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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1 13:02:24瀏覽1687|回應0|推薦1 | |
扶養親屬列報免稅額,今年12月31日起,將全面鬆綁。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在今年5月31日要求財政部應修正納稅人不得扶養20歲至60歲間未在學親屬的違憲歧視條款,財政部終將於下周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明年5月報稅時,扶養親屬的減稅條件將可適用。 王鴻薇指出,所得稅法第17條中規定「未滿20歲或滿60歲以上無謀生能力才得報扶養」已在去年12月30日,被大法官解釋認為違憲,不過國稅單位今年卻依然適用違憲的舊規定,使得民眾的權益受損。 據報載,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說,財政部下周將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取消納稅人不得扶養20歲至60歲的歧視條款。 王鴻薇說,去年12月30日大法官即作出解釋,認為「未滿20歲或滿60歲以上無謀生能力才得報扶養」的規定,已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最遲在本解釋公布屆滿一年時,自動失效。 財政部提出這項修法案,主要是配合大法官會議第694號解釋要求,必須在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修法,並自12月31日起生效。財政部指出,明年5月申報101年所得稅時,即可享有全額的免稅額,節稅權益不會打折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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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