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院長信箱收到我對萬安演習的疑問了
2008/09/05 01:07:03瀏覽610|回應0|推薦0

晚上家人很驚訝地問我:「現在還有防空演習咧」。他說他還在馬路上抓了一個路人順道考試了一下,竟然對方對答如流:「因為要躲防空,怎麼很快把人給疏散到地下室去。」@@||

好吧!於是我找到行政院院長信箱就給他寫了一封信去。內文夾在兩行+號中間,

++++++++++++++++++++++++++++++++++++++++++

請問可不可以以「行政院」的角度解釋為甚麼到今天還要執行古代的萬安演習?看起來只是擾民而已,卻沒達到任何有助於民的實效。要演習,你們拿公帑的人自己找個沒人安靜的地方去自摸就好了。為甚麼總是要把大家卡在路上動彈不得。下面的話就是內政部的「說明」,我就看不懂一堆虛無飄渺的形容詞。若這樣就叫政府依法辦事。我想請問跟「依法濫權」有何不同?請政府一切節能減碳,還給人民一個自由的空間。不要老是依法做一些控制人民的事而沾沾自喜。拜託,不要把這信轉到內政部,然後又回給我你們多麼「依法辦事」的屁話了。帶點種吧,全民的施政主導單位,換你們拿良心說點話吧,不要欺負內政部了。

----------------------------------------
補上  http://www.cdcc.gov.tw/news/u_news_v2.asp?id=57&newsid=4&PageNo=1&skeyword=  的解釋,

「萬安演習」為中華民國臺、澎、金、馬地區全民防衛防空演習的演習代號,目的為防空疏散避難演練,為期30分鐘,自發放緊急警報起,至發布解除警報信號為止。  演習期間依據民防法第21條明文「為減少空襲時之損害,國防部得會同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內政部警政署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掌理防空情報之蒐集、運用與空襲警報與燈火管制命令之接受、發布事項,於萬安演習防情通信傳遞任務扮演著「只許萬全,不容萬一」的角色。

++++++++++++++++++++++++++++++++++++++++++

天呀!「只許萬全,不容萬一」這,這,有夠臭屁的說明!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yuan&aid=2190813