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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1 11:23:17瀏覽643|回應4|推薦33 | |
避害趨利是所有動物的本能,也難逃上帝祝福的宿命,我們也是,手斷了會很痛,中了樂透會很爽,人情之常。 台灣俗話説【打斷手骨顛倒勇】,意指堅毅不拔、愈挫愈勇,客家用語也有【跌斷腳骨顛倒勇】的説法,道理相通,而客家硬頸精神,眾所皆知。 【斷臂並非中彩】是古老的法律諺語,傳神表達侵權行為關於損害賠償範圍的極限,也就是説被害人斷了一隻手臂只能要求賠償一隻手臂,如果有人斷了一隻竟然要求賠償二隻或更多即成為權利的濫用,由於法律的衡平原理不同於佛教傳説的所謂千手觀音,被害人也不宜將所謂的斷手期待成為中了頭彩般的欣喜,由於誠信原則,由於比例原則,由於不當得利禁止。(註1) 時間過得真快,退休抗癌也將近有八個年頭,想起退休前承辦鄉鎮調解業務超過十年的那段時間,雖然職等不能盡如人意卻也有滿滿歡喜的回憶,由於赤足的腳踏實地,由於歡喜承辦該等法律業務,由於受到調解委員們的愛護,他們愛護這個【賺幾針錢回去糴米】的出外人,也包括退休前所有調解委員集資贈金的熱情,不管金價漲跌如何,感恩甚深。(註2) 註1:傳説,法律是公平正義的良器,傳説,法律是透過衡平的工具,由於法律精神在於過猶不及,所謂的比例原則,所謂的誠信原則,傳統想法的民刑法理涇渭分明,民事侵權行為部分的損害賠償嚴守【不當得利禁止】的所謂【斷臂非中彩】,或由於人性的貪婪宿命常常會經由獅子大開口的說出來,然而對於這句古老的法律諺語,個人有以下三點不成熟的看法,第一消費者保護法引入的【懲罰性賠償】制度,第二人身保險的所謂【定額保險】,第三精神慰撫金的計算頗難符應期待,由於不當得利禁止法理固然邏輯清晰,然而人類生活經驗的複雜卻遠遠超越了理性思維。 註2:退休前承辦的調解業務約有八成以上都與車禍相關,即涉及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而傳統損害賠償範圍受不當得利禁止原理的拘束,記得當時每月一次邀請全體委員到會參與調解業務研討,調解會秘書總是占權的一再提及【斷臂並非中彩】該損害賠償原理,現在想想,汗顏很多,由於井蛙觀天,由於夏蟲言冰,現在想想,感恩很多,由於德高望重的委員們包容出外人的【滿紙荒唐言】,由於德高望重的委員們疼惜出外人【賺幾針錢回去買米】的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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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