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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9 20:04:59瀏覽11589|回應51|推薦47 | |
最近二年,台灣發生了三件大型的抗議事件:文林苑都更釘子戶案,洪仲丘下士猝死案,大埔拆屋案,這三個事件有幾個共同特色: 一、權益關係人的實質受害過程以及程度被嚴重誇大與扭曲; 二、出面組織抗議活動者,和權益關係人幾乎都是完全不相干的人; 三、絕大部份參與抗議活動的人,對組織者以及權益關係人所知極其有限,甚至根本不認識; 四、參與抗議者固然不乏熟面孔,但是抗議活動的主要組織者基本上缺乏知名度,沒有明星,沒有英雄; 五、整個抗議活動中,幾乎找不到主角,卻能夠有效的組織和指揮參與活動者的行動; 六、抗議發動的準備時間很短,經費募集以及動員的效率極高,一呼百應; 七、只有極少數人發表不以為然的意見,但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不以為然的人是少數人; 八、參與抗議者的行為高度理性和自制,但口號和主張卻相當偏激,其內容幾乎不可能有任何政府能夠接受。(補註:在文章發表的同時,大埔拆屋案的抗議者的行為,顯然已有升高並走向偏鋒的現象,似乎故意想要衝破政府容忍的底線,以引起實質衝突和流血。但願在實質衝突發生之前,抗議的領導者能夠懸崖勒馬。) 九、被抗議的對象是政府,而政府面對抗議者,採取了世上少見,極高度的寬容和退讓的態度,以致幾乎沒有發生任何實質性的衝突。 十、媒體大幅而且持續報導並評論,並明顯誇大實際參與抗議活動的人數。對另一方或二方(文林苑中的建商,北市政府,以及同意戶;洪案中的被告;大埔案中的苗栗市政府,以及同意戶)的報導和評論,明顯失衡。 這十一項特色放在一起,足夠任何社會學學術研究者傷透腦筋,難以透視和合理解釋台灣人的社會心理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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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