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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8 11:38:00瀏覽87|回應0|推薦5 | |
善男信女敬神拜佛,敬的是什麼?拜的又是什麼?是肉眼可見的神像?還是無法把抓的神通?乃至更高層次的不生不滅(自然)? 基督宗教有三位一體的説法,佛家也有三身一體的傳説,一般來說,指佛的【法身】、佛的【報身】及佛的【應身】,由於【佛曰不可說】,因此各宗派總是理解不一而仁智互見,如同古希臘哲學家普羅塔哥拉斯所説【人為萬物之尺度,以其認為是者,説為是,以其認為非者,説為非。】 就個人不成熟的看法,【法身】就是指大自然,也就是理體(承載道理的實體),雖然無形無狀卻能遍佈虛空,【報身】是該理體所派生出的【理《道理》】,是法身該理體的【作用】,【應身】則是【報身】所指涉的對象,如果參閱唐朝淨土宗飛錫法師的説法,他將【月亮】比喻為【法身】,【月光】比喻為【報身】,【月影】比喻為【應身】,乃至有後來宋朝禪宗語錄的【千山同一月,萬戶盡皆春;千江有水千江月,萬里無雲萬里天。】 我國刑法第271條第1項説【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殺人】是【罪】,【處死刑⋯】是【罰】,犯罪對應處罰,天經地義,毋庸置疑。 【殺人者《殺人》】的這句規範用語也有三位一體,在甲殺乙的例子裏,就特定時空的具體社會事實,甲是犯罪行為的主體,乙是被甲所攻擊的客體,還有甲的殺人行為,該三者構成三位一體。 就超越時空的抽象法律規範,【法身】是不可殺人(的無上命令),【報身】是法益(法律利益)被侵犯的回擊,【應身】是被害人的生命身體。 總結來説,被害的法益是【不可殺人】,法益被侵犯的回擊是【刑罰】,被(殺)害的客體是【乙的生命身體】,既涇渭分明也三位一體,【法界緣起】的華嚴經説【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理事無礙,事事無礙⋯】,【一微塵映世界,一瞬間含永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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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