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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1 01:40:48瀏覽1357|回應3|推薦40 | |
年輕時,為了參加國家考試,研讀政治學的教科書,然而是支離破碎。
年輕時,為了參加國家考試,用心於法律書籍的研讀,還是破碎支離。 是當時的年紀、經驗均有所不足,是當時的「目標錯置」迷信「苦讀」,致無功而返,虛擲報名費,不忍說是……。 退休後,重拾似已過時的偌多教科書,才發現讀書是一件有趣的事,是如古人所說「溫故知新」,還是無欲則剛? 年輕時參加國家考試,有輸有贏,只是輸多贏少,就報名費來說,參加國家考試要先行繳交,否則「程序不合,實體不究。」更為眾所周知。 報名費的性質,(事後回想、感嘆)頗像簽注國家合法發行的彩券或民間非法的簽賭,而該等的射倖性質,可經由歐陽修曾經感嘆的說過「文章自古無憑據,惟願朱衣暗點頭。」,或可稍得驗證。 報名費(下注)不多,如果上榜(中彩),則能享有彩金,這點與賭博的性質相似。 大家都知道,所謂的保險制度是藉由大數法則的原理,分擔個體的危險(損失),而危險共同體的個人(被保險人)對於損失的發生是無法預知,因此保險契約是具射倖性質的契約,即人人有希望,個個沒把握(不可預料的損失)。 就「保險制度」與「賭博不法」的區別,在於「保險制度」是填補被保險人具體或抽象的損失(俗稱損害填補或定額給付),因此具有社會互助的高尚價值(雪中送炭),而「賭博」則不是(逾越損害的錦上添花)。 如果國家考試的報名費,不能如保險制度般的加倍返還給落榜的考生,雖然落榜的考生確實受有損失(青春、前途),如果國家考試無法排除「不確定」的射倖性,那麼人們的腦海裏必然還會有「保險」與「賭博」的衝突影像來回的縈繞,有如跑馬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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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