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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0 10:10:08瀏覽698|回應0|推薦2 | |
除了部分因循苟且、既得利益的公務員外,公務人員考績需要改革,以及建立汰換制度,應該是絕大多數人的共識。 唯目前考績制度皆圍繞著究竟多少比例考績丙等的議題打轉,如此改革,容易落人口實,且捨本逐末,無濟於事。 公務機關官官相護,老鳥欺負菜鳥,有背景的凌駕無背景的,早已不是新鮮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同部門輪流分配考丙,維持在「大家都可以維持飯碗」的臨界點,也不算是困難的事,如此,就算形式上,有多少比例的公務員考績丙等,實質上,對於公務部門效率的提升,服務民眾的同理心,卻絲毫無所幫助。 考試院發動的改革,勇氣可嘉,但,只見秋毫,不見輿薪,一味取經於以績效為導向的私人企業,卻忘記公、私部門的根本性差異,這樣的改革,恐怕注定失敗。 更何況,成功的私人企業,所推行每年汰換某一百分比的人員,多輔以一些較為公正客觀的考核工具,如「主要績效指標」(KPI)、「平衡計分卡」(Balance Score Card)等等,再加上以「目標管理」、「預算控制」為導向,而非僅以單純地、呆板地汰換最末考績人員,以設法盡量降低人為操縱空間為目的。 因此,要改革沆瀣一氣的公務體系,不要只做「半套」,否則,最終,劣幣驅逐良幣,愈改革愈糟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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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