舉例加拿大多倫多市長福特拿公家信紙幫高中足球隊募款的案例,及美國參議員布朗說不能關說司法案件為例,人家連用公家信紙寫公益募款信都被告了,更別說把黑手伸入司法、敗壞法治的無恥行為。 至於王金平有沒有關說司法?律師也拿特偵組舉證的電話錄音,現場念給大家聽: 更提供年代「新聞面對面」新北市議員陳明義追問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陳守煌脫口證實「這個案子」在林秀濤手上的對話。律師只摘要重點對話,不過從網路上抓下來畫面較多,沒時間的人可以從3:05看到3:35,30秒內就說溜嘴坦白一切。
這麼清楚的證據,原告律師根本無法否認,只好說不能用司法案件對原告進行道德審判(之前猛引用無恥的檢改會、司改會、立法院紀律委員的鬼扯瞎掰來扭曲事實,現在證據攤在陽光下就說不能用)。又扯國民黨文傳會8日就說11日要開考紀會,可見是馬英九專權在操縱一切,不符程序正義。羅律師就說原告曲解道德審判,本案涉及原告行為本質,原告掌控預算、法規,且為立法院長與行政院有一定制衡,若此不是關說,那是甚麼?這是大是大非的事情,不是道德審判。 夥伴STAN與許大姐也過去旁聽,STAN對律師說的:政治是一時的,造成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卻是永遠的禍害!印象特別深刻。我們老百姓安份守己的生活著,不怕被竊聽、監聽,司法人員也沒那閒功夫去聽善良百姓的打屁寒暄、談情說愛。但是百姓萬一被壞人所陷害,上法庭卻得要花錢找民代關說才能打贏官司,公平正義是看誰找到有力人士、付得出喬事費用,這對平民百姓,司法上一點保障也沒有。 民代關說貪污不能監聽,這是哪門子的公平正義?一堆白T蠢到幫壞人上街頭,魚目混珠、混淆視聽,難道老百姓就沒資格要求最基本的是非、法治?台灣只有犯罪者才有人權?民代權貴就可以無法無天?3月19日,期盼台灣的司法,不講道德,至少用法律來告訴百姓,關說司法不對,政黨就有權力撤銷黨員的資格,管你王金平是立法院長,關說司法就必須下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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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