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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30 08:35:59瀏覽3251|回應5|推薦58 | |
兼任助理要納勞健保 政大停聘工讀生 教育部、勞動部6月中旬分別就大專院校校內兼任助理公告指導原則,要求學校將助理分流「勞雇型」及「學習型」,各校開始研擬因應措施,掀起「停聘潮」,繼台師大日前以一紙公文全面暫停教學助理申請,政大也將自9月份開始全面停聘工讀生,引發學生痛批,但校方無奈嘆「真的沒有錢」。... 助理納保/學生變勞工 衝撞師生關係 三十多年前在國外唸研究所的時候,每回走進教室,看到黑板沒有擦乾淨時,筆者都會主動清理,那時候,老美或其他外國的同學都只閒閒地坐在座位上聊天、喝可樂。不知道這些學生會否覺得筆者狗腿,為師長做些準備的工作,理所當然。總之,從來沒想過這算不算額外的勞務,是否該有工讀費? 同樣地,筆者領了大學的fellowship,月領幾百塊美金,不算多,當年可夠付學雜費,生活費,還夠養一輛代步的老爺車。每天帶上兩個鹵雞翅+青菜白飯的便當,早上八點多到晚上十點左右,都會留在實驗室做研究或者讀書。當然,籃球或美式足球的主場賽事(home game)時,筆者都會到體育場館加油! 以當前新聞報導中「校內工讀=勞工」的觀念,筆者當時沒有簽勞動契約,除了一般的學生保險外,也沒有勞保、健保,更沒有勞退。超長時間的「工時」,以當時大學校內工讀的鐘點費來算,領那幾百元美金簡直是血汗勞工。筆者提早六月就口試通過畢業,準備離校,還有一個多月的「薪資」未領,沒有工作沒有酬勞,本來理所當然,不過院長(Dean)找筆者去談談後,那一個多月的「薪資」就提早撥入到筆者的帳戶。 筆者沒有看到任何法規,規定學校、教授、學生之間「勞動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學校和教授照顧學生,學生努力學習研究,筆者認為是自然的倫理關係,或單純的彼此善意。 自從「教授治校」後,自從民主化後,看到師生最用心力的是爭取自身的權益,學校以沒有效率、功利的方式經營著。教授用的是比較「文明」的方式,而學生們學了不少政治手段,爭權益就「外顯」得多。當台大、政大的學生爭取「校內工讀生勞工權益」時,筆者就不認為那是對的,「勞工待遇」不符合學生的利益,特別是私立大學的學生,最好是連同勞工的自負額和學校的「雇主分攤」統統都拿來做津貼。 當初爭取時,要學校認定他們是「勞工」,勞工面對的是「雇主」,營利事業的雇主將本求利,大學這樣的「雇主」,也要「將本求發展」吧,不會看「本」的就不是「雇主」了。當初就應該想到,為了這些學生的「勞工福利」,學校只能:1.增列預算,2.挖東牆捕西牆,3.刪減工讀員額,最容易操作的便是「刪減員額」了。大學裡很多「工讀」的機會,都是為了因應教育部要求,「補助」學生學習,不是因為真正需要那些勞動力。 教育部知道大學裡的工讀名額怎樣產生的,知道這些工讀的機會在學習中的意義,所以將大學校園工讀分成兩類:1.學習型,2.勞雇型,「學習型」的工讀就不用付那些勞工的自付額與雇主分攤款。筆者希望大學盡量採用「學習型」,讓學生當下獲得最多的「實利」,可惜科技部立即要將所有的計畫內給學生的津貼認定為「勞雇型」,大學如敢認定為「學習型」,就違背當初爭取學生的標的,不敢啊!為了省去推動學生的抗議,只好全認定為「勞雇型」。可惜,又招來同一批學生的抗議! 校外工商業的雇主不開善堂,大學會照顧學生,但是不能不顧成本,這些後果,教授們都看得到,只是願不願意講,多數寧願緘默,寧願鄉愿。筆者之前的分析,部分學生是不領情的。沒想到首先起來抗議的不是筆者所擔心的私立大學的學生,而是始作俑者的政大學生。「違法在先,裁員在後」,政大學生這時候的訴求就是減少工讀名額後,會傷害學生的學習,似又從「勞工」的身份回歸到「學生」的身份。又要勞工福利,又不能刪工讀名額,又要學生優惠,又不能漲學雜費,這麼好康的大學哪裡找? 大學校園中,學生就是學生,學生不是勞工,學校和教授本就是要照顧學生的學習,這是「天然成分」,如果有教授膽敢壓迫學生做不該做的勞務,請去爆料檢舉! 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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