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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要求 納入勞基法
2012/04/18 18:45:25瀏覽92|回應0|推薦0

醫師要求 納入勞基法

日前曾發生多起醫師疑似過勞引發職災案例,但醫師不適用勞基法,一旦發生職災,很難對雇主求償;由於勞委會今天將討論醫師是否納入勞基法。昨天醫改團體和勞工團體至勞委會陳情,強調「醫師過勞,病人不保」,希望能將醫師重新納入勞基法。

日前奇美醫院醫師蔡伯羌工作時突然心肌梗塞昏倒,勞保局認定為職業病,卻遭醫院解雇。醫師向監院陳情後,監察院認為醫師雖有職業災害保護法的津貼與補助,但和適用勞基法的勞工相比,權益保障不當,因此要求勞委會研議應對措施。

勞委會勞工福利處處長孫碧霞指出,針對監察院要求,勞委會提出兩個方案,甲案是將醫療保健之醫師納入勞基法,乙案是在醫事法規中規範雇主的職災害補償。今天將邀集衛生署、醫改團體及醫院、醫師代表,「大家一起坐下來談」。

小兒科醫師林秉鴻表示,自己曾於過年期間連上兩天半的班,「都不知道看的病人有沒有問題?」

他說,惡劣勞動環境造成台灣的內、外、婦、兒科都鬧醫師荒,主治醫師做不下去,就苦了住院醫師,每個月至少要輪十班,輪班時除工作八小時,還要再繼續工作十六個小時到隔天早上,有時候為了醫院評鑑,還得留下來補病歷。

台大醫學院六年級學生張恆豪說,看到現在的勞動條件,他完全不敢考慮選擇「四大科」,希望在就業前主管單位能改善醫師勞動環境。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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