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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內鬥還是光復台灣?
2015/07/03 20:40:34瀏覽568|回應1|推薦8

今天的工作內容老闆味很重,共處理了三個合約問題,其實還另有一個牽涉最大金額與技術內容的合約還在構思之中!其中兩個比較單純,都已經定案,有一個甚至已拿到前金開工了!只是簽約蓋章而已。第三個比較曲折,算是洗了一趟三溫暖,所幸結果是取得共識,修改合約之後還是皆大歡喜的Happy ending!

緣起是某個需要車牌辨識核心的廠商來找我購買,我當然很高興,也談好價錢甚至有保證採購數量等等對我很有善意的條款。意思是我做好了那個核心,即使他一套都賣不出去,我也可以拿到一定金額的錢,如同保證收購農產品一樣。當然他很希望我不要賣給他的對手廠商,或者賣貴很多倍,讓他的終端產品保有很大的價格優勢。

但是這很不合理,這個辨識核心並不是他投資開發的,點子技術甚至開發成本都與他無關,他怎麼能限制我賣給誰或怎麼賣呢?我當然希望每個他的同業都來找我買這個關鍵零組件,分別用於他們各自開發的軟體,就如同很多品牌的電腦都用IntelCPU一樣!一個只是來買幾套產品的廠商有何立場在契約中限制我不能賣給其他人呢?

其實我最在意的是:他們評估過,我目前的產品是國內他們認為最好也最便宜的,其他他們的同業都是買大陸或歐美的辨識核心,但是歐美的太貴,大陸的售後服務不好,大家其實都很想買台灣貨!如果可以用力推銷,我的產品可以賣得很好,套數遠超過這家公司自己可以用的很多倍!

他們如果堅持不讓我賣給台灣同業只是肥了國外廠商,這是純粹的內鬥!反之讓我好好賣,才是揚眉吐氣爭取台灣之光,還可以增加就業機會咧!我之前口頭討論時就提過:不如讓你們(這家廠商)幫我賣!變成我此項產品的經銷商,我製造核心,你們零售(或批發)給其他同業,你們可以自由定售價賺到價差,也可以藉此差價,保持你們公司的終端軟體價格優勢。

那我賺到甚麼呢?他們負責行銷我就不必一一跟很多廠商推銷,那個業界我不如他們熟悉,他們知道同業的需要,以及可以接受的價格等等,售出後是否被盜拷濫用,他們也比我更能掌握管理!如果我授權他們去賣,我們一起賺錢,那他們就有動機努力推銷我的產品,奪回已經被外來產品霸佔的市場,我稱之為「光復台灣」!我最愛光復台灣了!

我們電話溝通了一陣子,最終他們欣然同意這個機制,願意由我重擬這部分內容,落實於合約之中!預期實際獲利的機率其實遠遠大於原本合約保障收購的數十萬元,最重要的是:我們可以真的為台灣爭光,不必因為幾個同樣以內銷為市場的廠商之間內鬥而傷害自己人!大家反而都能因此一起獲利,何樂不為呢?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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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5 14:04
採用這種機制要記得有定期review的設計,以免代理商綁死原廠。
鄉下老師(yccsonar) 於 2015-07-05 16:54 回覆:
合約都是有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