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鄭捷殺人事件:檢察官們,一定要把事情弄得這麼複雜嗎?
2014/05/31 00:45:00瀏覽4078|回應9|推薦26

引用文章別為鄭捷的反社會行為找藉口

現在更好笑,檢察官說,要替鄭捷找精神科醫生來鑑定,確定沒有精神病以後再來控罪。另一方面,檢察官和法醫還堅持一定要對被殺死的人解剖,說這樣才能確定鄭捷殺人手法兇殘,好加以控罪。 這些檢察官真的是恐龍,腦袋有問題,沒有Common sense. 


檢察官說,必須要對鄭捷做精神鑑定後,才可以控罪:

<>鄭捷:不想見父母 也不想吃南部粽">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8710581.shtml?ch=fb_share

檢察官說,必須要對死者解剖,才能確定是被兇殘殺死的:

刺胸轉刃往上勾 鄭捷下手太無情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8709656.shtml?ch=fb_share

有一個人去鞋店買鞋,到了鞋店以後大叫一聲,啊,糟糕,我忘了把我的腳的尺寸帶來。店員說,沒關係,我們可以當場替你量。他說,不行,我寧可相信那已經量好的尺寸,也不相信我的腳。

是不是那些受傷沒死的傷者也要來解剖一下,撿察官才能確定要用什麼理由來控罪?。。。。。因為不能對那些人解剖,所以檢察官就無法控罪了,只能拿那些有被解剖的案子來控罪?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bhuang&aid=13764116

 回應文章

frank060606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6/03 18:05

8樓. ggyywk,

應該有公設律師為其辯護


ggyywk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6/01 01:33

問題是出在鄭捷說不用請律師, 他父母似乎也沒這打算, 那就沒法進行司法控辯程序了,

這樣的情況下判一個人死刑, 即使他的確罪大惡極, 未來也會有負面作用,

我倒是認同檢察官的作法, 盡量慎重, 免得將來落人口實!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4-06-06 23:40 回覆:
要不要律師,鄭捷說了算?

驗屍是必要的,解剖就是莫名奇妙了。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脫褲子放屁
2014/05/31 23:24

哼!

恐龍們, 好的不學, 壞的飛快!





侉子赵兴鵬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有其專業!
2014/05/31 12:25
屍體會講話!

筱 蒨-Lucif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5/31 11:19

驗屍的目的是要了解兇手的兇殘程度,好讓起訴時爭議最小,能速審速結,免得「程序」問題、舉證不明確,又可以拖延審理,這是「嚴謹」的態度,我不覺得檢察官弄得很複雜。如果隨便調查一下就認為可以起訴,保證那些廢死集團、民間司改會的反政府份子又能長篇大論、硬坳違反程序正義、瞎掰鬼扯一堆來阻撓妨礙審理了。

在台灣,就是有一群專門搞扯後腿、扭曲政府做事栽贓抹黑來反政府的下流人種存在。搞到現在,連一般人啥事都要怪罪「都是馬總統的錯」。

其實我覺得檢察官才真的有common sense,寧可事前準備充足,也不要事後被人抹黑草率偵辦。


狐禪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5/31 11:12

程序可以讓複雜的事變簡單,也會使簡單的事變複雜。

但要明暸521屠殺案的來龍去脈,絕對是件複雜的事。


OldMan - 風景線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5/31 06:29

有可能智弱的媒體把“驗屍”解讀成“解剖”?

倒是,怎麼人才進看守所,居然可以接見另一個精神病的“粉絲”,這是什麼程序?


蘇信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5/31 06:01

這種可以直接判定為外刀傷的案件並不一定須要解剖!

用凝膠灌入再取出也可以判定外傷的深度和形狀!


frank060606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5/31 03:30

非也,

解剖,那是程序的一部份,

如同任何人在醫院死亡,必須由指定的醫生宣佈 "幾月幾號幾點幾分xxx死亡"

沒有這道程序,病人還未死,拿不到死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