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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許萬全,不容萬一」的萬安演習
2008/09/05 02:05:37瀏覽524|回應0|推薦1

就是怕把行政院協調統御的智慧給污衊了,於是趕快去把法條翻出。

民防法 及 民防法施行細則

果然,民生法案不必急著過,過了一堆怪怪國家安全法案。大家自己慢慢端詳,而我想說一些古代的故事。

我曾經待過 Cincinnati, Ohio,在那有些棒球還有美式足球職業隊還有球場。記得球場好像是可以容納三萬人,常常在球賽結束後,二十多分鐘球場外就淨空了。

我也參加過在 Cincinnati 舉辦的慶祝美國國慶煙火表演,我們汽車停得20多分鐘路程外,然後步行過去。在河邊可是那人山人海的。煙火完畢後,我們也是很快的就疏散完畢!

我說這些幹麼呢?我要問的是人家國家不是地大而已。據我所知,人家疏散群眾可是很專業的。想想看,如果內政部說的話有理,那我們的都市建設如何呢?我們的軍警民素質如何呢?規劃在哪裡?什麼叫品質?如何驗收?有在落實這法嗎?然後這些跟乖乖塞在路上的行人跟車輛有什麼直接關係嗎?

我不要聽政府說什麼大道理。就請他們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E5&Lcode=I0020026

第 1 條

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特制定本法。

第 6 條

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應適時為之。 請政府公佈每一次萬安演習,所有部會縣市政府的公文。

讓我們看看政府是有多「只許萬全,不容萬一」的規劃及準備就好了。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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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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