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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魂報告與吾愛吾師
2022/03/14 07:16:21瀏覽1555|回應1|推薦53

日前報載台中一中師生爭議及網路流傳,頗受社會關注。

據傳亞理斯多德曾經說過:「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是關於質疑他的老師柏拉圖有關「理型世界」的看法,這段流傳不僅沒有受到背離有關倫理法則的批判,反而成為美談,至少是有些幽默,有些酸酸的「美談」,原因無他,他們的基本想法是「真理」勝過「倫理」,而我們這裡,反是,尤其在儒家傳統禮教制約下的三綱五常(註1)。

牽亡魂是傳統的民俗信仰,除了相關儀式外,也同其他的民俗信仰一樣,搭配有歌謠吟唱,也曾經如同布袋戲、歌仔戲……等,因未被列入主流文化而受到忽略、排擠,甚至有過壓抑,這是曾經發生過的歷史,就政治主持者的角度來說,認為大家都必須要定於一尊,才是政治正確,從日治時期軍國主義的規範宗教信仰,乃至日後的蕭規曹隨,大家均有目共睹,或許這是政治的現實,或許是所謂「接近」強凌弱、眾暴寡、智詐愚的不堪呈現,如果確是如此,那麼原屬不捨或悲痛的靈魂們,一路上不敢說「他們」會偷笑,至少會好過一些,也說不定(註2)?

我國法律於清末民初繼受自日本,輾轉源於德國,日本武士道精神來自於中國唐朝的儒家文化,倫理色彩相當濃厚,個人生命價值寄託於國族的榮辱,個人生死事小,失節則事大,德國普魯士與條頓騎士團有著千絲萬縷的傳承關係,對於軍國思想及群體主義的嚮往,更是不言可喻,就在此法制背景及固有文化的推波助瀾之下,形成曾經強固僵化的所謂「特別權力關係」(註3),於軍人、於公務人員、於學生間,曾經被形容為法域的黑森林。

我們尊敬家裏的長輩,但是要有理性溝通的可能,否則形成表面的歌頌及隱於內心的抱怨,會否是心理衝突或人格失序的遠因,甚至有少數更可怕的毀滅個案報導於媒體,該等失控或不幸,是否與情緒壓抑的社會傳統無涉,有待查證?而與「本質性結合」尚有差距的「目的性結合」,如老師之於學生,長官之於部屬,於權益衡量或類比對照時就要特別的區分,因為它們之間的本質確實存有「本質天性」與「目的利害」的差異。

首先就該爭議中報告同學的意見陳述,看不出有何不當的地方,反而是音樂老師的情緒失控,「為何不能稍稍理性溝通,反而要訴諸權威」,這是一大敗筆,也是引起後半部分,涉及其他學生攝錄上網的爭議事件,我們要承認人是情緒的動物,也都會受到相當程度有關個人情緒的制約,然而也要承認「每個人」都有情緒,並不是只有長輩,只有老師,只有長官,既然不宜將上位者視為聖賢,也不宜將下位者視為聖賢,視為「乖乖」,視為「塑膠」,個人既認為也願意相信「長輩優先」是天經地義,然而於享受權利負責義務仍宜有一定的尺度,否則過猶不及。

至於可能涉及相關法律的爭議,如肖像人格權益的侵害,個人認為還是要參酌使用手段及原初目的,就社會相當性按比例原則整體的考量,可能會比較周延。

最後,本議題涉及的層面非常廣泛,而各該領域的專家先進們也都按其各自著重的視野而給予不同的評價,都應給予尊重,就個人能力所及範圍內,也都敬表贊同,也僅在各位先進們論述的基礎上稍稍略有補充而已。

註1:「三綱五常,又簡稱綱常,中國儒家倫理架構,……。三綱即三倫理: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即五人倫:仁、義、禮、智、信。……」引自網路維基百科,三綱五常目。

註2:莊子曾經夢見骷髏與其對話,闡釋人間倫常的牽絆及恩怨情仇的惱人,而適時的、適地的、自然的死亡,或許也是件美好的結局,記得孔子也曾說過死亡是最後的休息,「任重道遠,死而後已。」

註3:條頓騎士團又譯德意志騎士團(參閱網路維基百科);特別權力關係曾經牢不可破,自民國73年大法官釋字187號解釋起,一連串的突破,擺脫該等受制約群體不能向外尋找救濟的可能,由上下服從的「特別權力」關係轉向互相尊重的「權利義務」關係,將個人靈魂從團體的牢籠中解救出來,使得個人價值得以重見天日,如同一次彌賽亞的降臨。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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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lying kite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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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17:54
所有新聞背後都有「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的遠因近果;這次師生事件對整個社會沒有正面影響,只有讓教師更難為、學生的灰色地帶更大而已。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2-03-15 19:08 回覆:

歡迎 the flying kite 格主蒞臨,謝謝回應。

「所有新聞背後……的遠因近果;」

敬表贊同。

所有人均只能截取時空的片斷,如同佛家故事的瞎子摸象般,

也如井蛙觀天或夏蟲言冰,這是我們認知的侷限,也是無法達成共識的原因。

這次師生事件,或稱師生衝突,

前者是中性的事實描述,後者隱有是非的價值判斷,

事實有真與假,然而取樣限於時空,已如前述,價值判斷難有對錯,

是由於每個人的先天腦力及後天環境的交互作用,也影響了日後的價值判斷。

「這次師生事件……,只有讓教師更難為、學生的灰色地帶更大而已。」

對於格主的價值判斷,敬表尊重,也稍有補充,

社會衝突不免要耗費社會成本,也必然會帶來一些負面的效果,

卻也可能推動社會向前,或許很難顯然的看見有正面的效果,

而隱藏的正面能量也不能說沒有,

例如我們都歷經過青春期,也與父母或師長有過爭執或衝突的記憶,

事過境遷後,或許彼此都會有成長,或許都有共同生活的記憶,是好是壞,似難定論,

誠如:「此情可待長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教師的角色確實不容易扮演,因為傳統社會賦予摯情摯愛的十字架,

而教師也是凡夫俗子,又社會變遷造成權利意識的高亢,

對於教師確實應予體諒及包容,只是不管怎樣都不宜有威權的心態,

父母會犯錯,老師也是,如果抱持鴕鳥心態反而會更不好,

於家庭領域,於教育職場,於政府機關,我想都有相同的原理,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於價值判斷領域裏頗難有定論(一再重複),

總是仁智互見,總是一隅之見,如同瞎子摸象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