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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員工關懷方案攏係假!交通局臨時人員去年每月竟加班46.75時
2016/03/04 15:12:25瀏覽6405|回應0|推薦6
北市府員工關懷方案攏係假!交通局臨時人員去年每人每月平均加班46.75小時。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指出,北市府推出員工關懷方案,但是去年交通局的臨時人員每人每月平均加班達46.75小時,超過勞基法規定的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台北市政府帶頭違法,勞動局不依法對其進行勞動檢查,只會擬訂沒有強制力的「各機關工作超時人員關懷方案」,實在離譜。

王鴻薇痛批,交通局所屬的1227位臨時人員,去年每月平均加班時數竟然高達46.75小時,竟然超過勞基法規定的每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依規定台北市政府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因此台北市政府帶頭違法,臨時人員違法超時工作,北市勞動局視而不見?

王鴻薇說,分析去年市府員工月平均加班時數發現,交通局2046位員工,每位員工每月平均加班時數高達31.07小時;環保局5757位員工,每位員工每月平均加班時數亦達19.78小時;體育局每月平均加班時數為17.39小時,位居第三;其他如觀傳局、工務局每位員工每月平均加班小時亦在14小時以上。

 
台北市政府104年市府員工平均加班時數排行榜
名次 局處 局處員工人數 月平均加班時數
1 交通局 2046 31.07
2 環保局 5757 19.78
3 體育局 167 17.39
4 觀傳局 197 15.13
5 工務局 3489 14.04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人事處
資料整理:台北市議員王鴻薇研究室

 
事實上,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的規定,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違者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不願具名的市府員工向王鴻薇陳情表示,市府公務員明明有缺額卻未補滿,讓幾個員工負擔龐大業務,完全不合理。她說:「現在的關懷方案規定10點後不能用line,但是6點到10點之間的下班時間line還是響個不停,更何況市府員工根本常常加班到晚上10點、11點!」
另外在北市府擔任主管級的員工亦向王鴻薇陳情表示,柯市長除了要求府級的KPI、局級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關鍵績效指標)之外,甚至連科室都要搞KPI。員工已經被KPI弄的天翻地覆,還要再應付「關懷方案」。

王鴻薇指出,勞動局訂定「各機關工作超時人員關懷方案」交由各機關從今年2月起實施,勞動局以為這樣就能確實掌握市府員工的壓力狀況嗎?

王鴻薇批評,市府員工超時工作之外竟然還要再填寫「過勞量表」、「心理健康量表」等報告交給主管,這不是讓本來業務量就很多的員工,再額外增加冗事嗎?「關懷方案」成為空談。

對此,王鴻薇要求,臺北市政府應徹底檢討冗事之來源,且應針對員工的需求對症下藥,改善工作環境、減少冗事。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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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ong2006&aid=48834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