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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7 10:29:17瀏覽704|回應0|推薦0 | |
底線部份是我收到的回文,是不是寫得很圓融呀 我的意見在最下面 【主旨】 內政(xxx 先生) 【回覆內容】 第 97018xxx 號 親愛的x先生您好: 首先感佩您對「公共事務」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的 關心與了解,來函要求將萬安演習計畫公開於政府網站, 俾使民眾能隨時查閱,以保障民眾知的權利一事,謹說明 如下: 一、政府各機關因業務屬性不同,基於其對人民安全的保 障,平時應建立應變機制並嫻熟其救災與動員的能力,因 而有不同的演習名稱與計畫。諸如「漢光演習」是國軍保 衛臺灣地區安全的軍事演習;「萬安演習」是地方行政機 關因應戰時,支援軍事與救災的應變演練;「防災演習」 則是地方政府平時為了防震、防颱、防火及防疫之演練等 。 二、誠如前述,萬安演習包含了防空疏散避難、災害搶救 與人力物力的動員演練。這項演練在臺灣地區已實施31個 年頭了,過去(萬安26號以前)演練日期、時間及課目等 均由國防部主導,近年則改由國防部發布演習訓令,地方 政府接手演練的各項工作。 三、演習計畫是否得以公開上網,週知大眾,端看演習性 質定之,以「防災演習」而言,以其無涉國防機密,將其 資訊公開應無疑義;「萬安演習」則涉及相關國家機密資 訊外,其它則應可公開範圍。 四、演習是政府機關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而對所屬機 關員工所為之教育訓練,站在民眾的立場,能有嫻熟的救 災知能與靈活的應變機制才是民眾的安全保障,應給予肯 定與支持,不能因演習導致部份人的不便而反對。 五、x先生您的意見很好,能一針見血點出溝通與宣導的 不足,才是造成民眾反對的重要因素,本府未來將就權責 範圍內之演習資訊上網公告週知,並進而鼓勵民間企業及 大眾能參與演習,這樣不但民眾有參與感也能達到全民國 防、全民災防的目的。 最後再次感謝您的指教,順祝健康 平安 臺北市政府秘書長 x x x 敬啟 看完後,我還是痛苦指數很高。為甚麼呢?辛苦大家寫那麼多字,但是以我這位人民來說,我期望的是什麼呢?政府該為我們做什麼呢? 當我們遇到痛苦的事情時,政府都只放一句依法辦事呀。似乎他們只要依法辦事就好了。為甚麼行政部門沒血沒淚的依法辦事,我們人民就要被他們依法喊來喊去呢?為甚麼呢? 一個重要的法案要實施,我們人民期待看到什麼? 第一、要有清楚明白、可以實施、可以驗證同時是對利害關係人有意義的目標 第二、要有結果 第三、過程有做紀錄,作為數據化 accounting 的基本依據 第四、驗證結果後,要有檢討 第五、檢討後,於預計時限內要有改進 第六、以後每一季的追蹤以及公佈追蹤成效 第七、後續的作業必須與先前的作業有關連 萬安演習包含以前 26 年的種種計畫,應該請政府公佈,當人民知道政府做事是有規劃的、有連續性的預期目標的,那人民會很喜悅地去配合。而且這喜悅是帶著有成果的期待。我們只怕萬安演習是如禮行儀的年度活動。不要嚇我們呀! 政府要帶頭節能減碳,就從務實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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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