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正屬意的題目是:「Offset 40 年的熱門音樂演唱會」
如果真的這麼命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看不懂題目不算,還有百分之九十八的人在讀後可能會不以為然。....
星期天晚上,朋友死拖活拉地,非要我陪他去看演唱會。
「什麼演唱會?」
「金袓齡,那個台灣來的,搞熱門音樂的歌手,為海嘯捐款做義演。....」
「你幫人家勸募,我不是拿錢給你買了票了嗎?」
「好事要做到底,幫了錢場,還得幫人場。.....」
怎麼辦呢?
人家車也開來了,一家老小個個都拿鼻子拱著車窗向我看著,這分明是「夾諸候以令天子」的架勢,我能不去嗎?
得罪得起嗎?
當年讀書的時候,台灣就只有兩三個叫得出名號來的熱門樂團,「雷蒙」和 Mr. Blue 是最有名的了。金袓齡,就是當年「雷蒙」的主唱。記得為了聽「雷蒙」的演唱,還聯合同學一塊兒幫忙,使出不少勁才蒙過父母。至於唱得有多好,就實在分辨不出來,也記不得了。總是年青人一夥兒起哄之事。
演唱會在南邊一個新社區的高中學校禮堂舉行。原是七點半就開始的,我們連找帶繞地摸到八點半過了頭,好容易才找到。進門的時候正巧是中間半場休息時間,在沒引起什麼人注意,誤以為我們是來掃地的情況下,一車子人在後頭找了一排空位坐。
休息過後一開始唱的,不是金袓齡本人,而是代打槍手徐倚文。
這位徐倚文老兄,也是當年搞熱門音樂合唱團的,我還曾在工專對面的空軍新生社聽過他們演唱。
四十多年後,重在異鄉聽老中捲著舌頭唱洋歌,真的是別有風味。
有趣的是,當年徐倚文以善唱貓王的歌著稱。那天晚上看他以六十出頭的「高齡」,仍梳著當年自豪的大包頭,抱著吉他學貓王搖頭抖腿的「成名」動作,不禁莞爾。
四個墊時間的唱了四條歌後,再來就是金袓齡上場了。
前半場因為遲到而錯過,唱得如何,不得而知。下半場出來,撥著吉他提著嗓子嚷了首歌,卻聽不出原唱的風味。唱的是五黑寶五十年代末期紅透半邊天的 "smoke gets in your eyes". 可能他們的嘴巴長得比較大,舌頭比老中的長,當年老黑唱歌咬字的特色,讓我們這些外國人唱來特別辛苦。
出乎意料的,金袓齡放下吉他,走向鋼琴,自彈自唱的唱出五十年代最膾炙人口的 "summer time", "what a wounderful world" 他把兩首黑人唱紅的歌的韻味學得很足,甚至還加了一點自己的詮釋,正好掩飾了中氣不足,不能繞樑的部份,倒也強差人意。
我沒怎麼看過台灣的老中邊彈鋼琴邊唱的,如果當年他就有邊彈邊唱的本事,可能更能風靡,爾今的際遇則又不同了。
等他唱出 Danny boy 時,看到坐在前面的一對夫婦,老公聽到歌聲高興得要摟老婆,老婆動了一下,一鼓勁兒地推拒,兩個老的糾纏了一二十秒,做老公只有改挽著老婆的手臂,斜倚著老婆算數。過了個把分鐘,老婆把手也抽回去了。
看著前面的動作,讓我開始留意到 40 年的歲月在我們身心上起的變化。
來聽歌的,看年歲從十幾歲到七十歲都有,只是以五十上下的為多。五十年代末期和六十年代初期的洋歌,對他們來說,算不得陌生。只是陪同而來的(搞不清楚是小孩陪父母來聽演唱會,還是父母陪小孩參加學校的義演活動)年青的一代,個個滿面聽雷相,但還都乖乖地陪坐著。
倒是那些聽當年的「情歌」的聽眾們,40年的時間,的確蝕刻掉了不少當年的奮勇。
當年聽到自己喜歡的歌兒時,會打哨子,會尖聲嚷嚷,會舉起手來鼓掌。歌唱完了,更會一連串的打胡哨,並且鼓著四周的友伴一起呼喝。.....
四十年後,聽到自己當年喜歡的歌時,只是會抬抬下巴,對著天空秀秀氣氣,輕輕地哈哈兩聲。間或搖擺一下腦袋瓜子,就是最激烈的動作了。
等歌唱完了,口裡不做聲,兩隻手掌可是使勁兒地拍著。間或還會側頭看看左右的小孩。......
當年聽到自己喜歡的歌,和著一齊唱的,40年後,還會小小聲地啍兩句。
當年在唱到興頭上時,會跟著跳的,40 年後只是坐著靜靜地聽著,頂多是伸著脖子看著。
現在你知道為什麼我真正屬意的文題應該是:
Offset 40 年的熱門音樂演唱會
-- 當年的聽眾,當年的歌曲,事隔 40 年以後,易地重聽,會是什麼景像?
當我走出音樂會場時,朋友們要去看看現場賣的,演唱者 金祖齡灌的 CD 片。
同來的女孩向她媽說:"Mom, I don't know these. It songs so weird to me........"
Weird?
我才覺得那些嘵舌歌才是 weird 呢。沒曲沒韻沒調地喋喋不休的碎碎唸著,居然還叫它做歌........
凡是一同步出會場的,看來像是當年聽熱門音樂的,都在四下顧著同行的孩子們。
聲音蒼老的,用的多是肯定句和命令句。
稚嫩的多半叫爸媽或 grand pa, grand mom.
當年呼嘯而去的場面不再了。
當然,也聽不到機車發動的聲音,代之而起的是各式汽車的啟動聲。
我想,打架鬥狠的故事,第二天也聽不到了。
回家後,寫了封電子郵件給當年掩護我去聽金袓齡唱歌的同學。
他回信問唱得如何。
我告訴他說:「廉頗老矣,尚能飯否。」
就算有五十年的演唱經驗,也終究是七十歲的人了。
說個「老」字,不是太過,不是嗎?
他演唱,讓我記起自己曾經年青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