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荒謬?
1。
表面上,十一月六日,才是正式的美國總統選舉投票日。但事實上,十一月六日應該說是開票日。
因為,十月初就已經開始投票了。有些地方會設立投票所,開放一個月,天天讓老百姓去那裡先投票。另一個是通信投票,以郵寄選票的方法投票。
這些提前投票的選票,是怎麼保管的?通信投票的票,是怎麼接收的?如何保證一張不漏?開票時,會完整如實呈現?全部都沒有保證。
2。
美國總統候選人名單,不是全國一致的。而是每州不同。因為要取得候選人資格,需要一州一州的去申請。據說美國總統選舉,每一次都有一、二百個正式合法的候選人,但是歷年來的選舉,只有二大黨提名的候選人,有能力在每一個州都得到候選人的資格。
3。
不僅候選人名單各州不同,每個地方的選票,和投票方式,也不盡相同。紐約州不少地方,使用拉捍投票機。投票者進入投票包箱,確定要投的人以後,在那格子上拉一個東西,然後再拉一下桿子,一張選票就會掉進去票箱。沒有人知道是不是真的是你要的那張票。
芝加哥有些地方使用掃描機,還有的用電腦,在螢幕上直接按,由電腦軟體控制一切,你完全看不到實體的結果。
南方一般還是使用蝴蝶選票,每個候選人的名字後面有二個黑條(蝴蝶的二個翅),投票者用黑線把它連起來。把選票折起來,丟入票箱。
4。
雖然大部份人採取提早投票或通信投票,但是總統大選時,因為投票率較高,投票所經常大排長龍。很多人要等四個小時甚至更久才投得到票。因為投票的方法和設計不好,效率非常的差。
5。以上主要是技術問題。現在要講的,就顯得很荒謬,當初台灣在鬧總統直選時,國民黨高層也曾經想要引用,那就是委任直選。美國叫做"選舉人制,"也就是委任代表。
所謂直選,就是選民直接投票。所謂委任,就是委任代表來投票,換句話說,選民直接投的票,僅供參考。必須由各黨所產生的代表再投一次票,來決定最後的結果,誰拿到最多的選舉人票(委任代表票),就當選總統。這個東西不好了解。
美國總統選舉,先訂一個總選舉人數,大致上是參眾二院國會議員的總數,然後依照各州人口佔全國人口的比例,每州分配一定的選舉人數。州人口多的,委任代表人數就多,人口少的,最少有一席委任代表。下一條進一步解釋。
6。美國總統選舉,是以各州選舉結果為單位計票的。直選結果,在個別州裡拿到最高票的候選人,就取得該州所有的選舉人票。這是贏者全拿的設計。
有些州大,選舉人票多,有些州小,選舉人票少。但是只要你在該州贏一票,你也是全贏,該州的票都算是你的。
雖然如此,沒有任何法律規定這些委任代表,一定要按照直選的結果投票。不過到目前為止,似乎還沒有發生這種事,至少還沒有出過意外。
7。委任代表的選舉方法,是由各政黨提名決定的,不是民選的。如果一個州有十個選舉人名額,每個政黨都會提名十個人。直選結果後,勝選的那個候選人的政黨,就囊括所有十個選舉人名額。
8。有點不想寫了。有一件可以確定的是,美國的大大小小選舉,除了少數記名或很小型如一千人以下的選舉,否則,應該是找不到一個準確的選舉。
像西元二千年的總統選舉,佛羅里達的計票,當時重算了三次,每一次的數目都不一樣。後來又算了一次,又跑出了一個新數字。
寫這種荒謬的選舉辦法,相當侮辱我的智商,就寫到這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