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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4 02:12:38瀏覽2804|回應14|推薦77 | |
黃世銘總長被告洩密罪在傳喚江宜樺院長、楊榮宗組長、鄭深元檢察官之後,一月17日傳喚了負責打電話通知林秀濤到特偵組偵訊的書記官何其非,以及去年8月31日負責值班的書記官兼股長王朝枝到庭當證人,經過他們兩人的說明,31日當天的情形更加清楚。不過說真的,整個法庭的偵訊過程,就被柯建銘牽著鼻子走,在那計較林秀濤算不算激動、偵訊到幾點,黃總長幾點打電話,是不是違反偵查不公開,提早洩密,簡直是愈看愈讓人覺得整個司法都在耍白癡行為,幫搞司法關說的惡人斤斤計較司法人員的辦案流程必須毫秒必較、細節全對才行,實在是夠腦袋殘障了。 還是把當天時間流程寫出來吧。 王金平、柯建銘關說案所有偵辦告一段落,特偵組決定收網,傳喚林秀濤到案說明,為了避免機密外洩,所以8月31日星期六下午約4點時,書記官何其非在楊組長及鄭深元檢察官都在場時打電話給林秀濤,請她第二天9月1日早上10點到特偵組偵訊。電話裡林秀濤不斷詢問要問她甚麼?是哪個檢察官要偵訊她,印象中林秀濤有點激動,說會睡不著覺。連絡完,何其非就收拾好東西,離開特偵組下班回去了。 5點所有加班的特偵組人員全都下班,只剩負責值班的書記官王朝枝在特偵組辦公室內。5點多王朝枝接到一樓文化營區的保全打電話上去,說有一位檢察官在樓下,要求到特偵組偵訊。王朝枝下樓到車道口跟林秀濤見面,林秀濤帶著先生、小孩在那等著。林秀濤要求立刻偵訊,否則就要特偵組用正式傳票書面資料,說明案號、案由、待證事項,她好報告上級。王朝枝要她按照特偵組電話連絡的第二天過來,也請她要守密,不要告訴他人,林秀濤不願意,還強調她的同事陳玉珍到特偵組偵訊就被當場羈押,到現在都還在看守所內。所以她要求馬上開庭偵訊,否則她無法等到第二天,要不然就是給正式傳票,她好呈報上級。 王朝枝打電話給楊組長,最後決定再把鄭深元檢察官叫回辦公室。假日有門禁管制,王朝枝帶林秀濤一家人上四樓等待,偵訊時王朝枝在外面法警室陪著林秀濤的先生跟小孩,所以沒有參加偵訊過程,對過程發展不清楚。等偵訊全部結束,帶林秀濤一家人離開,那時林秀濤的情緒已經平靜。 從林秀濤被通知要偵訊,就全家立刻衝到特偵組,這種言行舉止已經展現林秀濤檢察官「急躁」的態度,當天特偵組人員都已經下班,林秀濤還堅持要立刻偵訊,否則要告訴上級,還再三強調無法入睡、擔心跟陳玉珍檢察官一樣被羈押,也再次展現「情緒激動」的反應。這樣還會讓人認為林秀濤的表現很「正常」嗎?堅持要立刻開庭,否則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開立正式傳票,讓她呈報上級,聽到特偵組所有人耳裡,誰不會覺得這個林秀濤檢察官很「激動」,而且還保證「洩密給涉關說的上司」,所以要盡速告知黃總長,也因此讓黃總長也接收到林秀濤「激動」的印象。 一月20日審理庭播放林秀濤的偵訊監視畫面,大家就在那裡討論林秀濤講話的「聲音」有沒有「激動」,沒有大聲嚷嚷就代表「不激動」、很「平靜」,看了都覺得烏鴉飛過去,難不成得從頭到尾歇斯底里的說話,才能算「激動」嗎?聽到林秀濤提到柯建銘掌控預算生殺大權,讓陳守煌檢察長很為難,不斷「提醒」林秀濤,沒有罪就不要上訴了,這種說法,說不是關說,只是關心上訴浮濫,那又何必提到柯建銘拿著預算搞威脅的事情? 法庭上不斷在那計較幾分幾秒進偵訊室、幾分幾秒離開,第三次進去偵訊室重複再講一次之前的內容,算不算還在偵查中?8點25分45秒鄭深元第二次偵訊結束離開,去跟黃總長及楊組長報告偵訊完畢,8點35分09秒第三次進去偵訊室,還在跟林秀濤討論前面已經說過的話,黃總長8點36分44秒打電話給馬總統,這樣算不算還在偵查中就洩密? 整個法庭在那計較幾分幾秒的問題,鑽牛角尖到分秒必算,真想砸雞蛋(可惜不能帶雞蛋進法庭內)。而黃總長的律師要求傳喚胡佛院士及蔡志方教授來以法學專業見解,報告總統是合憲適法的行為,沒有洩密問題,卻被審判長駁回,檢察官還認為這種「學術見解」不需要拿來法庭上說。原來法律系學生在學校學的叫「學術研討」,到社會上又是另一套「實務見解」,不能相提並論嗎?原來台灣的法律是說一套、做一套的喔。 檢察官在17日又補告黃總長違反個資法,多加一條罪,審判長問雙方有沒有要傳喚證人跟調閱證據的?黃總長說要求傳喚柯建銘,調閱柯的通話錄音,證明有「關說」的事實,這是攸關公共利益的行為,不受「個資法」的保障,結果20日全被審判長諭知駁回,看來合議庭挺急著言詞辯論,趕在黃總長四月任期屆滿前宣判的,所有被告的權益全都不准,不准詰問證人、加告法條不准再傳證人、調證據,反正二月7日就是要進行言詞辯論就對了。 這種法庭審理要讓人覺得公平、公正,我實在是看不出來。當初陳水扁等一干嫌犯,要傳誰就傳誰,問題問到多晚就多晚,還能花好幾天帳務明細一樣樣算,讓被告的權益私毫不受損。對照黃總長在法庭上的「受壓迫」行為,台灣司法還真是欺善怕惡得很。 不想把太多細節講得很清楚,免得看了頭昏。所以大概描述一下,大家對於一審宣判就別抱著還總長清白的期待了。希望我是判斷錯誤,不過聽了一個月的審理內容,要說合議庭大公無私,還真是看不出來。 18日的寒冬送暖行動,總共收集了690張明信片,當中有32張有寫其他的鼓勵文字、43張寫了「加油」兩字,也有3張來亂的被踢掉,在23日已經送到最高檢察署的收發室,感謝大家的熱情參與。因為準備1800張,還剩下不少,所以決定2月22日週六,黃總長的生日之前,再辦一次,希望大家幫忙告訴身邊的親友,為了國家的是非正義,幫忠良支持鼓勵一下。 上週三15日好友出車禍大腿骨折,她男友肋骨也骨折好幾根轉送中部醫院家人好照顧。這位好友多年前我情緒崩潰時,連續一個多月天天陪我晚上聊天,度過人生中的最低潮,讓我對人性沒徹底絕望。這次換她有難,當然得幫忙。週五要出院回家,我也要搬過去陪她到過完年後,她家竟然沒有網路,所以只好在這裡先跟大家拜個早年,祝朋友們新年快樂,平安、健康、快樂!也希望國家的司法不要成為貪贓枉法無恥囂張政客們的共犯,或是只能算鷹犬走狗程度,助紂為虐。天佑我中華民國的民主法治、道德是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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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