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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靈魂,韓信與耶林
2026/03/12 06:13:02瀏覽640|回應4|推薦44

昨天於公園巧遇阿嘉,也聽他轉述心情故事,關於醫病關係的,我在榕樹下聽他娓娓道來而稍能理解阿嘉【為何心糟糟】。(註1)

按健保相關規定,阿嘉到中醫診所看病拿藥,由於其具有榮民身分(榮保)而且業已退伍(無職榮民)因此能夠免除部分負擔,不管是【門診基本部分負擔】還是【門診藥品部分負擔】通通都不用再重複繳納,該筆應繳納給健保局的所謂【部分負擔】系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列預算支應,亦即除了掛號費及經其同意的自費外是不用再承受所謂的【部分負擔】,既沒有對不起健保局也沒有虧欠看診的醫生、診所,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63條第2項及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辦法第4條,白紙黑字。

阿嘉是古意人乃至社交有些害羞,昨天阿嘉看完病到櫃台領取藥品時,診所服務小姐向阿嘉説要再給錢才能拿藥,阿嘉心裡困惑存疑,由於他在看診前的掛號時就遞給服務小姐50元硬幣(掛號費)連同健保卡,他不懂為什麼還要再給錢,卻也想到醫療契約存有所謂不對等的【特別權力關係】,也就是說病人終究是屬於弱勢契約的一方(生殺大權完全掌握在醫方),因此他原是想逆來順受的委曲求全,由於醫病關係是醫生説了算數(包括金錢),何況僅區區40元,然而他卻也想起【如果他這麼懦弱的委曲求全(不敢提出不同意見),日後恐怕會一輩子都看不起他自己。】

在不到一秒的時間裏,阿嘉內心深處就已經激戰過好幾回,所謂的天人交戰,最後阿嘉開口問服務小姐説我要給你什麼錢,小姐説40元,阿嘉説我剛剛給你50元的掛號費,我現在是問你我為什麼還要再給你錢,是【自費藥物】還是【部分負擔】,小姐一時也説不上來,服務小姐説我都遵照醫生的指示辦理(也出示牢握在她手上的藥袋右上角寫有40元),阿嘉説那40元如果是自費藥品,雖然醫生沒事先徴求我同意,我還是願意照單全收(逆來順受),如果是部分負擔,由於退輔會答應説要幫我們繳,我不必重複再給你錢,請你告訴我,我要給你的錢是什麼項目。

服務小姐有些不高興的説,我都聽從醫生的指令辦事,藥袋上面也寫有40元,我也有拿給你看不是嗎?你如果真的那麼堅持,那要請你等我一下,我到診間問醫生⋯,不久,服務小姐回到櫃台對阿嘉説藥袋上的40元劃掉了,阿嘉對她説,40元不多,原先我是想委曲求全就算了,後來害怕如果我沒有弄清楚就按令給錢,日後我恐怕一輩子會看不起我自己,由於自己竟然是懦弱到這步田地,卻也害怕若與你們據理相爭可能會讓你們誤會我心裏想説你們涉嫌詐欺的其他種種,我真的很不好意思,為了40元讓你這麼麻煩、這麼不開心,醫生也是。

服務小姐原先理直氣壯的態度瞬間軟化了,也超過有五次的向阿嘉鞠躬説不好意思,阿嘉説沒關係啦過去就算了,阿嘉也三次向服務小姐鞠躬説抱歉由於他認為太麻煩了醫護相關人員,阿嘉於離開診所時再歇斯底里的重複説【其實我是怕你們誤會我心裡想懷疑你們涉嫌重複申報或詐欺的種種,但是我真的沒有這個意思,給你們帶來麻煩,真抱歉。】

【關於為法律而鬥爭,是權利人的義務】,【吾於歐洲許多民族中,只知英國人民有此權利感情。英國人民旅行歐洲大陸,若受旅館主人或馬車馭者的欺騙,縱令急於出發,亦願延期啟行,向對方交涉,雖然犧牲十倍的金錢,亦在所不惜。這也許可以引人嗤笑,其實嗤笑乃是不知英國人民的性格,因此與其嗤笑英人,不如認識英人。】(註2)

阿嘉內心的衝突所以如此激烈乃至接近歇斯底里,是由於他內心徘徊於韓信的【能忍胯下之辱】與德國學者耶林的【為權利而鬪爭】,他的內心住有兩條靈魂,一條是韓信,一條是耶林。

註1:為何心糟糟https://youtu.be/GnBQlB94YIE?si=o0eSbKZzcC6wuZ3z

註2:括號內全文轉錄自王澤鑑,民法實例演習【民法總則】,民國八十五年(引自法律的鬪爭,Rudolf von Jhering原著,薩孟武教授翻譯-VI-。)

註3:韓信(前231~前196)是西漢的開國功臣,能忍胯下之辱而聞名,耶林(1818~1892)是德國19世紀最著名的法學家之一,著有【為權利而鬪爭】,兩個人的性格南轅北轍,阿嘉的內心住有兩條靈魂,一條是韓信,一條是耶林。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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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郁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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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 10:57
為甚麼健保費和掛號費我都一文不少全繳?有些榮民卻可以免除,這個問題幾年前我已去問過榮民服務處。該類權益因三種不同身分而有差別︰
「有領退休俸的榮民」才算是真榮民,所有榮民相關權益,包括子女教育補助都不少。
「就養榮民」是把退休俸都繳還給退輔會的單身榮民,所有生活都仰賴「榮民之家」照顧,既已無生活能力,所以去醫院看診也需榮服處負擔掛號費。
「全退榮民」是在退伍時已一次領取退伍金者,上述權益都無,以後僅到榮民醫院看診時可省掛號費。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6-03-14 17:53 回覆:

歡迎郁勝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郁勝格主提供不同的思考方式及腦力激盪,獲益良多,也因該不同遭遇及其他的種種而歧異,其中或涉及民國114年【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第四條的修正,願意將所知的法令規定及實務經驗略與郁勝格主分享。

礙於篇幅,即縮小打擊面,僅就榮民涉及健保部分與您討論,健保費部分(無職榮民《第六類第一目》每人每月1377元全額補助,無職眷屬補助70%),部分負擔(無職榮民不論那裏就醫全額補助《即免繳》,有職榮民【原先】於榮總體系按職別、軍階享有部分優待《自114年9月1日起於退輔會所屬院所就醫不分職別、軍階全額補助。)掛號費部分(只要是榮民於榮總體系全免,其他醫療院所則自由規定,現在大部分都要收掛號費,有少數減半,更少數有發心敬軍的診所則全免。)

親身經驗(非榮總體系的院所,即一般的醫療院所),經驗過掛號費全免及減半的診所,大部分是沒有減免,而且全免或減半愈來愈少,部分負擔【按規定】必須全免(不管是門診基本負擔還是門診藥品負擔),早期不清楚也曾被誤收,後來比較少了,縱屬服務人員失誤經提醒即馬上更正道歉,拙作【兩條靈魂,韓信與耶林】主人翁阿嘉的情形不曾聽説過,是相當特殊的案例。)

法令連結,敬供參酌:

a.免除所有部分負擔規定https://www.nhi.gov.tw/ch/cp-5158-91a83-2737-1.html

b.【無職業榮民】可投保健保六類一目,享就醫優惠https://www.vac.gov.tw/cp-1544-155996-113.html

c.114年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第四條https://www.vac.gov.tw/cp-1100-186280-102.html

(法令一直都在變動,該連結是當下在網路上抓的,礙於時間,並沒有再上立法院法律系統或行政院公報逐一查證,因此本回應謹供參酌,具體適用時,敬請注意查證最新法令動態。)


城市小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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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5:16
簡單的據理力爭,沒有不好呀!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6-03-12 16:40 回覆:

歡迎城市小農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簡單的據理力爭,沒有不好呀!】敬表贊同。

雖然心經説【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然而有時候卻很不容易,想起盧梭説的【人生而自由卻無時不在枷鎖】,

我們俗話也説【人在江湖 身不由己】,【樹欲靜而風不止】,性格決定命運?


阿丙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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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2:44

德國法學家耶林在其經典名著【為權利而鬥爭】一書中説:

【法律的目的是和平,而實現和平的手段則為鬥爭。】

為權利而鬥爭不僅涉及維護人格尊嚴,

也是法治國家所有公民的義務,無誤。


林大(生意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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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08:31
想著如果場景換成我...也會據理力爭嗎....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6-03-12 09:17 回覆:

歡迎林大老師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就生住異滅來説,不管是西漢的韓信還是十九世紀德國的耶林都不見了,

就精神長存來説,人性尊嚴所派生的自由意志如同一把不會熄滅的火焰。

【想著如果場景換成我⋯,我也會據理力爭嗎⋯】其實沒有所謂的對錯,

沙特説我選擇我負責,話説一枝草一點露,每個人都有獨特的存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