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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是個屁:考試限制55歲以下的年齡歧視假裝看不見!
2018/08/21 23:09:30瀏覽1668|回應1|推薦26

Blowing in the wind

How many times can a man turn his head, and pretend that he just doesnt see ! (Bob Dylan)
一個人能轉過頭去幾次,假裝他沒有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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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是個屁

司法官終身職,司法官考試限制年齡55歲以下,是年齡歧視,是圖利既得利益族群。立法委員、考試委員、司法人員、司法改革相關人員們都假裝沒有看見!

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 40 條       
實任司法官任職十五年以上年滿七十歲者,應停止辦理案件,從事研究工作;滿六十五歲者,得減少辦理案件。
實任司法官任職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五歲,身體衰弱,不能勝任職務者,停止辦理案件。
停止辦理案件司法官,仍為現職司法官,支領司法官之給與,並得依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公務人員撫卹法辦理退休及撫卹。但不計入該機關所定員額之內。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第 三 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五十五歲以下,具下列資格之一,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得應本考試: (一二三四五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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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失落的正義:大法官以「不釋憲」為成績單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3320514

2018-08-21 00:28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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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所司何事?基本上就是「釋憲」一事。但這一屆大法官與眾不同。若問他們至今交出的成績單如何,統統留在「不釋憲」的紀錄裡。

這屆由蔡英文任命之司法院長許宗力所領導的大法官,以連續不受理人民的釋憲聲請,製造出令外界譁然的新聞效應,也引發了社會的爭議和批評。針對在野黨立委提出「前瞻計畫預算」的釋憲聲請,大法官不受理的理由之曲折牽強,被法界譏為「破天荒」。針對「黨產條例」的違憲之虞,監察院聲請釋憲年餘,卻排不進大法官「待審理」之列,令資深新聞工作者大嘆「憲法崩於前」。

最近此起彼落有關年金改革的釋憲案中,先前已有一六八人提出的四件釋憲聲請,大法官決議不受理;最近大法官新出爐的不受理決議,乃針對花蓮等六縣市政府,認為「未經上級機關層轉,不符合聲請資格」。這個理由,就法論法,不能說純屬虛構;但反過來說,大法官拘泥於法條,卻漠視法理,漠視引發社會軒然大波的爭議問題,不知這是「法匠」思維抑或推託高手?或者,是否「政治正確」到忘記職守?

且看迄今紀錄,民進黨政府一旦打定主意推動特定施政作為,只要打著「正義」大旗(雖說多半只是選擇性正義),就不顧「適法性」的考量蠻幹;《黨產條例》如此,《促轉條例》如此,年金改革亦如此!若尚有一絲「依法行政」的認知,則僅僅憑著基準的「信賴保護原則」,加上「不溯及既往原則」,就足以讓上述的黨產條例、促轉條例、年金改革等,在建立制度和執行手段上出現不同的局面。

但民進黨顯然深信,「正義可以走在法治前面」。既然如此,大法官如果秉此「正義」準則,則六個縣市政府的釋憲聲請代表了轄下多少民眾的心願,難道沒有任何正當性值得納入釋憲考量?大法官卻忽然在此刻咬死法條,用技術性手法認定「不符聲請資格」;請問,向來揮舞得呼呼作響的「正義」大旗,失落到哪裡去了?

大法官接二連三的「不釋憲」紀錄,留下政治斧鑿斑斑,堪稱解嚴以來之最。難怪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謂「非常惡質、惡劣」,寧非表述了人民心聲?

台灣走向民主化以來,司法界為洗刷「法院是執政黨開的」之恥,各種制度變革力求免於政治干預,脫鉤於威權時代「定於一尊」的衙門思維,包括釋憲之門為人民大開。儘管「大法官乃唯一釋憲機關」的制度仍未能撼動,但諸如黨產條例爭議,甚至出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主動提出釋憲聲請的轉折。可見,連「小法官」都不甘自縛手腳,力圖守護憲法精神。再說,蔡英文宣稱的司法改革標榜「人民當家」,所以才要推動國民參審制。既然宣稱改革,為何司法院大法官卻反其道而行,一而再、再而三將人民釋憲權利踐踏於腳下?

蔡政府執政的我行我素,各界早有所感,但難道連大法官也淪落到「完全執政、完全獨裁」的境界嗎?回顧陳水扁到馬英九時代的歷任司法院長,從翁岳生到賴英照到賴浩敏,縱然各人風格有別,從未自甘墮落到以政治顏色自我標記。而外界就算不滿「恐龍法官」等個案,對大法官多少仍維持「仰之彌高」的印象,鮮少以政治標籤為之質疑。像現在這般,令平民百姓都指著大法官破口大罵「非常惡劣」的,可有前例?

翁岳生卸任司法院長一職時曾落淚呼籲,法官勿為政治工具,政治人物勿踐踏司法。這是司改史上令人悸動的景象,既是司法人「我心如秤」的承諾,也傳達出「政治止步」的期許。翁岳生的學生許宗力如今接棒了司法院長職位,是否也傳承了翁老師的風骨?許院長捫心自問,不知有什麼樣的答案向自己交代,卻可嘆外界已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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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cotttso2003&aid=11434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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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之中,圖利現職司法官的資格考試!
2022/02/20 07:06
警察執法,美國偏重保護警察安全,台灣注重不可濫用警械,台灣進步許多。


台灣司法官(警察除外)終身職,資格考試限制55歲以下年齡歧視,多少年、多少人談司法改革,看不到這個圖利自己的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