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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界也有血汗工廠
2011/11/24 23:12:50瀏覽973|回應0|推薦4

去年八月開始我與一家台南的小資訊科技公司合作,我算是興致沖沖,終於可以跨入業界軟體開發,所以幾乎是不計成本的跨刀相助,也藉此讓我的優秀學生一起提前接觸業界工作,還讓他將我的研究室當作辦公室使用,帶著學生一起開發軟體。一開始老闆哭窮我也不以為意,確實一個專案開發要幾個月,錢總是慢慢進來的,結果是一個月兩個月,一個案子兩個案子,至今一年多了,至少五六個案子陸續完成,但他還是有理由拖欠所有允諾的錢,我開始不耐煩了!

簡單說,加起來 16 個月,我個人實際得到的金額居然是區區的六萬元!算一算一個月不到四千元,連校內 Part time 工讀生的薪資都不如!但是忍耐吧,因為我希望幫學生順利就業,今年一個優秀的畢業生直接擔任了他的全職程式師,另外兩個作 Part Time ,我不好意思詢問薪水,只說學生願意做就好!但是我不只一次提過寫程式的全職工作起薪絕對不能低於 2.5 萬,不然就太侮辱人了!

因為學生畢業了,人也多達三個,不能老是使用我的研究室,我也聯繫學校讓他租用辦公空間,他表面同意,實際上卻百般挑剔,嫌貴,嫌通風不良,總之區區三千元的租金就是不肯簽約租用,也就是讓他的員工,一直待在我的小小研究室工作!同時間我 ( 本校 ) 與他簽訂的產學合作計畫,事實上就是他應該付給我的顧問費吧!八月到期了,僅僅六萬元,卻一拖三個月,提出種種不合情理的理由,總之就是不付!

詭異的是他大錢不付小錢卻很慷慨,老是送些茶葉等小東西,好像這樣我就不好意思拒他於千里之外,說他沒錢嗎?開的卻很高檔的休旅車,也會適時花個一兩千元請大家吃飯。但是終究招式用老,我已經沒有意願繼續合作,因為我想達成的目標是嘗試執行業界軟體的開發,證明我作得到,也適時將經驗導入我的教材,除了沒賺到錢,這些我都做到了!替他作事的學生也真的都能獨當一面,不再需要我時時指導了!所以我決定直接告訴他舊帳清一清,結束合作關係,把學生帶走,另找辦公室去上班,我不想再幫他的忙了!

反正他老兄簽好的約都能賴,也沒有誠意分享利潤,就自己看著辦吧!如果真的非我不行就是他求我了!我的標準不高,一個月一萬元,匯入戶頭開始有問有答,沒有進帳就沒話可聊!如果我其他事務太忙就請等待,意思是我收錢不保證立即辦事,不願意就拉倒,對付如此狡猾的商人實在也沒別的法度。

最讓人傷心的是我將我的想法告訴學生之後,希望他們不要誤認老師不愛他們了!當場那位『全職』員工居然淚流滿面,原來她畢業這近半年只領到月薪一萬七千餘元!連家長都責備她上當了,到工廠當作業員都比這個錢多!但是她以為是老師我介紹的工作,所以還是委屈求全地做著,而且老闆要她同時開發三個案子,涵蓋五個程式系統,完全不顧及她的工作負荷。因此看到我要撒手時,情緒當然瞬時崩潰。

天啊!我真的是害己又害人啊?我嚇傻了,也氣壞了!那是侮辱!憑甚麼我培養多年的優秀學生要被人這樣糟蹋?我也傷心氣憤到幾乎落淚。還好我不是沒有能力幫她的,事實上合作研究的中央大學一直希望我推薦一個會寫程式的助理給他們,月薪按國科會標準至少 2.8 萬!我當下立即打電話問他們還要不要助理,當然是要!一月份就可以上工,我和學生都破涕為笑了!這和解救台奴不是有一點像嗎?經過此事的經驗,我才發現原來資訊業界也有這種血汗工廠,也就是黑心老闆。

或許老闆知道之後會大喊冤屈,我確實也不是真的很清楚他的進出帳目,也許他真的入不敷出!但是都無所謂了,如果他在我鼎力協助所有的技術與人力,一年多來戰無不克,每個案子都能順利完成之後,財務還是吃緊,那就是他經營不善,或者本行業獲利欠佳,那就改行算了!他沒我之前也能養家活口的,不必拖累兼侮辱我們這一群敬業善良的資訊專業師生。

X老闆:
基於您的種種表現,我已經決定不再與貴公司進行任何『合作』。
事實上自八月底您未付計畫經費之後,我們的實質合作已經結束,
至今只有您未付清的款項,我沒有義務與意願再與您作任何接觸。
尤其是得知您給XX的待遇後,我非常驚訝與氣憤!
那不是薪資,而是對我與我的團隊專業莫大的侮辱!
我說過你可以拖欠我的錢,但不能虧待學生,原來你早已經做了!
因此,我已經替她找到了一份月薪三萬元的工作,明年一月上任。
有關這一年多無償使用我的辦公室的狀況,原本應該追討租金的,
但是想想你的行事風格,我就不想太費力去索討了!
但請立即清理搬移你在此的物件,一週之後我將會當廢棄物處理。
此後未得我的允許,你或替你工作的員工請不要再進入我的研究室。
奉勸你不必再向我做任何的解釋來侮辱我的智商!
如果錢真的那麼難賺,我們三四個人替你做這麼多事每月只值三萬元,
那就改行不要做了!你應該找得到月薪三萬的工作。
奉勸你做人,即使是商人,也不能如此重利傷人!缺德的!
只要想想你會不會讓你的兒女讀完大學後領這樣少的錢做這樣多的事情?
對於學生,尤其是我付出額外心力培養多年的優秀學生,
我看待他們如同子女,以『師父』的角度你不可原諒。
真的,我完全不想,也應該不必再見到你!連回信都不必!
只是提醒您!如果你還是不付計畫經費,一定會有法律問題。
也請自我安慰一下,我並沒有向你索討其他案子的錢,
不然金額應該不是六萬,而是十多萬!
因為你簽了約都能賴,我就不指望你的口頭承諾會兌現了!
這是我和我的學生們因為天真熱情而受騙上當的一場噩夢。
你要處理進行中的專案後續,請自行與學生連繫,
我已經告知他們你給的待遇極不合理,是否繼續學生自行決定。
至於我沒收到任何經費,所以千萬別問我任何問題!
張逸中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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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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