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選舉制度是好是壞,端看你要從誰的角度和利益而出發
2008/01/15 03:37:04瀏覽2477|回應8|推薦11

引用文章這是一場不公平、不正義、不民主的選舉!

一個選舉制度,到底是好還是壞,要看你從那裡角度來看,也就是你的出發點在那裡。

以下就借用網友 eunice_t 提供了某人寫的一篇文章(請見下方)來做說明。該作者認為德國式的單一選區票制是較好的制度,他又說德國的制度是單一選區,然後批評台灣以往的立委選舉制度不好。真的是如此嗎?

我認為該作者所說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且他所論的制度好壞,不是從選民的角度來說話,也就是說,他的出發點(也許是受到其它有心政客和學者的影響),不是民主的。

德國式的單一選區二票制,的確是比較公平的制度,因為它其實是一種變種的政黨比例代表制,而根本就不是單一選區。德國式的兩票制,不管選人的區域議員(單一選區)選舉結果如何,在國會中各政黨的席次比例,必須是完全按照政黨票的得票率來決定。也就是說,如果一個政黨的政黨票得到了百分之三十,那麼在國會中的席次比率就是百分之三十,而不管區域選舉的當選席次多或少。如果當選很少,該政黨就多出幾個政黨席,如果區域當選很多,該政黨就少出幾個政黨席。

從政黨政治的角度來看,這個制度,當然是比較合理的,但是,這種制度,讓無黨的人根本沒有參政的權利。另外,雖然說選民能夠決定一部份的當選人,但是其它的席次,誰能當選,誰不能當選,都要由政黨來決定。這還是不夠理想。

反觀台灣過去的「複數單記」制度,如果每個選區的席次多一點(如至少五個),我認為是更好的制度。它雖然不能完全依政黨得票數來分配席次,但是從台灣過去每次實際選舉的結果,政黨得票率和政黨所得席次的相差都是非常接近的。

那個作者用的是西洋人的名詞,他和西洋的政治學者的觀點一樣,是從政黨政治的角度來出發,而不是從選民的角度來出發。

沒錯,「複數單記」的選舉,一個候選人不僅要和別黨的候選人競爭,也要和同黨的候選人競爭。因此,如果從政黨和候選人的利益來看,這是壞事,因為候選人的壓力很大,而且黨內會競爭;但是如果從民主的角度來看,和從選民的利益來看,這是好事,選民有相當大的權力。

所以,一個選舉制度好不好,完全要看你從誰的角度來出發。單一選區的制度如果從現任者的角度來看,那簡直是好到可以上天堂的制度。

那個作者大概不知道,其實單一選區這種制度,全世界只有美英加三國在採用(新加坡採用變種的單一選區),並不是全世界通行的。

從美國二百年的經驗來看,一個政客只要選上第一次,幾乎就等於當了皇帝了,只要不想下台,可以連選連任到死。因為在這種制度下,挑戰者幾乎是沒有機會的。當然,凡事都有例外,有時候,現任者的政黨主席想修理他,故意找人出來和他對抗等等。而美國有政府用公費辦的初選制度,如果初選失敗,失去了黨的提名,而自行參選,從過去的經驗來看,百分之九十九絕大部份(百分之九十九)會落選,只有很少很少的例外。

我的結論是,要選擇什麼制度,要看你要站在誰的角度上說話,要為誰的利益說話?要爭一時,還是要爭千秋。

我曾經是民進黨的同情者,自從陳水扁上台後,我就開始反民進黨了,希望他們選舉大敗,因為它已失去了它的理想,我不贊同它的許多作法。但是這次選舉的結果,我沒有任何的喜悅。

第一,因為民進黨完全是敗在不民主的選舉制度之下,它的支持度並沒有減少,所謂的中間選民也沒有唾棄它。

第二,我相信民主就是充分的代表政治,民進黨明明有百分之三十八的支持率,在國會卻拿不到百分之二十五的席次,這是不公平,不正義,更是不民主。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bhuang&aid=1539429
 引用者清單(1)  
2008/01/22 06:53 【企鵝爸爸的網誌】 國會議員選舉制度優缺點雜談

 回應文章

胡說八道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民盡黨是把自己玩完的
2008/01/17 22:18

問題是當初不僅是民盡黨提案力推

想在國會過半數

還押著老K幹

最後選輸又嘟嘴

不管啥制度

千算萬算逃不過民意

選制固有好壞

人民祇能靠選票驗收政績

老選制老K不過半

是民盡黨還沒爛穿

新選制固然票票不等值

因民盡黨政績太差

就算這次用政黨比例制

老K還是會大嬴

早說過民盡黨是把自己玩完的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1-18 00:48 回覆:

民進黨是作法自斃,還拉著台灣的民主一起賠葬。不過老K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他們是將計就計。這件事的過程,這二天聯合報有回顧的報導。不過這些報導沒有提到,單一選區最初是國民黨提出來的,連戰主張最力,但是民進黨堅決反對,直到後來國民黨分裂,民進黨在縣市長選舉大勝以後,才改變主意。

朱高正講的,黨就是尚黑!大家都是在爭權奪利,只是有的眼光短,有的眼光長一些,但大部份都很短視。


路人ABCD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謝謝版主的解說
2008/01/16 01:07
非常感謝版主的解說,看了那麼多評論的文章,直覺得,每個制度都有優缺點,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不過,版主比較建議恢復原制..........說實在要我們納稅人養那麼多"利委"我實在有些不情願(雖然我也没繳多少稅.............),常有人說法律是有錢人訂的,而幫有錢人訂法律的正是這些"利委",所以還是不要養太多比較好.養太多結果都在幫有錢人做事(雖然有錢人繳的稅比較多...........),小老百姓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小小淺見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1-16 02:53 回覆:

我主張複數單記,每個選區至少要有五席,和原來的制度並不太一樣。

至於立法委員總席次應該有多少,社會上有很多的討論,大部份認為一一三席是少了一些。但是以台灣的幅員,二二五席可能稍多了一些。


AlexLee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配票和棄保的不民主處
2008/01/15 16:48
  我說明一下我為什麼覺得配票和棄保不民主,是因為我認為真正民主的本質應該要「選賢與能」。我不是很喜歡政黨政治,因為有太多弊端,但我此時也想不出什麼更好的體制。
  舉例來說,A黨推出A1和A2兩位候選人,B黨推出B1候選人。A1有著高人氣光環,A2則沒有。而B人氣雖不如A1,但比B要好多了。這時因為A2分到了A1的選票,導致了B的敗選,這對B並不公平。
  而A2,他可能原本不得民心,可能只是A黨的金主之類,結果因為沾了A1的光,卻上台了。這種做法,我認為政黨有了面子,但實際上上台的卻不一定是賢人。

  另外,再提政黨政治的不民主處。選舉方式,真的民主嗎?不一定,至少在台灣,其實選舉和民主的關係沒有那麼直接。人民都以為有了投票權就是民主,其實還有很多要素。
  回到主題,要在一個區域中選一個人時,若只有兩人競爭,則獲得51%選票者獲勝。但在在51%的團體中,只要能操作其中的51%就能獲勝。而這51%中,只要能再運作51%就能獲勝。
  政黨政治就是這樣,由政黨為主體,控制了51%的選民,他就能獲勝。而在這個政黨中,只要有51%的人支持,就可以控制這個黨;而在這個黨中的派系,只要掌握了51%的人,他就....其結果,其實只是少部份人在控制政治的走向。
  選民理性嗎?事實上大部份的選民是不太理性的。舉例來說吧,如果今天換成馬英九代表綠營競選,而被暴出特別費案,綠的支持者會不會如現今一樣批評他?即使少部份理性的人會給予批評,但大多數人會選擇包容他。這就是政黨政治的惡!他劃分了族群團體,讓選民以自己的歸屬做為選擇,而不是真的理性去選出好的候選人。一群可以被操控的選民所投票的政治,不能被稱為民主。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1-15 17:49 回覆:

你說的配票,從其它候選人個人的角度來看,當然是不公平,但不見得是不民主,如果我們同意民主就是代表政治的話。因為,配票是自願的,人民之所以願意配票,就是因為認同政黨而投票。

單一選區,你不必要得到百分之五十加一票,也可能當選。從美國的經驗,單一選區的投票率通常都很低,低於百分之二十也不必驚訝。不投票的人比投票的人多很多。

政黨政治有很多種玩法,你講的只是其中一種。在多黨的國家裡,一般政黨都會有他們的特色和專精的項目。尤其是小黨,他們往往針對特定的對象做他們的代言人。譬如德國的綠黨,誰都知道他們是環保捍將,他們維持這樣的形象,以吸引志同道合的人,他們的主張也許會調整,但他們不會為了要那些不在乎環保的人或是所謂的多數人的選票,而來變更他們的主張。

黨是可能改變的,以政黨比例產生國會的多黨制的國家,那些黨一般都有明確的政綱和主張,如果你認為該黨應該要改而不改,或是不該改而改,那你有三個方法,一是加入別的黨,一是自己出走創黨,一是想辦法取得領導決策權。第三種變成了別人離開。

志同道合才成為黨,多黨制的政治,你講的51%的控制的例子,只是程序而已,不是什麼大問題。


麗貝卡在上海回來了
等級:5
留言加入好友
那麼
2008/01/15 16:39

換個角度想,民進黨明明只有百分之三十八的支持率,卻執政八年,尸位素餐,這才是真正的不公義與不民主啊!

我比較傾向單一兩票制是對當政者的信任投票,這個制度比較像日本,而非歐美。票票不等值或需改進,但是並非全然不可取。如台南縣明明民進黨得票比率並未與國民黨差距甚多,但席次全拿,所以如果民進黨執政與形象夠好,並不無大獲全勝的可能。

如果說民進黨永遠只有這樣的基本盤,那之前它執政了八年,只代表了少數的民意,這是怎麼一回事?民意如流水,並無公正與否。民進黨如果基本盤沒成長到與國民黨相當,那它執政必然跛腳,捉襟見肘。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1-15 17:32 回覆:

完全同意第一段所說。

關於第二段:單一選區是命定的贏者全拿,今天不論誰獲勝,都是不民主的。

關於第三段:民意如流水沒錯,但是民進黨八年前和八年後,支持度沒有什麼改變,卻是事實。民進黨執政了八年,支持度沒有進步多少是事實,但是過去國民黨執政了數十年,支持度也沒有進步,不是嗎?

我認為行政院應該要由政黨比例代表制組成(共五十席),立法院應該要恢復複數單記,而每個選區至少要有五席。如此,這個政府才有較充分而全面的民意代表性。

如你所說,民進黨明明只有百分之三十八的支持率,卻執政八年,的確是不公平不民主,問題是,制度造成,總統選舉是單一選區,而修憲後,行政院長不必由最大黨擔任。


AlexLee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窮則變,變則通
2008/01/15 11:06
  說到和同黨人競爭這點,補充一點。
  這點台灣政黨選舉為了增加席次,發展出了配票制,還有配票單咧,後來搶破臉,更有所謂「棄保」。單一選區制後,棄保說此起彼落,亂七八糟。

  選舉,最初的意義在選賢與能。但不管那一國,這點都很難落實。什麼配票、棄保,都是反民主的事,但現在的政客有誰指責這點嗎?民主只是個理想,而且一定到不了。(才能不斷民主進步咩)

  話說回來,我想提出一個質疑:政黨比例制,真的民主嗎?有很多可以想像發揮的空間。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1-15 14:39 回覆:

很多人說配票和棄保是反民主,但是能否講出個道理來?

從政黨政治的角度來說,為了反映政黨實力,配票本來就是正常的和正當的,以免有些人的票拿了太多而浪費了。在某些國家,他們的選舉制度是,把已經當選者,多出來的票,就直接分給同黨的其它候選人了。

為什麼我們原來的複數單記制,在外國被叫做單一不可讓渡制(single non transferable vote, 或是SNTV)呢?就是因為同黨候選人當選了多出來的票,是不可以讓渡的。

棄保最常發生在單一選區的制度上面,像最近這幾次台北市長選舉,為什麼王建煊,宋楚瑜等都拿不到票?就是因為棄保,因為那是單一選區,只有一人能當選,因此在同質的候選人之間,支持者必須要做出選擇,否則就會讓第三者漁翁得利,這是沒有辦法的事,那裡是民主不民主呢?

單一選區就是不民主,因為失敗者,即使只輸一票,也失去了全部,因此,單一選區不應該用在民意代表的選舉上面,而只能用在行政首長選舉。

我覺得討論時,如果把選舉的性質分開討論,假設不同性質的選舉,可能應該用不同的制度,如此會更容易看得清楚,那一種選制是比較理想的。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1-15 14:45 回覆:

從政黨政治的角度來說,政黨比例制當然是比較民主一點。

所謂政黨政治,或是政黨代表政治,就是以政黨來做為人民的代表來行使政權。所以,一個得到較多人支持的政黨,自然應該依照比例取得較多的席位,但是較少人支持的政黨,也應該依照比例取得應得的席次。

如前所說,一個社會有不同的族群,思想,文化,和利益,在民主政治裡,這些人都應該要得到代表才對。

政黨比例代表制,和以前的複數單記制(如果選區夠大),都比較容易較充分的達到比例代表。

單一選區則是最不能讓不同的人得到充分代表性的制度,因此我說它是不民主。


Robin ~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謝謝解說
2008/01/15 09:58
所提出的方式果真高明. 

怡克納米斯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本來就對小黨不利
2008/01/15 08:04
時老,我算過,在邊際分析上政黨票對小黨不利,票票不等值。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1-15 10:54 回覆:

歐洲各國,小黨林立,都是因為有政黨票。使小黨取得了較公平的機會,台灣小黨之所以會不利,那是因為設了太多門檻的關係。

否則假設有一百席,如果得了百分之一的票,就有一席,那有什麼不利呢?


Robin ~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不知您可有好方法 ..
2008/01/15 04:18
這可是民進黨自己主導且從他們自己的角度和利益出發所改的選制, 看起來是民進黨"作法自斃". 現世報也. 陳水扁都說不出 "不公平不正義不民主"的話呀 !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1-15 04:50 回覆:
單一選區不論怎麼劃,都是不公平的,因為無論結果如何,都是贏者全拿。除了贏者以外,其它的票全部是沒有價值的。傳統的多議席一票制,如果席次夠多(如十席左右),則是又選黨又選人,讓不同黨之間的候選人互相競爭,也讓同黨的侯選人互相競爭,由選民一方面決定那個黨的當選人多,也讓選民來決定,那一個人在他的黨內地位會比較高,這其實是非常好的制度。

次之,如大部份北歐和西歐國家,全面採用政黨比例代表制(德國的單一選區兩票制其實是全面的政黨比例代表制,因為他們單一選區的選舉結果不能大於政黨票的結果),也是較合理和公平的制度。他們的問題是讓選民無法直接選人。

我認為立法院選舉,應該全面恢復選人的多議席一票制,而每個選區應至少要有五席以上;而行政院政務委員,也就是內閣閣員(即現在的部長和部會主任委員,和不管部的政務委員,人數約有五十人),應該像西歐北歐國家一樣,全部改用政黨比例代表制產生,讓各政黨形成聯合內閣。如此,各政黨所派出來的政務委員(即不分區代表)將會產生一種既聯合又競爭的情形,每個政黨在它們所分配到的部會裡,都會力求表現,以爭取下次的勝利,如此將是民眾的福利。而不像現在,藍綠對抗,選民含淚投票,或根本不投票。

單一選區制不改,下一次區域立委選舉,我估計投票率不會超過百分之五十。因為對許多人來說,投票已經沒有意義了,選區劃分已經事先決定好了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