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07/01/22 01:28:48瀏覽940|回應9|推薦20 | |
幾年前,我擔任一個美國大學附設托兒所的董事之一,去開會時,向托兒所拿了臨時停車證,依規定掛在車上,停車在校內停車場。沒想到開完會後出來,竟然被開了一張無證停車的罰單,向管理員說,他竟然說我沒有掛出來,擺明著睜眼說瞎話,他要我向托兒所要一張證明,說確實有來此開會。 我回到托兒所,告訴執行長(所長)這件事,告訴她這一會事,她說她不會去寫這封信,她沒有這種美國時間,她要我把罰單給她,由她交給財務人員付了錢了事。 據理力爭的人令人討厭,也令人尊敬。因為你的據理力爭,會造成一些人的麻煩,但也因為你的據理力爭,可以減少不公義的事情的發生,造福以後的人。由於你使用了你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去爭取一個公道,表面上看來你是在爭自己的權益,但事實上你的所得往往比不上你花出去的時間和精力。很多時候,不據理力爭,而採取別的方法,反而會更容易達到你的目的。 這就是為什麼那個所長寧可付錢了事,也不去寫那封信的原因。第一,錢不是很多;第二,錢是公家出的;第三,她唯一要做的事是把罰單交給財務人員。雖然寫一封信可能只要二或三行字,她也覺得太過麻煩。 但是她的作法卻是一種姑息養奸,她間接的讓一個管理員的不稱職行為逍遙法外,降低了停車場的執法和服務品質。我們看很多三流甚至不入流的國家的執法品質惡劣,正是因為人民無法據理力爭,或是不去據理力爭所造成。 至於我呢?我心裡覺得很不以為然,但是我的問題得到了解決,雖然我又強調了一次說,我希望她能給我一封信,而不是代我付錢了事,但她卻不願意。我似乎也不方便因為這樣的事,來造成彼此的爭執,也只好算了。 這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這種小事多了,就會變成了嚴重的大事。在公平正義不被保護的情形下,偷雞摸狗、送紅包、走後門可以讓事情更快的做好,當然很多人就會這麼做了,至於如此會敗壞社會風氣,讓許多人因此不能得到公平的對待,這就不是那些人的考慮點了。 所以,要不要據理力爭呢?看你的價值觀和優先順序在那裡了。 |
|
(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