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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盲點與道德倫理(中)
2011/11/12 10:29:56瀏覽729|回應0|推薦8
之前提到親子間的倫理關係用法律來規範,若不謹慎將造成全盤皆輸的局面。

現在就之前的一段新聞來說好了,名醫老婆懷疑老公外遇,因此想盡辦法找證據,果然查到與一女共浴泡湯,結果怎麼著,法官竟然判此共浴泡湯無證據顯現,所以無罪。這就犯了社會上道德規範的一部分,明知自己已婚,對方有家室,還要強行作婚姻關係上的行為,裸體共浴等同於裸體躺在床上告訴你蓋棉被純聊天,這等神話你相信嗎?

這個社會上有很多像這樣社會倫理的案子而且舉也舉不完,法律怎麼判?法律在法官的手裡卻變成一個無罪,搞得許多當事人為了求取證據,導致整個家庭的失和,婚姻的迫散,找徵信社,找友人跟蹤,找律師練法條,無疑是讓自己得到倫理關係上的合法權。

法律要去規範一個社會上道德的案子,不是隨便幾個法條就能解釋的,它有可能完成當事人所要的結果,也有可能造成社會負面的影響,引來更大的社會問題。當一個有家室的當事人破壞了婚姻倫理在外求取的時候,法律還原了當事人清白,是不是也等同讓社會上其他人仿效,只要法律上沒有的證據都能做。無論是否合乎社會倫理道德以及償還一個合理的法律身分,大家都可以這樣做。

再舉個例子,李慶安的綠卡案件風波,從法律上李慶安無罪,從道德上,李慶安有罪,法官對於社會上一個說謊、不誠實的罪犯又怎麼判?才能合情合理?

蘇貞昌對行政首長的特別費一句話:【歷史共業】,這些身為一個國家的公務人員,把公款私用已經是個人操守出現問題,然個人操守又屬於道德問題,法官又怎麼判?無罪真能去除這些行政首長在社會上所留下來的道德汙點嗎?即使判無罪留下來的問題是不是也等同其他各行業的人也可以以身效尤的做出相同又不違法的道德倫理事件,現在有校長因為代收廠商學童午餐回扣事件傳出【收回扣是歷史共業】,當一個社會道德摻入了法律,就不能以一個人的喜惡和偏好來判決,否則將引起更大的社會風暴。

子女不能棄養父母,反過來說,當父母棄養子女的時候,子女怎麼辦?舉例來說:社會上有很多人像藝人小甜甜一樣,身生父母從一出生開始就沒養過她,靠著祖父母辛苦的撫養長大,等到小孩長大了,會賺錢了,身生父母才說要從小被棄養小孩來撫養自己,這怎麼判?

許多社會上的道德案件,法律不給個明白,法官判的不清不楚,讓整個社會無所適從,將造成更大的傷害。


未完明日待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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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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