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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1 22:38:52瀏覽1777|回應0|推薦32 | |
知識的獲得不是教育唯一的目標,獲得知識的方法不能是灌輸的、填鴨的,教育的內容既然以培養能力為主,教育的方式就讓所有的師長必須更加費心去設計活動,讓孩子在整個學習歷程裡親自體驗、體會,不但建構知識,還要培養孩子生活的基本能力,如:瞭解自我與發展潛能的能力、欣賞與創新的能力、表達溝通與分享的能力、尊重關懷與團體合作的能力、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的能力……。然而我們知道能力的培養,絕對無法只透過字面的解說來學習,是在一連串的學習活動中訓練出來的,許多能力是終其一生不斷精進的。 孩子在學校的時間是有限的,良好的能力和習慣的培養非常需要家庭和學校一起努力,尤其是家庭的各種日常活動,盡量多讓孩子參與,讓孩子動手,給孩子責任。就以每天例行活動來說,孩子們早上起床會不會向父母問早?會不會自動漱洗、整理床鋪?用餐後能自行收捨餐具?出門時會不會向家人說再見?這些看來是生活中的「小事」,如果在小時候就花一段時間來教導、要求和鼓勵好表現,孩子就會不加思索的、自然而然的、天天展現在生活裡。這些在家庭生活中的好教養,延伸到對師長、對朋友、將來對配偶、對子女,都將影響著每個人的生活品質,這些「小事」其實都是「大事」。 所以在「台北市國小學生生活體驗學習方案」中,將孩子在家庭生活中必須學會的生活能力區分為七大部分:自我生活、家庭生活、學校生活、社區生活、健康生活、安全生活、情緒管理七方面,根據不同年齡的學習目標一一條列出來,就是呼籲所有的家長能把這些影響孩子一生的生活能力當成大事,把日常家庭生活的各種活動都當作教育活動,把家庭當成重要的教育場所,父母親就是生活教育老師,讓孩在實踐中思考和學習。 別心疼別捨不得孩子做事,畢竟我們不能一輩子跟著他、替他做,他也不可能一夕之間突然就會做事;別嫌他笨手笨腳,示範給他看,一次再一次,多做幾次就會了;一開始別要求太高,給孩子一段時間熟練,做多了便能又好又快。孩子會做事了,是不是主動地去做?高興地去做?那就是看我們這些成人是不是適當的根據孩子的特性給與啟迪和鼓勵,因此我們大人也必須隨時更新教育的觀念來面對日益成長的孩子,可以加入父母成長團體來分享彼此教養的心得,自己閱讀、思考、反省,更能修正教養的策略。孩子的表現就是我們付出心力的成果,看著他成長的表現,就給自己更多的反省和鼓勵。 學做人、學做事,真是一輩子的功課。教養孩子是父母及師長最大的挑戰,培養出能自尊自愛、心懷他人、善盡責任、求上求善的孩子,那就是送給孩子最有價值的資產,也是孩子將來是否幸福的關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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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