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天通過經濟部所提「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在世界主要經濟體及工業化國家因應聯合國「綠色新政」、美國總統歐巴馬的綠色振興方案,前仆後繼端出綠色產業發展政策之際,台灣也能啟動「旭升方案」,的確值得國人期待與鼓勵。
三年以前,國際社會對於全球暖化必須控制在較1890-1900年不得超過2℃的活命線,已有一定程度的共識,這相當於在2050年前二氧化碳在大氣中的濃度不得超過550ppm(百萬分之一),此狀況約可讓全球溫室氣體仍可成長至2030年達到高峰後開始減量。
可是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惡化的程度遠超過人們想像,迫使工業化國家政府、科學家與企業界必須下修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在2050年不得超過450ppm,而此正意謂著人類的經濟發展,提前面臨全球溫室氣體只能成長至2015年高峰後,即必須巨幅減量的壓力。
首當其衝,絕對是能源科技勢力重新洗牌的挑戰。許多人都了解,美國新能源科技仍落後歐盟三至五年,無法確保商業利益的前提下,也是導致美國不批准京都議定書的原因之一。
可是這波金融海嘯重創歐盟新能源科技研發的量能,歐巴馬政府就算負擔沉重,仍毅然決然讓新能源發展成為振興經濟的重要軸線,所謂危機就是轉機,美國積極掌握這好不容易才來的喘息機會,大肆為孕育低碳國力運籌帷幄。
反觀台灣,99%的能源靠國外進口,面對2℃/450ppm受碳限制時代的來臨,我們用什麼低碳國力在國際新一波的競爭市場中搏鬥?從這點來看,「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的確是台灣不可或缺的產業發展政策。
不過,也從這點來看,未來五年內,政府將投入250億元推動再生能源與節約能源的設置及補助,並投入技術研發經費200億元,其規模、格局與企圖心,與我們對於台灣應掌握全球新能源科技勢力及低碳國力的期待,是有不小的落差。
至於可望帶動民間投資2,000億元以上、未來五年產值規模上兆的估計,將有可能是導因於國際新能源科技發展趨勢下,台灣在全球高科技供應鏈既有基礎上轉型的必然,而非政府現階段所端上的政策。配套的政策絕對是培育低碳國力的必要基礎,台灣雖然不是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一員,可是我們看待過去17年來工業化國家在尋求對氣候友善投資與發展政策架構的演進,也應該要了解,政府部門間若不通力合作、政策擬訂過程若不充分與各界議合、國家領導人若不發揮政治領導力,企業界都知道最後能靠的還是自己。
我們希望看到台灣綠能產業的發展,不是只有全球新能源科技產業版圖上代工的巨擘位置而已。我們更希望看到的是本土化的系統整合運用,以及政府與民間可以鼓勵與包容各種不同規模的創新能源科技應用,目前,我們還沒有看到足以讓各界興奮的政策出現。
政府既已宣告未來我國將朝向「低碳家園」邁進,並將「低碳施政」作為政府施政的重大內涵,而「旭升方案」也四平八穩地想要涵蓋包括能源、社會、產業與科技幾個重要面向,不過,我們有環保的經驗、有節能與節水的經驗,就是沒有過低碳的經驗;這不僅是我們台灣人,全人類都是如此。一件不容易的事,攸關台灣2015年前的低碳國力,我們絕對需要一個不簡單的政府。
政策端出來了,接著應該要多聽聽人民與企業的聲音,執行力就看誰來肩負領導力了。
(作者是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