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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1 17:46:13瀏覽244|回應0|推薦4 | |
氣候變遷調查及制裁
今天(11.21)聯合報━願景工程報導: 陳長文律師提倡建立「氣候變遷訴訟機制」,設立「氣候變遷專責法院」,確保人民遭受氣候災害,能夠求償有門。以及台達電・海英俊董事長表示,國內八家資通訊業者,合組台灣氣候聯盟,結合供應鏈,一起邁向淨零目標。僅台達電就有6000家共應商,這個氣候聯盟可能發揮巨大淨零作用。可見,拙作COP能救地球嗎?(110.11.18udn部落格) 「只有對化石燃料、砍伐林木業者以及其上、下游廠商,如電廠、石化燃料挖掘及木材砍伐等機械及載具製造廠,直接約束,才可能立即扼止全球溫室效應」等語不無道理。 COP必須立即設立「氣候變遷調查機構」及「專責法院」,並調整「共業型的約定」,成為可調查,可依據裁決的「專業型的約定」法條,以截斷上下游相關供應鏈為刑罰制裁手段,當可立竿見影迅速降溫,逐漸恢復生態輪迴去化自然循環,當然可預見,已開發的權貴派國家,勢必反對,世人必須共同支持「氣候變遷調查及制裁」,形成氣候變遷運動,在選舉時,淘汰迷戀權貴主義的候選人及黨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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