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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濤的激動情況--黃世銘案0110紀實
2014/01/11 12:20:31瀏覽2992|回應11|推薦61

1月10日不管是媒體記者還是民眾,都去的不多,記者只來個10多人,民眾20席也只進去12人,還包括羅律師的助理,看來大部分老百姓早就把黃世銘忠良被陷丟到腦後,也難怪豬仔立委敢囂張到把黃總長的年終獎金全刪掉,自己的福利好處一毛錢也沒少,公然迫害總長,不怕百姓反感。唯一好的是,柯建銘也沒過來當庭羞辱總長,讓法庭上可以好好陳述。結果原來柯建銘是在立法院羞辱監察院,只因為監委沒彈劾成功黃總長,所以要刪掉監察院預算。這種擺明他就是無恥、他就是要惡搞國家法制,為了個人的利益無法無天到極點,看清老百姓奈何不了他的跋扈。

話題拉回來1月10日的審理庭。因為楊榮宗已經陳述了大部分的情景,昨天找鄭深元檢察官作證,再把屬於鄭深元親身經歷的部分做更清楚的說明,偵訊時間就沒很長,從14:30開始詰問,16:37分就全部結束昨天的庭訊了。

再把王、柯關說案的調查細節做更完整的說明:

鄭深元是特偵組檢察官,楊榮宗組長的組員之一,負責100年特他案61號(陳榮和)正己專案的負責檢察官,所有電話監察行為是得到法院核准的。在6月底7月初收到柯建銘的手機監聽譯文,看到28、29日王金平、柯建銘的電話錄音,再親自去聽錄音光碟確認無誤,報告楊組長再呈報黃總長。一開始不知道王、柯是講哪個案子,後來調查蒞庭檢察官、宣判日期及判刑,確認是全民電通案,再跟黃總長報告。

因為牽涉到檢察官,所以把林秀濤列為正己專案的對象,調查她是否有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的利益犯了貪污罪行。也申請監聽,一開始黃總長在討論此案時,指示取帶後做譯文,但是決定偵訊林秀濤時,為避免林秀濤收到偵訊通知後會立刻連絡其他人串供滅證,等特偵組收到監聽帶已經幾天以後,時間上來不及因應,所以鄭深元決定偵訊林秀濤日期之前改成現譯監聽模式,可以立刻知道林秀濤的動態。

7月10日開始監聽林秀濤,但是為了避免驚動高院及高檢,所以一直等到全民電通案全案無罪確定後,8月13日才去調閱全民電通的卷證。全民電通更一審無罪判決有違誤,柯建銘曾經透過律師在法庭上要求認罪協商,而且當中資金1000萬元流入柯建銘的私人帳戶。另外,張瑋津(又是這個幫扁陷害特偵組的女人)還傳過一則簡訊給柯建銘,要他適可而止,否則就揭露更一審事證,顯見這更一審的無罪判決很有疑問。

由於全民電通更一審無罪判決疑點重重,也懷疑林秀濤可能有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的利益,才決定不上訴,所以除監聽林秀濤外,也去調查林秀濤的資金狀況。

在所有的調查告一段落,決定偵訊林秀濤,楊組長要鄭深元先做一份報告出來,於是鄭深元在偵訊林秀濤之前,製作一份專案報告給楊組長,因為當時還不知道林秀濤是刑事不法還是行政不法,所以報告裡把這兩種狀況全都寫出來,後續偵訊作為就寫了「日後視案情發展需要傳喚王金平院長、柯建銘委員到庭說明,抑或傳喚王金平院長、柯建銘委員、陳守煌檢察長、曾勇夫部長到案說明....」

把時間拉到8月31日星期六當天。

下午4點多,助理何其非電話通知林秀濤檢察官於第二天9月1日上午10點到特偵組偵訊,林秀濤在電話裡就非常激動,怕跟陳玉珍檢察官一樣當場被羈押,要求立刻過去特偵組偵訊,否則她會睡不著覺。何其非把這訊息告訴楊組長,當時鄭深元不在特偵組辦公室內,楊組長打電話給鄭深元,要求他回特偵組偵訊林秀濤,也通知黃總長(黃總長辦公室不在特偵組的信義路上、在最高檢的貴陽街辦公室),5點15分林秀濤帶著老公、小孩到特偵組,王朝枝通知楊組長,鄭深元去偵訊,那時黃總長還沒到特偵組。

林秀濤表現得非常激動,不像是一個以偵辦案件為職業者會有的表現,情緒波動很大。當天共分三次在偵訊林秀濤,第一次時林秀濤根本就不願意回答,問她是不是有長官在關說,林拒答,她說如果回答答案就出來了,所以就僵在那裡,只好先做休息,林秀濤要求拿聖經禱告,鄭深元就上樓跟楊組長報告,黃總長答應給林秀濤聖經,楊組長就去找聖經。第一次休息時間,電話現譯監聽人員打電話進特偵組,告知鄭深元,林秀濤打電話給她的牧師告解,牧師要林秀濤據實以告,不要隱瞞。

第二次偵訊開始,林秀濤在拿聖經禱告後,開始將內情說明,陳守煌打電話要她去檢察長辦公室一趟,告訴她柯建銘跟陳守煌關說,要林秀濤別再上訴全民電通案,不過是一個小案子而已。陳檢察長打電話到林秀濤辦公室時,另一個檢察官陳正芬也在現場,有跟陳正芬聊幾句,所以陳知道情形。

林秀濤的情緒非常激動,鄭深元看林秀濤在講出長官關說的內情,承受了非常大的壓力,擔心她會做出不利自己或他人的舉動。有要求林秀濤保密,但林秀濤說怕會忍不住跟陳正芬講。由於林的舉止抗壓力很低,所以在第二次偵訊完畢後,留時間給林秀濤看筆錄,鄭深元告知要去上廁所,再度上樓跟黃總長、楊組長討論。

鄭深元把偵訊情形告知,也提出擔心林秀濤的情緒反應讓人擔憂,怕林會傷害自己,以林秀濤的證詞來看,這件關說案沒有刑事不法,只是行政不法,無濫權不上訴的問題,不希望再追究林秀濤的個人責任,以免造成林秀濤在精神上或身體上有傷害自己的行為,也建議不送檢察官評議委員會。

黃總長同意這樣的看法,希望鄭深元注意林秀濤的情緒反應,好好安撫。所以鄭深元第三次進入偵訊室,除了問陳正芬的電話外,沒有再進行任何偵訊,只是在安撫林秀濤的情緒。後來陳正芬過來,偵訊陳正芬,確認林秀濤所說無誤後,就開始準備所有資料寫結案報告。

31日當天晚上並不知道黃總長跟楊組長去向總統報告。晚上10點多楊組長回特偵組辦公室時,也不記得有沒有再討論林秀濤案。9月1日回特偵組辦公室才知道黃總長前一晚去見總統,當天簽呈跟楊組長再討論結案報告的簽結方式及理由,沒再做後續的偵辦行為。

以上是8月31日林秀濤偵訊的情形及9月1日跟楊組長的討論。看來林秀濤被調查,心情上的震撼一定很大,所以激烈到當天立刻趕過去還要聖經來禱告才敢吐實,難怪黃總長他們要決定當晚立刻報告總統,以免消息外洩,馬總統萬一又是看報紙才知道,一定被社會那些網龜媒體們譏笑得半死。

而檢察官在週五繼續發揮雞蛋挑骨頭的精神,要鄭深元把從馬總統處拿回來的專案報告,哪些文字是鄭寫的,哪些文字是被人修改過的挑出來。鄭深元都說他看內容,整個架構是他擬的專案報告沒錯,但是實在看不出來哪些文字是修改過的。江貞諭檢察官還要鄭深元從第一頁開始檢查起,問他哪些文字被動過。還好審判長制止,認為這樣筆錄會寫得很多,就給鄭深元多點時間來看,再告知哪些文字是被修改的。鄭深元看了一會兒,還是回答整篇架構是他在偵訊林秀濤之前就寫好的專案報告沒錯,但是他實在看不出來哪些文字是被修改過的(誰能把自己寫過的作文全部背熟,被人修改哪些文字都記得,那我就很佩服了)。江檢只好問鄭深元,關於「日後視案情發展需要傳喚王金平院長、柯建銘委員到庭說明,抑或傳喚王金平院長、柯建銘委員、陳守煌檢察長、曾勇夫部長到案說明....」、以及「建請總統請曾部長以健康因素先行請辭....」等文字是不是鄭深元底稿就寫的,鄭深元回答:是。

江檢察官再問,決定傳喚陳正芬檢察官時,黃總長有沒有指示這是行政不法,不得以刑事程序來傳喚陳正芬,鄭深元說當時沒有考慮那麼多,黃總長沒做這樣的指示。結果詰問結束,江檢察官就用這一點,認定黃總長沒在當時做這種指示,證明偵訊陳正芬的時候,還沒認定是行政不法,所以才沒做這種指示。哇咧,遇到一個抓狂的檢察官承認有關說的事實,大家一團亂趕時效預防訊息提早外洩的時候,還得面面顧到才行,否則就是有問題,我就不相信誰能全面顧到任何小細節都沒做錯。

從1月10日的偵訊,可以知道當林秀濤歇斯底里下完成偵訊,這情緒也影響到特偵組人員,在避免林秀濤回去會找人訴苦,發洩情緒造成資訊外洩的情況下,黃總長被迫緊急決定報告上級,讓總統及行政院長能第一時間了解,先擬定好相關後續對閣員的處理方式,以免從媒體處得知,無法立即反應,這樣的處理流程並沒有問題。而那些搞關說、無恥至極的豬仔立委,卻要拿程序問題來要求每一動作都精確無誤,否則就是洩密、就是程序瑕疵,根本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看檢察官如此配合豬仔立委的吹毛求疵,這司法人員到底是站在公平正義的一方、還是站在權貴走狗的那一方,實在讓人傻眼及感嘆,怎麼以前一堆人特討厭「法匠」嘴臉,現在卻強烈要求一定要符合「法匠」標準才行,真是見鬼了。

為了力挺黃總長及特偵組的打擊貪腐關說,請大家幫忙支持鼓勵黃總長,老百姓不替好人出聲,只會讓更多的司法人員甘願變成貪腐政客的狐群狗黨,因為為國家公義做事沒好處還會被追殺,配合貪官民代還能吃香喝辣養小老婆,誰要再幫小老百姓伸張公義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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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10496124
 引用者清單(2)  
2014/01/12 20:57 【redhorse ???】 (?)???????????????????????????????
2014/01/11 16: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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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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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1 13:54

聲明:我討厭蘿蔔絲餅! 討厭網路林訟棍! 討厭羅伯特亞當斯的文章!

同筱蒨格主沒有關係!歡迎告我!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1-11 14:06 回覆:

謝謝大哥的支持。剛去看了政治異言堂,原來羅伯特又寫了一篇文章,承認他有告我們,還說我沒正當面對訟爭,如果沒正當面對,怎麼會敢討論羅伯特的提告啊。

UDN的格友都有眼睛跟腦袋,不是其他網路平台一堆沒見世面的蠢屁孩,誰是誰非每個人心裡都有一把尺。羅伯特自己承認提告一堆,還歡迎司法檢驗他的文章,我只拿出他羞辱元首的標題就要告我偽造文書,我用圖片方式直接貼出部落格的原始文字,結果把羞辱文字彙整變成變造私文書,這叫正當面對訟爭唷。

羅伯特愛寫,那我也配合他寫囉,要告就告,在UDN裡面放話算啥好漢啊,不給他來我版面弄臭就說我不敢正當面對訟爭,我還能說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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