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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3 12:40:00瀏覽274|回應0|推薦0 | |
旺中併購案 要不要過早點說 旺中併購案/台灣傳播生態悲歌響起? 全文網址: 旺中併購案/台灣傳播生態悲歌響起?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242698.shtml#ixzz21PqJEbQM Power By udn.com 我不同意這篇文章的內容。 說向財團靠攏?什麼叫做向財團靠攏?現在的有線電視大餅,不就全都是財團的! 為什麼別的財團可以,旺中就不行?是因為旺中在大陸有生意或發表有利於大陸執政者的言論,就讓他不能做像其他財團一樣的作為嗎? 如果是這個理由,那麼,我百分之百支持旺中,因為,在法治國家中,每個人包括財團,都可以有自已的意識形態,如果說媒體、財團不能有立場,那三立、民視、自由或2100不就不能存在了?獨的意識形態可以,統的意識形態也可以,不統不獨的意識形態更是可以......這才是多元民主的國家,也才是保障言論自由的國家! 以前,有線電視立法時,記得是說分區經營,每區限定家數,用意是說,不讓財團壟斷,這滿好笑的。因為,事實上都是財團在壟斷,反而以前有線電視剛開始的百家爭鳴的時代不見了。這麼些年都是如此,為什麼別的財團可以,旺中就不行。 說到大富,大富也是財團成立的啊,只因為差在一個新聞台或新聞媒體嗎?大富也是集團化,有因此讓整個言論市場跟著大富走嗎?
印象裡,以前好樂迪與錢櫃要結合,公平會說不准,後來又准了。不准的是,因為市場佔有率達百分之九十幾;准的是,那是在大台北的佔有率。
這問題來了,我住台北,我是屬於市佔率百分之九十幾的區域裡,一樣被准掉;如果這都可以准,以此類比,旺中如何不准?
應該就事論事,將併購案,交給法律與市場;當然,包括言論市場。
不用擔心集中的問題,這時代誰壟斷的了,只有看到不認同的言論或媒體,自已會滿不爽的,希望她關門大吉;我不知道,這旺中案,是不是有這樣的心態。
另外,說多元?旺中老闆的言論,也是多元下的產物,你尊重多元,卻不尊重別人不同言論的多元嗎?如果是因為旺中老闆於中時對人事上處理的問題,我想請問,報社的老闆不能處理報社人事嗎?還是因為媒體有特權?人事問題在各領域都一樣,如果要禁止報社的老闆不能在特定情況下處理人事問題,請用法律明定。
處理人事問題,老闆要尊重專業經理人,這是各領域都一樣的要求,不是媒體特別,如果一個不尊重專業經理人的老闆,這企業的發展,還是要交給市場來決定。而不是因為不爽,就故意刁難人民或公司應有的權利。 說多元民主,旺中「依法」申請就是多元民主下的產物;如果旺中的媒體集團言論不受認同,那麼旺中的媒體事業未來自然難以為繼。 而不同的言論,應該是交由言論市場的機制,來互相論辯,而不是怕別人成立! 況且,NCC在別人「依法」申請時,憑什麼不審,或是拖延?你們那麼大嗎?現在應該沒有皇帝了啊! 我們國家是一言堂嗎?你們反對旺中併購的人,就可以決定不審或拖延嗎?還是應該依法律程序辦理,依法應儘速審,要不要同意,都要給法律上的理由。 人民,包括財團,在民主的國家中,都有她的權利;審完後,若對旺中不利,旺中仍有行政救濟的權利! 當然,NCC也可能不同意,但是,不同意要有法律上的理由,而且,故意拖延就是行政怠惰! 這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就是因為尊重多元,所以,一切應該依法律的遊戲規則走,當別人已經依法定程序辦理時,卻刻意刁難?這樣會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應有的作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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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