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玫基與鳳凰颱風造成重大災情,監院昨天公布的「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九十五、六年度,扁政府執行治水特別預算進度嚴重落後,歲出編列三百零九億六千五百萬,應付出但遭保留的金額高達一百八十七億三千餘萬,占預算數高達六成。
這分報告也直指政府各項治水計畫執行成效都欠佳。與地層下陷息息相關的地下水抽用不減反增,經濟部水利署辦理「第二期地層下陷防治執行方案」,經費總額為十億八千多萬元,執行期間是九十年到九十七年度,橫跨宜蘭、桃園、雲林等八個縣市;但從執行結果來看,九十五年應有六成五的地區「地下水水位不再下降」,實際上只有四成九,差距超過一成五。
再從地下水的抽用量來看,計畫目標是在九十五年時,其抽用應該是「降低」到四十五點五五億立方公尺,但實際上卻是「增加」到四十八點二六億立方公尺,不減反增。
另外,水利署辦理「重要河川環境營造」、「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和「海岸環境營造」等三項計畫,總經費達到八一○億餘元,計畫應該到今年底為止;不過執行至今,審計部認為河川構造物更沒能在防汛期前完成歲修;即使已經完成的河川、海岸,也沒能妥善維護。
在水庫清淤方面,包括石門水庫、集集攔河堰、石岡水壩等,清淤狀況欠佳,都是「愈清愈多」。其中集集攔河堰蓄水量只剩原設計的一半左右,石岡水壩更只剩三成二。
此外,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待規畫的治水案件有一百六十七件,完成案件僅廿七件,達成率僅百分之十六點一七,治理工程完成比率未達六成,應急工程完成比率也低於五成。
值得注意的是,花蓮縣壽豐鄉「樹湖溪源頭滯洪池復原」等七件工程,全是與治水無關的涼亭、景觀木造平台、牧場式欄杆及各式休閒步道等景觀設施,施工費用計一千八百餘萬元。
依「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綱要計畫」,就已完成規畫的廿七個水系優先治理,尚未規畫的一百廿三個水系與事業海堤,則俟規畫作業完成後接續辦理,但就後者編列的一百八十二億元經費,至九十六年底,預算執行率僅百分之廿五。農委會辦理的「農田排水」計畫,核定廿五件工程,也僅完工兩件。
監院審查報告中也點出,自九十五年起陸續發包的八十個水系治理工程中,竟有七十八個水系因縣市政府未能配合籌措用地經費,或取得用地有問題,導致工程進度中輟或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