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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在社會氛圍的迷思
2012/06/28 10:29:55瀏覽460|回應0|推薦3

在經濟不景氣的年代裡容易讓人失去自我的價值存在。哪邊有錢哪邊涼快賺!

之前有寫一篇關於學醫的文章,綜觀有些許人對自己學醫的抱負還存在,但是礙於現實也是無所施展抱負的價值。今天要來談談法律,一個生活於社會存在價值的法律。

節錄:【立法院長王金平感慨政治力介入讓生技業者卻步,做為曾經破天荒領銜提案通過生技創投條例的國會議長,其眼界應該更高於生技業,台灣產業經濟已經在無效率的國會議事文化下停滯久矣,王金平必須思考為什麼他領導的國會竟成為台灣內耗的指標?】

這段話如果改成「立法院長王金平感慨政治力介入讓法律形成卻步,作為一個曾經破天荒領銜提案通過各種法律條例的國會議長,其眼界應該更高於法律規範,台灣法律已經在無效率的國會議事文化下停滯久矣,王金平必須思考為什麼他帶領的國會竟成為台灣內耗的指標。」

社會上找不到工作,第一個問題就直接留在學校,不要畢業,於是很多人以打工為名,在學校廝混,至少還可以用學生的名義去找工作,如果畢了業,在社會上競爭卻又面臨失業的痛苦,於是寧願選擇不畢業,讓社會來供養的心態很久以前就產生了。

在者,去考國家考試,為了混一口飯吃,公務人員何時變成暨無效率只等混飯吃的工作?

如果混飯吃的工作在法律界會變成什麼樣子?這就如同醫生一樣失去自我價值的認定和存在。律師為了混口飯,檢察官為了吃一口飯,法官為了飯碗,這個社會的公平存在價值等於零。

從事法律界的法律人往往忽略了最高存在的法律價值是什麼?也許尚未進入法律人的階段會有一些自我社會價值的認定,只是成為法律人的時候只在於為了求一口飯吃,卻是很容易迷思這一個法律價值,綜觀法律制度的不完整也無從點破其法律的遺憾和缺失。

身為法律人其眼界必先高於法律道德,否則容易在整個社會氛圍中迷思。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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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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